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减免和刑罚减轻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20:33:02 117 人看过

减轻处罚和减刑的区别有:

1、减轻处罚是指犯罪分子在被判处刑罚前综合考虑其犯罪行为后,根据其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法律规定对其本应受到的刑罚进行减轻处罚的行为;

2、减刑是指所有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在具有法定减刑情节的情况下,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依法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免除的区别

根据我国《刑法》第61-63条的相关规定:

(一)、应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来决定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即罪刑相适应原则。

(二)、具有规定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三)、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可以看出两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如某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时,量刑即倾向于较低的刑期,不一定是三年,且最低也不能低于三年。具有从重处罚情节时,同理,最高也不能高于十年。至于以什么标准来划分轻、重,没有统一规定,当然也不能简单的以法定刑的“中间线”来做标准。

2、具有减轻处罚情节时,量刑的幅度就是在三年以下。(没有量刑幅度可以高于法定刑的)注:还应注意“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及“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前者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也可以不从轻或者减轻”,后者则是“必须要从轻或者减轻”。综上:“从轻”是在法定刑内,“减轻”是低于法定刑。从力度上说,“从轻”小于

“减轻”。

对于法定刑而言是不能够进行减免的,只要触犯了法律,都是要受到处罚的。只能够说在刑罚的过程当中进行一定程度的减轻。但是不能够完全免于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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