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审计机关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一)审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上缴应当缴纳或者上缴的收入、限期返还违法所得、限期返还占用的国有资产的行为,(二)审计机关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为;(三)审计机关通知有关部门暂停拨付有关资金,责令停止使用有关资金的行为;(四)其他可以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申请复议。第十一条对审计署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审计署申请审计复议。对审计署依法设立的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审计署申请审计复议。第十二条对地方审计机关的具体审计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审计复议,也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审计复议。但地方审计机关对处理地方政府授权事项和依照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处理的审计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同级审计机关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当地依法设立的审计机关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设立该机关的审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审计复议。第十三条对审计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以上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不幸遇到一些棘手的法律问题,你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很多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服务,我们也支持在指定区域网上选择律师,他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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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是指国家对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经济效益进行审查监督的专门机关。依法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权;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 审计机关的职责主要包括对法定事项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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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为还有哪些呢?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9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当事人应当以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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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与决定哪些意思?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01.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维持。 2.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3.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有有以下五点: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②适用依据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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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审计行政复议的规定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30审计复议机关办理审计复议事项,适用本规定。审计机关审计行政复议的规定 本规定所称审计复议机关,是指有权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审计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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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时的规定是哪些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6第22条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复议人和第三人的意见。”据此,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是以书面审理为原则,以其他审理方式为补充。 (1)书面审理方式。所谓书面审理,就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为依据,不再进行当面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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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首长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需要注意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26审查方式 行政复议审查方式实行书面审查为一般、口头审查为例外的原则。《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所谓书面审查,是指行政复议机构对行政复议案件,不要求申请人、被申请人、证人、鉴定人到场,进行开庭是口头式的审查,而是以阅读卷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