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什么时候可以举行听证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7:10:20 104 人看过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进行土地征收与拆迁时,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与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可以举行听证。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民意作出的修改。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最新的土地征用程序土地征用程序分为两部分:批准程序和实施程序。(1)征地审批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应当依法经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应当制定征地方案。

4。经市、县政府批准,逐级上报。征地方案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依法批准。(2)征地实施程序(一)征地公告(一)发证机关:市、县政府。

(2)出让范围:被征地乡(镇)、村。(三)公告内容:征地审批机关、批准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征地补偿期限,等。

(4)公告的后果:公告发布后,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纳入赔偿范围。(1)登记机关:征地通知书指定的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登记期限:土地征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所有权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书等。(五)不予登记的后果:纳入赔偿范围。(1)起草机关: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2)起草依据:土地登记资料、实地调查结果、核定的征地补偿登记、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苗木补偿、附着物补偿等。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村公布方案,并听取意见征求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五)批准: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4确定市、县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省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备案)。(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支付:自方案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向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支付。不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支付。

6。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2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听证程序在征地拆迁中是否是必须的
    听证程序在征地拆迁中保障被征地拆迁人参与权的必要程序。不管是征地过程还是拆迁过程中,都会涉及听证程序。听证会的举行应当严格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公开举行,行政机关在举行听证会之前的七日内将听证的时间和地点通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在必要时进行公告。如果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听证会的主持人和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其进行回避。同时在举行听证会时,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进行质证和申辩。一、在拆迁过程中,什么情况下拆迁户可以提起听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3-03-16
    432人看过
  • 征地听证会哪些人可以参加,征地听证会程序是什么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世瞩目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3、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4、听证会的组织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执行。一、最新的征
    2023-06-21
    265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你听证了吗?
    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形成的一种法律制度。由此可以看出,听证体现了民主参与的过程。随着我国开发区热潮的兴起,地方政府不断扩大其征地规模,那么一方面由于征地和征收安置补偿不到位,其中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补偿标准尤为偏低,另一方面因为我国存在重实体,清程序的现实问题,农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缺乏参与的协商机制,并由此引发了大量的征地拆迁纠纷。而听证程序恰恰弥补了这点不足,因此可以说该程序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征地过程中,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土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
    2023-04-23
    67人看过
  • 如何在征地过程中安排听证?
    1、主管部门必须组织听证的情形(1)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2)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3)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4)制定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征地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世瞩目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2023-07-05
    288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的两次听证机会,用好了可以提高拆迁补偿
    征地听证,是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拥有的,一项非常重要,但又容易被忽视的权利。提起拆迁维权,您可能更容易想到的是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等,很少人会想到通过听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究其原因,还是由于大家对征地拆迁程序不熟悉,对国土资源听证的相关规定不了解,因此错过了听证维权的机会。早在2003年,国土资源部就制定了《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对国土资源听证工作出了明确的要求。而制定这个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活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征地拆迁听证相关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要求。一、听证的基本概念听证,指的是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放到征地拆迁活动中来理解,就是在征地报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征地补
    2023-05-07
    482人看过
  • 房屋拆迁过程必须举行听证的阶段?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于拆迁项目面积较大或者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当事人意见。拆迁许可听证主要对拆迁许可条件,特别是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听证。听证意见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重要参考依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对拆迁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认真的审查,对于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是比例较高,应当自行组织听证。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了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2023-04-23
    317人看过
  • 爱土说法:征地拆迁过程中,由谁来组织听证?
    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什么人组织听证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征地拆迁过程中进行听证的,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相关法律规定《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听证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听证由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的主管部门组织。依照本规定具体办理听证事务的法制工作机构为听证机构;但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可以由其经办机构作为听证机构。本规定所称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是指依法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但主要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事项,包括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组织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等。第四条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
    2024-02-03
    316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的听证要用好
    征地听证,是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拥有的,一项非常重要,但又容易被忽视的权利。提起拆迁维权,您可能更容易想到的是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等,很少人会想到通过听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究其原因,还是由于大家对征地拆迁程序不熟悉,对国土资源听证的相关规定不了解,因此错过了听证维权的机会。早在2003年,国土资源部就制定了《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对国土资源听证工作出了明确的要求。而制定这个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活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征地拆迁听证相关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要求。一、听证的基本概念听证,指的是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放到征地拆迁活动中来理解,就是在征地报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征地补
    2023-04-18
    110人看过
  • 什么时候听证程序对拆迁最有用
    什么时候听证程序对拆迁最有用?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申请拆迁听证最有效的时间是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三日内,向行政机关申请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以巨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按照下列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通知后三日内提交;(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四)听证应当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出席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2023-05-08
    238人看过
  • 2024征地拆迁中听证程序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一、征地拆迁中听证程序的主要作用是什么征地拆迁中听证程序的主要作用是为了解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形成过程中存在的不同意见和争议问题。听证指的是行政机关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法律程序,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前需要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在征地拆迁项目中行政相对人一般而言指的是被征收方,因此被征收方应当明确自己享有听证的权利。征地拆迁听证包括的内容如下:(1)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的听证;(2)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听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二、在拆迁过程中,什么情况下拆迁户可以提起听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2023-12-09
    324人看过
  •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听证程序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于拆迁项目面积较大或者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当事人意见。拆迁许可听证主要对拆迁许可条件,特别是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听证。听证意见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重要参考依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对拆迁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认真的审查,对于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是比例较高,应当自行组织听证。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了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行政拘留能不能要求举行听证行为人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能要求举行听证。但行为人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维权。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3-07-04
    243人看过
  • 征地拆迁过程中由谁组织听,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征地拆迁过程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七日前通知时间地点;听证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四条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依职权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以听证会形式公开举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2024-05-13
    277人看过
  • 荷塘法院举行征地拆迁司法强制执行案听证
    9月12日上午,荷塘区法院对今年首例征地拆迁司法强制执行案举行了听证会。该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听证原则,在程序上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由于征地拆迁,涉及面广,敏感而复杂,如何使重点项目得以顺利推进,又能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是摆在法院面前一道不可回避的问题。该院在听证会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审查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在程序上最大限度的保障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彰显了透明、公开、公正的精神,受到双方当事人及旁听人员的一致好评。
    2023-06-08
    461人看过
  • 村委会在征地拆迁中会充当什么角色,可以组织征地吗?
    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相信农民朋友们对村委会一定非常熟悉,不管是征地公告的下发还是分配拆迁补偿款,村委会一定会参与其中,那么在征地拆迁中,村委会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是征收方吗?本文,就来为大家进行解答。一、村委会可以进行征地吗?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把我国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相应的法律法规告诉大家,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也就是说,在我国集体土地征收中,最低实施征地工作的行政机关应当是县级行政机关并非是村委会。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村委会的工作职责,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
    2024-01-15
    143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怎样举行征地拆迁听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1
      征地拆迁利用听证有效维权,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举行听证,维护自身利益。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两个代理人。对于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质证和申辩的权利。
    • 征地拆迁中听证程序的主要作用?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1、征地拆迁中听证程序的主要作⽤是为了解决征地补偿安置⽅案形成过程中存在的不同意见和争议问题。 2、听证指的是⾏政机关听取利害关系⼈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法律程序,⾏政机关在作出⾏政决定之前需要听取⾏政相对⼈陈述、申辩、质证。 3、在征地拆迁项⽬中⾏政相对⼈⼀般⽽⾔指的是被征收⽅,因此被征收⽅应当明确⾃⼰享有听证的权利。
    • 听证程序在征拆过程中起到的作用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05
      征地拆迁中听证程序的主要作用是为了解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形成过程中存在的不同意见和争议问题。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可以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所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有权举行听证。 征地拆迁申请听证的程序有: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
    • 大概在什么时候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听证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7
      行政处罚法第42条,未对听证回避及回避申请的时间,做出具体规定。但各部委发布的听证程序规章,一般都做了具体规定。比如,卫生处罚行政听证回避申请,听证前7日至听证开始前均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年6月19日卫生部令第53号发布)第三十四条卫生行政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二日内确定举行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听
    • 拆迁听证程序,听证程序,,拆迁听证的程序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2
      强制拆迁听证程序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前通知时间和地点;听证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并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两个人代理;对于调查人员提出的当事人违法事实,建议当事人有权申辩和质证证据和行政处罚;听证笔录应在审查无误后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