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密协议期限规定
保密协议期限规定:保密协议的有效期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不干预、不调整。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保密协议。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区别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明显的区别: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另外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这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忠诚义务,如果因为泄密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得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就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劳动者承担保密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在一定范围、地域和期限内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
3.劳动者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4条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保密协议补偿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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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有没有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无效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21.生效。 2.竞业限制期间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协议。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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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错把保密协议当竞业限制协议!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17竞业限制虽然和保密协议一样,都是企业为了保护商业秘密而存在的,但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而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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