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刑事诉讼法中未成年人诉讼程序之探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6:43:01 80 人看过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国非常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法中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通常称为少年审判)做了特别规定,比如审理案件的合议庭成员最少有一名女法官,独任审判由女法官审理等。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少年审判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情况。近几年来,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法院积极探索少年审判工作的新规律,逐步建立健全了德主刑辅、德法相济的少年审判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把好组织关,抓好司法主体与特定审判的结合

少年审判是以特殊主体即未成年犯(少年犯)为对象的特殊审判,是关系失足少年能否得到正确的疏通、引导,进而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的特殊审判,它的灵活性强于一般审判的原则性,主动性强于一般审判的被动性,因而,其对司法主体的要求就格外高一些。在少年合议庭成员包括人民陪审员的确定上,必须坚持优中选优、慎而又慎,把政治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业务技能好、工作耐心细致等方面作为选任的基本条件。人民陪审员聘任前,应进行集中培训,除学习少年审判的有关法律,了解少年审判的基本特征外,着重强调保密原则。作为上岗条件,每位人民陪审员要签订尊重少年犯隐私权、保守审判秘密的双向责任保证书,并交到陪审员所在单位作为考核项目之一。

二、把好审判关,抓好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的结合

教育挽救为主、惩治处罚为辅是审理少年犯刑事案件的基本方针,寓教于审、审教结合是少年审判方式的显著特点。要正确贯彻这一处理方针,体现这一特点,必须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建立不同于成年犯审判的审判模式。

1.庭前两查,理清思路。庭前两查目的是明确审理重点和教育方向,做到有备而审、因人施教。一是查案情,了解指控的基本事实和证据及二者的关联性,着重审查嫌疑人供述,从中发现问题。二是查背景,通过对与少年犯联系紧密的社会关系的调查走访,先期了解和掌握嫌疑人的基本资料,大到工作表现、生活态度,小到起居细节、性格特征,以此来确定庭审施教方案。

2.庭审三问,摸清底细。一问指控是否准确、二问对自己行为的认识、三问今后怎么办的三问模式,能够准确探寻少年犯的思想动态。在语言风格上,要实现法官语言从格式化向通俗化的转变;在讯问内容上,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与家庭美德的正确解读融入其中,在控辩双方进行法律控辩的同时,做到法官与少年犯及其法定代理人的道德控辩,在德与法两方面给少年犯设立心理禁区,指明其重获新生的道路。这种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产生以情感人、以理动心的显著效果。

3.不拘一格,巡回办案。伴随着司法改革的进程,很多法院对少年庭审形式提出了颇有创见性的方案,比如圆桌式庭审等。对于在押犯,一般应直接在少年合议庭办公室进行,长幼同座,尽量为少年犯创造较为轻松的环境氛围;对于取保候审犯,除送达时传唤来院外,与检察机关协商,可以轻车简从、不带法警到被告人家开庭。

4.保障权利,体现政策。在诉讼程序方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对少年犯权利的特殊保护规定。对涉及少年犯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坚持两到庭制度,即法定代理人必须到庭,辩护人必须到庭。特别是在维护少年犯的受辩护权方面,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保证每一个请不起律师的少年犯得到法律援助。由于少年犯判缓刑的较多,尽量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从一定意义上说也具有权利保护意义。因此,在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涉及少年犯的案件必须优先办理,以提高少年审判工作效率。

三、把好综治关,抓好帮教网络与改造个体的结合

少年审判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宣判后的帮教既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需要运用综合治理手段的一个关键领域。在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主力军作用的同时,还必须充分发动社会、家庭的积极性,以共同参与形成帮教合力,才能从根本上挽救失足少年。

首先,要建立健全少年犯帮教档案,实现跟踪帮教。规定少年犯每季度到少年庭汇报一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可以采取与少管所结成帮教共建单位等形式,通过集体授课、发放宣传材料、答疑解惑等方式教育在押犯安心服刑。

其,要完善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帮教网,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帮教工作。缓刑判决生效当天,必须立即将少年犯交付其住所地公安机关考察监督;必须立即通知法定代理人开始履行帮教义务;必须立即通知少年犯案发前所在单位,做好接收准备。这些部门全部是少年犯的帮教组织成员,随时报告少年犯动向。其中最重要也是最难做的工作就是少年犯原单位接收问题,要把少年犯的善后安排当做判后帮教的重中之重,通过进行法制宣传,敦促相关单位履行帮孩子一把的道德义务和社会责任,接纳并合理安置监外少年犯。

再,深入企业、学校开展法制教育。针对少年犯绝大多数是青工和在校生的实际情况,可以选出部分典型案例编成普法教材,让更多的青少年了解犯罪对自身、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法院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可以使青少年维权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切实发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职能作用。但是,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还有一些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的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视程度。有的法院因为工作任务日益繁忙,从事少年审判的人员严重不足,甚至没有专职的少年审判人员;有的法院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没有充分的认识,把这些案件混同于一般案件对待;有的法院没有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宣传报道中产生泄露案件当事人姓名等内容,严重危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青少年维权的社会环境还需不断改善。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处理,法院固然是最根本的环节,但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有的新闻媒体炒做正在审理的未成年人案件,给法院依法处理未成年人案件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学校和企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不予配合,给案件当事人造成了心理压力,影响了对少年犯的挽救工作;有的少年犯的父母不配合法院工作,对少年犯不管不问,甚至起了相反作用。可见,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处理不仅仅是法院单方面的工作,只有全社会都来重视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支持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工作,青少年的法律维权才能完全得到实现。

共2页:

李德平

共2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2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什么是未成年人诉讼程序?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未成年人实施的危害社会,违反刑法,应予以刑事处罚的行为就是未成年人犯罪。追究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所适用的程序就是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我国对未成年犯罪刑事诉讼程序没有专门立法,而是分散于刑事诉讼法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未成年人实施的危害社会,违反刑法,应予以刑事处罚的行为就是未成年人犯罪。追究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所适用的程序就是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我国对未成年犯罪刑事诉讼程序没有专门立法,而是分散于刑事诉讼法的有关章节中。如对未成年犯罪不公开审理;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其法定人代理人到场;对一审的判决和裁定,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有独立的上诉权;未成年人在审判时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为其指定辩护人等。除了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外,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1999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2023-06-11
    342人看过
  • 六个程序解析:刑事诉讼
    刑事案件的程序包括: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审判、执行和特别程序。立案是指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确定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通过侦查手机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材料。提起公诉由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需要提起公诉。审判是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执行是根据已经生效的判决而进行的活动。特别程序对包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等的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的程序1、回避的种类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2、申请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3、申请期间诉讼的任何阶段。4、申请方式书面或者口头,不论是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自行回避,还是当事人申请办案人员回避。5、告知程序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并告知其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书记员等人员名单。6、决定主体院长:审判人员、法院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检察长:检察人员、检察
    2023-07-01
    243人看过
  • 在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能否作证
    一、在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能否作证刑事诉讼未成年人出庭作证是受限制的,年幼的未成年人是不能作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未成年人依法可以作证。年幼的人,能否作为证人,应视其智力发展状况,判断其能否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如果该未成年人对其所感受的案件事实能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则可以作证人,此时应该肯定他的作证能力,允许其作证。二、刑事案件只有口供可以定罪吗只有口供是不能定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
    2023-04-21
    131人看过
  •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刑事诉讼文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1996年3月17日江主席签署第64号主席令公布,将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是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改革,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健全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好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全体人民警察认真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担负侦查、预审、看守工作的人民警察尤其要把学习刑事诉讼法作为大事抓紧抓好。学习以在职为主,辅以培训班、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并进行考试、考核。各警察院校、各种培训班要把刑事诉讼法列入基本的公安业务课进行讲授。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人民警察全面、深刻地理解修改刑事诉讼法的重大意义、
    2023-06-11
    371人看过
  •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期限
    取保候审是一种相对缓和的强制措施,因此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较为适宜。但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措施并未明显向未成年人倾斜,未成年适用取保候审的比率并不大。因此,在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方面有必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特殊的规定,构建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制度,以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有利于对未成年教育和感化,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作者从建立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制度的必要性、我国取保候审制度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构建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制度设想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述。未成年犯罪的罪与罚处理原则有哪些1、从宽处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
    2023-07-05
    371人看过
  •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包括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审理,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必需有诉讼,并且不公开审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第二百八十一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的法定代理人
    2023-04-21
    157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应该如何应对?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起诉中要注意的事项:1、审查起诉时,要继续贯彻全面审查的原则。2、对不起诉的案件,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的工作到此为止。3、对未成年人案件的起诉工作应由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4、起诉书的内容应根据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性格特征及其成长的家庭、社会环境等加以说明。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规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
    2023-07-06
    281人看过
  • 民事诉讼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的规定
    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被害人;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中对管辖转移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管辖转移方面的规定:1、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2、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3-07-25
    78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与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不一样
    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与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不一样《刑事诉讼法》第220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民事诉讼法》第161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相关知识: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适用的法院刑事诉讼法并无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但从《刑诉法》规定的“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和“可以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规定看,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刑事简易程序,中级以上级别的人民法院不得适用刑事简易程序。至于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能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因为刑事诉讼法并未向民事诉讼法那样赋予人民法庭的权限,因此,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不能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适用的审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
    2023-04-27
    180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是什么
    一、仲裁程序步骤1、申请和受理仲裁的申请是指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所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进行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仲裁庭行使仲裁权基于当事人的授权。3、开庭、裁决开庭是指由仲裁庭主持,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裁断的活动。它是仲裁活动的实质阶段。其目的是查清事实、分清是非、解决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到解决。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程序1、刑事诉讼法仲裁程序(1)立案(2)侦查(3)审查起诉(4)审判阶段(5)执行2、民事诉讼法仲程序(1)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
    2023-03-02
    50人看过
  • 程序正义:探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问题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刑事诉讼法律援助的意义是什么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在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权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第
    2023-07-07
    40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区别,刑事诉讼有哪些程序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区别主要体现为两者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举证的责任不同、案件性质不同以及适用的法律不同。刑事诉讼程序分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以及执行五种。一、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区别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为:1.诉讼的目的不同,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而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反诉,而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有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有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3.举证责任不同,民事诉讼中,主要是谁主张权利则由谁负责举证;而在一般刑事诉讼中,整个过程只有被告或者行政机关可以负责举证;4.适用的法律不同,民事诉讼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刑事诉讼以刑事诉讼法为依据。二、刑事诉讼有哪些程序刑事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法
    2023-06-05
    363人看过
  • 破产程序中的诉讼时效适用之分析
    「摘要」:在多年的破产实践中,笔者常常遇到一些破产程序中因现有法律未明确而难以解决的问题。最近,笔者就遇到了债权人申请破产时,破产企业的对外债权如何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我国旧破产法《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情况下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亦即破产企业的对外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时间起限。新的关于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亦再次强调了申请破产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新《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可由债务人申请也可由债权人申请,不同的申请主体,破产程序中的诉讼时效适用尚存很多问题。笔者通过多年实务操作,结合新的立法理论,试图对相关规定、问题进行目的性的解释并以有利于保护债权债务,彰护破产目的实现的角度对当前法律尚未明确的区域进行有益的探索,以期建议完善于未来立法、司法解释。「关键词」: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时效中断破产制度历经古罗马中世纪以来的历史沿革,于不同法系的国家
    2023-04-29
    358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是否应当出庭
    一、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是否应当出庭1、未成年人犯罪的,对案件进行审理时,未成年人应当出庭,但要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2、并且不公开审理。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
    2023-05-06
    47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中如何贯彻第13条和12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5
      《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这是无罪推定的理念在《刑事诉讼法》中具体体现,在法律上首次以是否起诉为标准,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加以区别,即起诉前称为犯罪嫌疑人,起诉后称为被告人同,树立了被告不等于罪犯的观念意识,体现了无罪推定的思想。
    • 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是什么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25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未成年人实施的危害社会,违反刑法,应予以刑事处罚的行为就是未成年人犯罪。追究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所适用的程序就是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我国对未成年犯罪刑事诉讼程序没有专门立法,而是分散于刑事诉讼法的有关章节中。如对未成年犯罪不公开审理;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其法定人代理人到场;对一审的判决和裁定,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有独立的
    • 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03
      在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一般就是按一般规定、开庭准备、审判、执行这四个流程来走的,考虑到嫌疑人的年龄问题,对案件处理环境会认真考虑。
    • 新《刑事诉讼法》中强制医疗或者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的意义,急求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8
      强制医疗的意义:维护社会秩序,防止不负刑事责任且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精神病人的行为继续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充分保障精神病者健康。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意义: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下,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同时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法制。
    • 未成年人的刑事诉讼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4-13
      办理未成年案件时,办案人员应当根据犯罪情节,犯罪目的,及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量刑,法律明确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强制辩护,只要是未成年人犯罪,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执法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为其实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