如何正确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和出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6:01:54 411 人看过

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符合党的一贯政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全文》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转包主要指承包方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耕种。通常情况下,土地接包方要向原土地承包经营人支付转包费,但也有转包方不支付的情况。

出租,主要指承包方作为出租方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部分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并收取租金的行为。转包和出租后,虽然土地不再由原承包人耕种,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承包关系也并不是发包方与接包方或者承租方之间的关系,而仍然是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如果出现承包的土地被用于非农业建设,或对承包土地造成永久损害的情况,及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承包合同的行为,即使是由接包方或承租方原因引起的,原承包方也要承担责任。反之,如果发包方有干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不依照承包合同约定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服务等行为,即使损害的是接包方或承租方的利益,发包方也应向原承包方承担法律责任

由此可见,土地转包或者租赁存在着三方当事人,两方面的法律关系。从转包看,发包人与承包方之间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关系,承包方与新的承包方(即接包方)存在转包关系。从出租看,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关系,承包方(即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存在租赁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关系属于土地的用益物权关系,是承包法律关系的基础。转包方与接包方的关系,以及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关系属于债权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债权关系受物权关系的制约,所以,在转包和出租土地时,承包方应与接包方或承租方。

签订转包合同,在该合同中落实发包方与承包方土地承包合同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考虑到土地转包、出租涉及几方面的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时有交*,因此,转包、出租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现实中将土地交给他人耕种的原因多种多样,情况也复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应由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申请。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1)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情况发生变化的;(2)承包土地的地块名称、坐落、界址、面积等发生变化的;(3)承包期限届满,承包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的;(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承包土地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律师补充: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2)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情况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发生变化的材料;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的,还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3)承包土地的地块名称、坐落、界址、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涉及界址范围、面积
    2023-05-06
    107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 判决书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是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承包经营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土地承包的权益。一、家庭成员提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前提条件。侵权损害民事责任必须具备的要件为:损害事实存在、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侵权行为有违法性。该四要件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当事人提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前提条件是要有合法有效的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承包土地被侵权的事实存在。即举证证实坐落于什么位置的哪一块承包地
    2023-03-14
    96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记载的土地承包起止时间如何确定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土地承包起止日期要与土地承包合同中签订的时间一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和编号;(3)承包经营期限和起止日期;(4)发包农村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土地区位、土地面积、土地用途;(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6)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机关及日期;(7)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中主要包含:1、承包土地基本情况登记表发证机关:为承包方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包方全称:应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具体填至(镇、街道)、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名称,如经济合作社;承包方代表姓名:记载承包
    2023-08-17
    272人看过
  • 我国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确定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其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向承包人和乡镇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承包人以转让方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事先向承包人书面申请,经同意转让。村内承包人之间自愿交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当事人应立即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票变更手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使用区县政府统一印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主要条款包括1双方当事人姓名2流转面积3流转期限和开始时间4流转用途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6流转价格和支付方式7流转合同到期后处理地面附着物和相关设施8违约责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在本社区内流转,也可打破地域,行业和城乡界限,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转。山东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山东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
    2023-08-07
    191人看过
  • 解读承包经营权转包和转让的差异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而转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受转包方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时,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即行终止,转让方也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转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时,转包方与原发包方的承包关系没有发生变化,转包方也不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怎样的它是指转包方在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期内并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下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债权性质农村承包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转包方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属于转包方在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下,从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部分权能(包括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但不包括处分权)移转给受转包方,其结果,受转包方无法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只
    2023-07-05
    386人看过
  • 退耕还林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确定
    一、退耕还林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确定退耕还林是政府对耕地进行征收的情形,如果耕地是由承包人承包的,政府要对承包人进行补偿,补偿后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2023-05-19
    485人看过
  • 探讨土地承包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问题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承租户与本村签订二十年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除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进行征收外,包刮镇政府在内的其它任何单位或组织都是没有权利撤消或解除承租户与本村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的。国家征收土地的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以上可以看出征地违约金支出应由当时政府部门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有:《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一般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如果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土地管理法》还规定土
    2023-07-02
    366人看过
  • 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期限
    一、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期限1、不得超过其本身的承包期限中没有履行的期限。2、不得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2、家庭承包经营。(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3)承包方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
    2023-05-06
    362人看过
  • 如何更正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名字错误?
    土地确权后可以更改姓名,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为了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业部还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通力合作,成立了全国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分工、确定试点地区等重大问题作出部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用吗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能解决农村的土地承包原始数据和资料保护不力,流转过程中合同不规范、面积不准确、信息不对称等问题;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深化农村改革、依法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
    2023-07-05
    77人看过
  • 土地承包权可以租赁吗?如何出租入地承包权?
    土地承包权的出租具体参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第十一条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第十二条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土地承包权出租的流程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而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承租人的行为。其特点是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时间内转移,并多次按期结算租金,但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变更土地使用征手续,国家承认的土地
    2023-06-24
    275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后承包地被征收,如何认定被征地农户
    土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村集体再分配给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这里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和承包户可以不是同一主体,因为承包户可以将承包地的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其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租赁等形式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未发生移转。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后,应当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被征地农户”。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律师补充: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
    2023-05-06
    206人看过
  • 如何判别承包经营权转让和转包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实践中,如何更好的区分转包和转让这两个行为呢?: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转让是承包人的变更,原承包合同的内容不变,但原承包人退出承包关系由第三人继续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转包则是承包人将承包项目部分或全部发包给第三人,第三人依转包合同向转发包人承担权利义务,转发包人则仍作为原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在判别两类合同时,应看原承包合同的权利义务是继续由原承包人承担,还是已经实际转由第三人承担。:甲与某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养鱼池合同。承包期内,甲未经该村委会同意,将该鱼池转让给乙。协议约定:“一切承包鱼池费用由乙负责;甲鱼池现有设备完全由乙所有;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养殖,可由现承包人往下转包。”该案中,甲与乙是转让还是转包合同呢?本案中,甲与乙转让协议中虽有“转包”字样,但结合以上理论分析,实质
    2023-06-05
    234人看过
  • 中山土地确权模式下,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股权证如何衔接?
    一、土地确权颁证后,农户既有股权证,又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两证之间的关系如何?农村股份合作制是以土地入股为基础的,严格来说,股权权益是以入股土地的统筹经营产生的。现在重新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对股东入股的原承包土地进行用益物权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丰富了股权证的权能。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股权证的关系,可以通俗地比喻:承包经营权证是受法律保护的全国统一的“国家粮票”,将用来承接和兑现承包经营权的政策,而股权证则是地方颁发的“地方粮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为“定心丸”,它不是重新调整原有的承包关系,也不会调整农村股权分配,而是对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规范完善,妥善解决股权证没有详细反映承包关系的问题。也就是说,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后,股权证继续有效不受影响,原有的权属、份额、分配的方式、经营模式等“四不变”,只是增加一本得到国家法律认可、以户为单位的承包经营权证书,从法律的层面赋
    2023-04-13
    403人看过
  • 如何书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书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乡(镇)村组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
    2023-05-30
    13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谁,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资格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1,在属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流转的,在同等条件下,如你属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这里的非优先权购买权土地,而是经营权.2,这里的承包经营权与租赁是不同的.在非属前者时,不享有所谓的优先购买权.且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按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3,这里的流转是指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
    • 农村户口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处理?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农户家庭人口全部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主体——农户已不存在,应依法由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实际需要,由村集体管理,或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制定土地分配方案,进行登记确权。以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
    • 土地转包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6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还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国家出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不确定承包经营权面积,该如何办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7
      本次登记主要是对二轮承包工作的进一步完善,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调查成果依法进行,不改变二轮承包时期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和权属关系,不是打乱重分,更不是推倒重来。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结果为准。这次所发的新证书,政府利用现代化科技,帮助农户进一步明确家庭承包耕地的实际面积,每块土地的空间位置,哪些人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给农户吃上“定心丸”。具体
    • 流转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什么类别,如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8
      应该是属于按生产要素----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方式。我国实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所谓的多种分配方式,事实上,除了按劳分配之外,其他分配方式可以统称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享有的合法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法律允许,目前甚至是提倡鼓励的,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得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农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