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纠纷的诉讼主体有哪些
抚养费纠纷的诉讼主体有:应该是由子女还是父母一方作为原告起诉支付抚养费,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
1.如果是父母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对方未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的,则对方构成违约,应该由父母一方为原告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
2.如果抚养费问题未经父母双方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及未经法院通过诉讼确定的,则也应以父母一方为原告当事人,以父母的另一方为被告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来确定对方应该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和方式。
3.如果是父母双方已经对抚养费问题达成了协议,或已经由法院判决确定抚养费支付标准,但现在要求对确定的抚养费标准进行变更(增加)的,则应以子女为原告当事人,未成年人子女的父母一方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起诉。
二、给子女抚养费付到多少岁
需要分情况讨论:
1.一般情况下,支付抚养费直到子女成年即可;
2.特殊情况下,如果子女不能独立生活,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比如残疾等;
3.子女年满十六岁不满十八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不给予抚养费。离婚时夫妻对抚养费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三、抚养费案件多久结案
抚养费案件多久结案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案件适用的审理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n(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n(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n(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n(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诉讼抚养费有时效限制吗,诉讼抚养费的诉讼主体
230人看过
-
离婚抚养费纠纷纠纷诉讼费
348人看过
-
继承纠纷诉讼主体和诉讼费
64人看过
-
诉讼抚养费纠纷产生的费用
322人看过
-
抚养费纠纷案件中主体的界定
178人看过
-
离婚纠纷抚养费主张标准,变更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109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抚养费纠纷规定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51、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数额的, 2、要求降低或免除子女抚养费的,以原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为原告; 3、以前的离婚判决、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未明确除抚养费之外的一些费用的承担方式,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了该项费用后,要求对方也承担一部分的,以子女本人为原告。
-
什么是扶养、收养纠纷诉讼?如何确定抚养、收养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扶养、收养纠纷诉讼是指扶养、收养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对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诉讼是扶养、收养纠纷处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对扶养、收养纠纷案件的最终处理。就性质而言,扶养、收养纠纷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扶养、收养纠纷诉讼应当适用以下诉讼制度:①合议制度。合议制度是指由若干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由若
-
青岛子女抚养纠纷诉讼律师费用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25(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有关抚养纠纷诉讼费用的问题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22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
子女抚养费的付款主体有哪些,子女抚养费的的支付主体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8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