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的,应当立案;
2、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被告人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又要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情况,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综合考虑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形势,确保刑罚目的的实现。但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对被告人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平衡。
国有资产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私自占有,这里要注意,如果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有资产,这种行为涉嫌贪污罪。但是以单位的名义把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的,不能以贪污罪定罪,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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