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全日制劳动合同签署时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8 22:01:55 429 人看过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等问题。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

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原则

平等指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都有权选择对方并就合同内容表达各自独立的意志。自愿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由表达各自意志,主张自己的权益和志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接受其意志。凡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均不符合自愿原则。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讲,平等是自愿的基础和条件,自愿是平等的表现,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平等自愿原则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基础和基本条件。

(二)协商一致原则

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期限等条款进行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对劳动权利、义务意思表示一致。只有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三)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指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是劳动合同得以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9: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2次签署劳动合同的注意要点
    新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慎重考虑把握好两个要点。其一,考虑人员更新的需要,可以以短期限劳动合同为主。对一些低技能、岗位专业性不强的劳动者可以采取连续签订两次较短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方法,使累计合同时间缩短,便利劳动者的更新。但是,这样做加重了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与新法原则相冲突。其二,从提高用工稳定性、降低用工成本的角度考虑,应该以长期限劳动合同为主,延长每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这样也可以解决合同短期化的问题。其实,企业没必要担心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会因为新法的实施受到限制。因为劳动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订立次数都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选择什么样的劳动者的决定权仍掌握在企业手中。只有在法律规定
    2023-04-02
    472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签署后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根据《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劳动者直接向其他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不适用劳动争议处理规定。职员在与某单位签署一般的劳动合同之后,在并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之下,可以与其他的单位签署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类型的劳动合同签署后,并不是必须要备案,但是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签署后是需要到劳动保障局备案的。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好处是什么1、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采取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既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与全日制用工不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2、可以随时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遵循程序性规定,如提前通知、报告工会等;无需满足《
    2023-03-05
    359人看过
  • 重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重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需要签订的,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当中明确的规定,要想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那么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只有这样的话才是属于一种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形式。一、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中的一种,主要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既然也是劳动合同势必就关系到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在签订的时候就要多加注意。那么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要注意:(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普通的劳动关系是以日、月、年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与此相对应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计酬单位也是小时。(2)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正式的工作之外还为其他用人单位服务,则只能算作兼职,而不能视为正式劳动关系,不能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不是标准的劳动关系,因而
    2023-06-22
    191人看过
  •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日期需要重新签署合同吗
    一、法律解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对象,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即依法可以变更的条款,但合同当事人条款及合同期限条款等是不能进行变更的。而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原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执行后,由于工作需要,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继续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续签的定义和特征,延长劳动合同到期时间符合劳动合同续签的相关特征,因此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应该算是续签了劳动合同。根据王某首次和单位已签订过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然后又延长了1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完全符合两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的规定,只要王某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就应当订立。房地产中介公司试图以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方式来规避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数,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二、相关《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固
    2023-04-03
    189人看过
  • 全日制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劳动合同区别
    1、工作时间约定不同前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后者,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2、合同订立形式不同前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后者,可以订立口头协议。3、工资支付时间不同前者,按月计薪,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后者,受其自身特征的限制,以小时计酬为主,且工资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4、试用期约定前者,除了以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认为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在非全日制中,当事人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5、购买社保缴纳的承担者不同在全日制用工中,无论劳动合同期限长短,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至少是“五险”,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在非全日制用工中,除了企业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外,对其他各项保险费,都由劳动者以个
    2023-04-26
    105人看过
  • 签署借款担保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2、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3、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公民向银行提出按揭贷款购房请求的时候,银行经过审核确定贷款申请人满足借贷条件之后,可能会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担保人,借款人提供了担保人之后,银行可能会与担保人签署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个人借款担保合同简单范本甲方:乙方: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
    2023-08-11
    434人看过
  • 在入职时,需要签署劳动合同吗?
    入职需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不签劳动合同会有一些不利的影响。入职一年半以后才签合同合法吗?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一年半后才签合同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故意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07-11
    493人看过
  •  签署劳动合同时需要盖哪个章?
    在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合同时,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都可以被视为有效。根据法律规定,签字或盖章都是必要的,只要其中一项存在,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合同时,一般需要加盖公司公章,而人事部门则是负责人事合同签订和履行的专门部门。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可以被视为有效。根据法律规定,签字或盖章都是必要的。只要其中一项存在,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 员 工 合 同 盖 章 问 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提供工资福利待遇等。而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包含员工应当履行的义务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在合同盖章环节,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分别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合同内容,以保证双方权益。然而,实践中有时会出现员工合同盖章问题。一方面,部分用人单位可能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负
    2023-09-05
    424人看过
  • 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需注意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应当包含的内容以及相关事项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已为众所周知,但对签订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并没有具体规定,虽然国家有关部门以及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均对此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并不为人们所熟知。以下对此作一简要介绍。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此外,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应当注意的事项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
    2023-06-07
    296人看过
  • 合同上是否需要注明签署日期?
    合同可以写明签订日期。签订合同的日期一般是签字、盖章之日,即承诺生效之时。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签订的日期一般是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按手印之时或者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之时。写明日期对确定合同期限具有保障作用,但是合同的签定日期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书写合同的签订日期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没有写明日期的合同依然可以生效。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日期合法吗具体看实际情况。在职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公司提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单方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意愿,如果职工同意重签,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新合同并约定原劳动合同作废。如果职工不同意,则有权拒绝,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公司如果有强迫或胁迫职工的行为,那么即使签了新的劳动合同也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
    2023-07-06
    184人看过
  • 综合工时是要签全日制合同么
    综合工时的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合意拟定后签署,综合工时劳动合同中所用的是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必须经当地劳动局备案批准单位才可以实施,否则单位就是违法的。综合工时制平时没有加班的概念,在一个约定的计薪周期内(比如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等),累计综合计算工作小时数,如果总时数超过同期标准工时制的标准工作小时,那么超出部分按照150%的日工资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同样是300%的工资。标准工时工作制是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在一个时间周期内采取集中工作和集中休息的工作方式,但每天的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的应当按照加班办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要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一、便利超市用申请综合工时吗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
    2023-02-20
    54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亲自签署?
    不一定非要当面签,因为职工尤其新入职的职工,对于劳动法律或许并不熟悉,让其匆忙签字显然是对其不负责任,而允许其带回,则员工可以请相关人士看看,把把关,对员工来说也是一个学习领会的过程,这样协商一致的产物更有利于切实地履行。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由此可见。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
    2023-07-16
    299人看过
  • 是否需要签署劳动合同?
    是的,必须要签订。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签劳动合同本人要拿一份吗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协议,劳动者加入某一用人单位,承担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其它规章制度。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
    2023-07-12
    21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签署日期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的签署日期怎么写劳动合同的签署日期按照实际情况写,一般是劳动者入职的第一天为劳动合同的日期。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劳动合同未到期可以辞职吗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等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怎么解决劳动
    2023-07-01
    38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2019年劳动合同签署需要注意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9
      2018年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第一点:劳动合同必须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第二点:劳动合同必须有甲方(公司)和乙方(员工)的相关信息。公司信息包括:公司全称、注册/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个人信息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第三点:劳动合同必须注明合同的起止日期。如果有试用期,试用期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有以下规定: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
    • 张掖市求工作劳动合同怎么签?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8
      1、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开始一个月之内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劳动代理合同和劳动合同同时签署?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30
      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
    • 借款合同签署需关注预签需要注意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一)注意银行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银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银行作为贷款人,其义务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存在着迟延发放贷款和不足额发放贷款的现象。尤其是在先签合同后审批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此类问题。 (二)要注意银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 在发放贷款时,如果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将剩余款项作为本金支付给借款人。实际上借款人只
    •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全职的话应该注意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2
      《非全日制用工意见》 (十)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十一)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