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异议的提出,无论是由哪类主体、针对哪类事由提出,均不得收费。
2、不服法院对异议的裁定而采取救济措施的,则分别下列情形是否收费: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上级法院复议的,不得收费。
(2)一个新的诉讼案件,无论对案外人还是原审当事人均应按规定收费。
(3)又分两种情形而定是否收费:
①一般不收费;
②是因为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或是一审后未经上诉或一审调解结案而由原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则对原审当事人按规定收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据此,国务院颁行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在其第三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该办法在第二章规定了诉讼费用交纳范围,在第三章规定了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国务院这个《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公布的,其法源位阶为行政法规。
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对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有拘束力,亦即法院司法过程中应贯彻执行行政法规。
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关于执行异议之规定,执行异议的要件可简要归纳如下:
1、提出异议的主体:包括执行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还有案外人,这三类人。
2、异议针对的事由: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是针对法院的执行行为(225条);案外人是针对执行标的(227条)。
3、审查组织或机构(也即在什么程序中、向谁提出):异议是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执行机构提出,由法院执行机构审查。
4、法院对异议的处理形式:作出裁定。异议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执行行为(225条),或者裁定中止对涉及争议标的的执行(227条);异议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5、对裁定不服的救济程序:
(1)对执行行为异议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申请上级法院复议;
(2)对执行标的异议裁定不服的:
①案外人、当事人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②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另行起诉。
特别说明:
这个问题的难点、最纠结的地方就是,对由案外人在案外推动而引致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后,案外人在案件中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与应不应当对其收费的关系。
这种情况下,案外人的诉讼地位无非两种,一是仍无地位,即仍不是案件的当事人;另一种是被追加为案件当事人。
仍是案外人的,则自然不得对其收费。
被追加为当事人的也不得收费。因为按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收费范围中,没有包括因为原审遗漏当事人导致提起审监的情形。这个很好解释,该办法规定的审监收费的情形可概括为因客观原因(即发现了新的证据)引起的,和因当事人自己原因(即当事人未上诉或一审调解结案)引起的,而非法院原因引起的就收取诉讼费用,且条文主语明确陈述为“当事人”。而案外人没有被列为原审“当事人”不是由这些原因引起的,却主要是因法院的错误引起的。
综上所述,所谓执行异议案件诉讼费用的问题,并不存在超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收费范围的新问题。
-
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有什么区别
463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先提执行异议吗
183人看过
-
异议之诉法院怎么收费?
121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可以追加被告吗,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
130人看过
-
民诉法执行异议之诉有什么意义?
163人看过
-
房产查封执行异议之诉法院裁判标准
397人看过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
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24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 1.主体不同:执行异议可由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是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 2.管辖不同:执行异议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由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 3.目的不同:执行异议主要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存在违法等事由,更正执行行为;执行异议之诉目的在于有效阻止执行。 4.程序不同:执行异议:异议-裁定-复议;执行异议之诉:异议-裁定
-
2022年执行异议之诉的规定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3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2、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
异议之诉的执行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101、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2、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案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管辖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21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申请执行人异议之诉案件由执行法院管辖。
-
什么是执行异议之诉?法律上怎么解决?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03执行异议之诉包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请求法院不许对该标的实施执行之诉讼。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申请执行人对法院中止对特定标的执行的裁定不服,认为案外人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请求法院继续对该执行标的进行执行的诉讼。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的,应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