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以案释法新政全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4:30:22 77 人看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

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建立并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

第二条检察官以案释法,是指检察官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

检察官以案释法包括向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以案释法和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

第三条检察官以案释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必要性原则。检察官应当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特点、诉讼参与人需求以及法治宣传效果等因素,决定是否进行以案释法以及如何释法。

(二)合法性原则。检察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进行以案释法,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

(三)规范性原则。检察官以案释法应当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

(四)及时性原则。检察官应当根据办案实际和普法需要,在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或者案件办结后,及时向诉讼参与人或者社会公众以案释法。

第四条检察官对其办理的案件,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法律文书说理工作。

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提出请求的,检察官应当结合具体案情,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向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进行释法说理。

对可能造成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对检察机关司法行为和处理决定产生质疑,或者经过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负面社会舆情等严重后果,影响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案件,检察官应当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主动向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进行释法说理。

第五条下列案件可以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

(一)具有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的案件;

(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或较大争议,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的案件;

(三)可能引发上访或者社会群体事件,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案件;

(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提高群众权利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

(五)具有较强警示教育意义,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提高群众学法守法意识、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案件;

(六)具有预防职务犯罪效果,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促进单位、部门健全制度、改进管理和国家工作人员自我警醒、廉洁自律的案件;

(七)适合开展以案释法的其他类型案件。

第六条检察官以案释法,应当准确说明与案件有关的主要事实,充分阐明办理案件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向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释法说理,应当针对检察法律文书、有关处理决定的重点内容以及办案过程中诉讼参与人要求、申请、质疑、举报、控告、申诉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论证、解释说明。

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要注意结合案件内容、性质、特点,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第七条检察官以案释法,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检察工作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未成年人犯罪信息的案件,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及其家属名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损害。

第八条对于检察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检察官可以针对诉讼参与人提出的请求,结合办案进程适时向其进行释法。遇有重大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启动以案释法工作。

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可以结合国家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普法活动开展,也可以配合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或者根据案件情况、社会关切等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

第九条向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以案释法,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书面或者口头方式。采取口头方式的,应当做好记录。

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一)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以案释法;

(二)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开辟检察官访谈、检察官专栏等以案释法;

(三)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广泛依托检察官方网站、政府网站和专业普法网站等以案释法;

(四)充分应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通过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公开案件信息促进以案释法;

(五)结合检察机关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进行以案释法;

(六)适合开展以案释法的其他方式。

第十条检察机关案件承办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办理的案件,组织检察官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并加强对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检察机关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络任务和负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一定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安排,分别研究制定检察官以案释法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案件承办部门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并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检察机关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检察官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以案释法,并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和舆情应对工作。

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部门根据案例指导工作要求,加强对以案释法工作的规范指导,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收集、研究和发布工作。

第十一条检察官进行以案释法,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司法办案程序和检察机关工作规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分管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同意。对社会关注的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还应当就释法的方式、内容、时机等征求检察机关新闻宣传部门意见,必要时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十二条检察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检察官以案释法激励机制,对于在以案释法工作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检察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负责以案释法的检察官有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在公开场合、新闻媒体等发表与承办案件有关的言论,对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对外披露自己或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妨害案件依法独立公正办理的;

(三)故意歪曲或者错误阐述案件事实,引发舆情事件、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

(四)发表与检察官职业道德不符的言论,损害检察机关形象的;

(五)造成其他消极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第十四条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0日 2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2024新刑法贪污受贿罪最新司法解释全文
    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
    2024-04-17
    256人看过
  • 2022最新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全文
    一、2022最新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全文为正确审理继承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一、一般规定第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第二条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以将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第三条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第四条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第五条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
    2022-05-03
    113人看过
  • 公司法解释(2021年最新版全文内容)
    公司法解释一全文内容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全文执行董事的规定是怎样的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023-07-20
    353人看过
  •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3次会议通过)为正确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本人主要责任、第十六条第(二)项醉酒或者吸毒和第十六条第(三)项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时,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前述法律文书不存在或者内容不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前款事实作出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提供的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审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
    2023-04-26
    363人看过
  • 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最新全文内容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
    2023-06-02
    471人看过
  • 《行政法》全文最新内容包括哪些?
    行政诉讼法(节选)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2023-08-18
    418人看过
  • 拒执罪最新司法解释全文是怎样的?
    在民事主体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之后,司法机关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实施刑罚等处罚,才能使得社会维持安定,为了更好的限制司法机关职员的行为,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拒执罪最新司法解释全文,具体该如何理解此项法律规范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就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第二条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
    2023-04-28
    142人看过
  • 最高检保护非公经济意见全文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充分发挥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切实增强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主动性和责任感1.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责任。非公有制经
    2023-04-25
    302人看过
  • 最高检向最高法抗诉潘文烽国家赔偿案被受理
    一桩行政诉讼,竟引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实属罕见。记者昨日获悉,潘文烽国家赔偿案又有新进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2005)粤高法审监行再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认定:公安机关留置潘文烽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符合法院受案条件,遂指令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潘文烽的起诉。2003年1月7日晚,21岁的韶关青年潘文烽因盗窃钢厂废料被当地派出所抓获,当潘母第二天见到躺在医院里的儿子时,潘文烽已因颅脑外伤成为了植物人。韶关市公安局松山分局派出所对此的解释是潘自己拒捕骑摩托车冲关所致,而家属方面则认为是派出所有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256万元的国家赔偿,但两审均遭法院驳回。法院认为,案件涉及到警方履行侦查工作中是否存在殴打潘文烽致残的违法犯罪问题,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该类案件应该由检察院进行管辖,因此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潘家人委托律师请求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最高人
    2023-06-06
    186人看过
  • 最高检公安部86种经济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全文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及时、准确打击经济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立案侦查,各级检察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二○一○年五月七日一、危害公共安全案第一条[资助恐怖活动案(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规定的资助,是指为恐怖
    2023-06-08
    263人看过
  • 最高法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法出台的司法解释,是针对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犯罪的,明确了走私兴奋剂的量刑标准,对非法使用兴奋剂的犯罪行不进行惩治等。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为依法惩治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犯罪,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保护体育运动参加者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制定本解释。第一条运动员、运动员辅助人员走私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或者其他人员以在体育竞赛中非法使用为目的走私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涉案物质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一)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二)用于或者准备用于未成年人运动员、残疾人运动员的;(三)用于或者准备用于国内、国
    2023-06-03
    426人看过
  • 两高一部:醉驾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全文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
    2023-04-25
    324人看过
  • 最新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司法解释全文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司法解释为依法惩治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拐卖妇女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1、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拐卖妇女罪中的“妇女”,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被拐卖的外国妇女没有身份证明的,不影响对犯罪分子的定罪处罚。2、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拐卖外国妇女到我国境内被查获的,应当根据刑法第六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定罪处罚。3、对于外国籍被告人身份无法查明或者其国籍国拒绝提供有关身份证明,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处罚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情节严重的主犯,累犯,偷盗婴幼儿、强抢儿童情节严重,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情节严重,拐卖妇女、儿童多人多次、造成伤亡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从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
    2023-04-12
    469人看过
  •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公益诉讼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对《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修订。该解释旨在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结合审判、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对《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修订。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结合审判、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民 法 典 、 民 事 诉 讼 法 、 行 政 诉 讼 法 司 法 解 释 更 新近期,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更新不断,为应对各类法律纠纷提供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指导。民法典明确了
    2023-09-03
    28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最新司法解释-发布(全文)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8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根据新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夫妻离婚,房产根据出资人不同有不同的分割方法。法规还对DNA亲自鉴定的法律效果有了新的规定和解释。这部司法解释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
    • 最高检最新对商标侵权案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7
      最高检对办理商标侵权案的司法解释具体是怎么解释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最高院行贿案件的解释,最高检检法是怎样处罚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7
      关于最高院和最高检察院的经济诈骗罪司法解释是 1.构成经济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
    • 刑诉法最新司法解释全文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3-05
      在刑事案件的破获与办理当中,除了侦查人员办案人员的努力,也需要刑诉法的严格要求与标准的制约。刑诉法为了适应社会的变化,也在不断进行着更新。那么刑诉法最新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有哪些呢?在本文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与说明。 刑诉法最新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
    • 求最新条例全文和解释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1
      最新的拆迁条例在o/wesh/可以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