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起,来自安徽的余红群放弃了小本买卖,开始个人放贷。男子陈某在余红群那总共欠下7万元,却没法偿还。他本想办房屋抵押贷款还债,但不符合条件。越想越怕的他将证件留给办房屋抵押贷款的中介人员江燕后,溜之大吉。
这被余红群看成是事先串通。无辜的江燕随即被带走,并被逼写下欠款6万元的欠条。此后的3天4夜,她一直在余红群等人的看守下,无法脱身,直到怕事的陈某得知此事后最终报案,江燕才在民警解救下重获自由。
欠债房主悄悄溜走
陈某24岁,家住宝山,一直无业。去年8月余红群认识陈某后,陈某说做生意急需用钱,先后向余红群借了5万元。余红群一般每借出1万元,收取月息500元。若对方急用,月息提高至1千元。算上利息,陈某共欠下了7万元。
陈某根本没钱还债,只能将房产证、户口簿抵押给余红群,借口拖延些时日。
去年10月3日,陈某还是还不出一分钱。余红群上门讨债,陈某答应到外面筹钱。
3天后,两人约定在宝山沪太路上的某旅馆见面。为壮声势,余红群特地打电话叫外甥女婿韩文章过来帮忙。韩文章赶来时,还碰上了朋友聂世刚,就让聂世刚帮忙开车,每天给200元工资。其后几天,白天聂世刚驾车,余红群和韩文章陪陈某四处借钱,晚上4人就一起睡在旅馆房间内。
几天奔波下来,陈某只借到1万元,先还给了余红群。
看来只能把房子抵押贷款来还债了。被逼得走投无路的陈某通过朋友李忠,联系到了做房屋抵押贷款中介的江燕。
江燕跟着陈某到了他位于宝山区呼玛四村的住处,40多平方米的房子又旧又破。房子不符合贷款条件。江燕的话,令陈某惊出一声冷汗,他预感没钱还债就麻烦了。他借口要到一二八纪念路附近办事,和江燕一起打车到了那里。
下车后,陈某又扬招了一辆出租车坐上。上车前,还把包内的房产证、户口簿和社保卡等证件塞给江燕,要她把东西交给余红群,然后让司机开车溜之大吉。
强逼女中介写欠条
江燕随后找到余红群,转交陈某的房产证等证件。怒火中烧的余红群将火都撒到了无辜的江燕身上:他是你放走的,你要负责,他还欠我6万元,要么你把他给我找出来,要么你写个6万元的欠条给我!
江燕不同意。这时,韩文章恶狠狠地威胁:你再不答应,我就带你到外地去了!
见江燕不以为然,韩文章转头就叫聂世刚开车。夜色中,车子带着江燕一路驶出了上海。
夜色深沉,身边3个陌生人面带不善,江燕感到害怕,最终无奈地写了张6万元的欠条。
无辜女被拘禁三天四夜
有了陈某的前车之鉴,余红群扔下一句话给江燕:给你一周时间,要么你把陈某找出来,要么把陈某欠我的6万元还上。迫于无奈,江燕只能答应通电话让朋友去找陈某。
为防止江燕逃跑,余红群等人随后入住一家酒店,她和江燕睡内侧的一张床,韩文章和聂世刚睡靠门口的床。
此后几天,江燕一直被关在房内。她一直用手机联系陈某,想让他出来当面说清楚,但陈某始终不答应。
江燕又怕余红群报复,不敢报警。眼见找陈某无望,就只能找朋友筹钱。她联系到朋友李忠,说她被扣押在某酒店,要他送5万元过来。
李忠认为此事与江燕无关,就打电话通知陈某,要他解决此事。怕事的陈某坚决不肯出面,反让李忠打电话报警。后来陈某怕事态继续恶化,这才报了警。民警接报后,将江燕解救出来,并当场抓获余红群等人。
一审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余红群和韩文章有期徒刑一年零6个月,判处聂世刚有期徒刑一年零3个月。韩文章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记者昨天获悉,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如今民间借贷日益频繁,很多人不顾偿还能力,纷纷跳入高利贷的泥沼中,由此而来的纠纷层出不穷。检察官告诫,一般的债务纠纷只涉及财产关系,属民事纠纷,但若是为了索要债务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即使没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但实际危害到了他人人身自由与安全,将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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