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土地使用税是哪些房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9:52:37 220 人看过

以下土地免除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有土地(二)国家财政部门支付事业经费的公司自有土地(三)宗教寺院、公园、名胜古迹自有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六)批准开山填海整备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月开始免除土地使用税5年到10年(七)财政部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免征土地使用税有哪些情形?

免征土地使用税就是根据税务法的规定,如果符合免征的条件,就予以免征,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国家相关机构以及文化相关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以上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

(二)国家建设相关

1、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企业内部绿化用地不免)

2、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指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农副产品加工厂占地和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的生活、办公用地不包括在内。

包括: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

3、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是指纳税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自行填海整治的土地,不包括纳税人通过出让、转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已填海整治的土地。

(三)卫生教育相关机构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其他机构

1、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政策性免税:

(1)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在厂区以外、与社会用地段未隔离的

(2)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

(3)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盐场、盐矿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区用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4)城市公交场站、道路客运场站的经营用地。城市公交站场运营用地包括城市公交首末车站、停车场、保养场、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道路客运站场运营用地包括站前广场、停车场、发车位、站务用地、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而人们一直在消耗着土地,所以政府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办法来优化土地的使用,加强土地税务的管理,而征收土地使用税就是其中的方法之一。还有,有的地方的土地使用税是可以免征的,免征的意思就是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了,比如一些非营利的卫生机构免征土地使用税。所以,如果您满足上述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0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在我国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免么?
    一、在我国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免么?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如何做账房产税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
    2023-04-25
    444人看过
  • 改变土地用途如何征免土地使用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自用的土地;(二)国家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自用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古迹自用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业、林业生产的土地,畜牧渔业;(6)批准复垦的土地和用于重建的废弃土地,自使用月份起5年至10年免征土地使用税;(7)能源、交通、水利等用地,财政部另行规定。工业用地一年要交多少土地使用税。2。房地产税的计税基础:不仅是固定资产项下房地产项目的入账金额,还包括土地购买价款、开发用地成本、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和证明费,加上核心空调、智能建筑设备、新建建筑初装费、采暖费锅炉等设备的给排水、采暖用水都离不开房地产防腐设备的价值。土地计入房地产原值计算征收房地产税时有一种特殊情况: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地产面积的2倍计算确定房地产原值地价;
    2023-05-02
    288人看过
  • 专业用地是不是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一、专业用地是不是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下列专业用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市政公共用地;农林牧渔生产用地;废弃土地;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二、租赁的土地是不是要交土地使用税吗租赁的土地交土地使用税。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
    2024-02-01
    95人看过
  •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什么?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多么
    一、什么是房产税?什么是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是以营业性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造价)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土地使用税是对拥有营业性土地使用权或营业性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二、征收房产税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征收房产税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如何规定的?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征收。四、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怎样规定的?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怎样规定的?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3-02-28
    426人看过
  • 是否搬迁企业免征土地使用税?
    一、企业搬迁后,原有场地不使用的,是否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40号)第十条规定,关于对搬迁企业的用地应如何征税问题企业搬迁后,其原有场地和新场地都使用的,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原有场地不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二、相关国家政策有哪些?1、对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国税地字〔1989〕140号)中第十条关于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第十二条关于企业范围内的荒山等占地尚未利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规定作适当修改,取消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的内容。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税额由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2、对搬
    2023-02-19
    147人看过
  • 医院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都是减免土地使用税的。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一、土地税减免的依据有哪些土地税减免政策依据是: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土地减征;企业征用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一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征用非耕地不予减免。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有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
    2023-02-27
    272人看过
  • 幼儿园用地土地使用税能否免征?
    一、免征幼儿园用地土地使用税的法律限定情况(1)《国家税务局关于签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第十七条,关于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二、征收幼儿园用地土地使用税的情况(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
    2023-02-24
    320人看过
  • 驾校场地土地使用税是否可以免征
    我国的土地使用税是对那些使用国有土地的个人、或机构、单位等按照土地使用的面积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为的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土地资源,当然,一些公共设施以及一些社会工程设施是可以免除土地使用税的,那么驾校场地土地使用税是否可以免征呢?一、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具体业务业务一: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土地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业务二: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土地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业务三: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
    2023-05-22
    253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使用税能否减免?
    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使用税能否减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100号)第二条相关规定:要严格按照减免税的管理权限和减免税审批程序办事,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确定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如何确定纳税义务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2023-04-16
    96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如何避免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如何不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城市地区不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市、县、镇、工矿区等,其中,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设立的镇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人口相对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镇标准,尚未建镇的。工矿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县、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土地使用税采取一系列不同的税种,大、中、小市县每平方米土地的年税种也不同。为防止长期不使用、限制多占土地而征用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自用的土地;(二)国家财政部门出资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地;(四)市政街道
    2023-05-08
    44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变更免征契税吗
    下列情况变更土地使用权免契税:1、承受土地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2、土地被依法征收或占用,重新承受土地的;3、承受荒地用于农、林、牧、渔项目开发的;4、财政部或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免征项目。土地使用权变更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年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是指国家为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卫生等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收回。(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新的城市规划的实施,需要对旧城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需要重新调整和安排城
    2023-08-01
    494人看过
  •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一、政府征地房屋用地有什么政策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
    2023-03-29
    153人看过
  • 改变用途土地使用税怎样征免
    一、改变用途土地使用税怎样征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二、工业用地一年交多少土地使用税1、土地使用税按面积缴纳,每季度缴一次。2、房产税计税基数问题:不单单是固定资产下的房产项目记载金额,应加土地购置价、开发土地成本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及印花税、办证费,再加核心空调、智能化楼宇设备、新建建筑物初次装修费、采暖锅炉等与房产不可分割的设备、给排水、采暖、消防设备价值。3、土地纳入
    2023-03-01
    286人看过
  • 采矿区土地使用税是否全部免征?
    采矿区土地使用税,对于采矿场地,公路及回收系统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对于用于矿石服务项目生活区,办公区,及其他的生产企业,应当征收土地使用税,对于矿石造成地面荒地下陷,免征土地使用税,对于石灰水泥等采石场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一、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22号)规定:1、对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系统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2、对矿山企业采掘地下矿造成的塌陷地以及荒山占地,在未利用之前,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3、除上述规定外,对矿山企业的其他生产用地及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建材企业的采石场、排土场等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0〕853号)规定:“对石灰厂、水泥厂、大理石厂、沙石厂等企业的采石场、排土场用地,炸药库的安
    2024-01-09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企业停产免征土地使用税。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1
      企业停产一般不免征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基础,按年计算分期缴纳。企业停产后仍需占用或使用土地的,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免征范围。
    • 哪些情形下可以免征房产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情形是怎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4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
    • 农村有哪些范围免征土地使用税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17
      乡镇土地使用税免征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下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
    • 停产停业企业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1
      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中没有对停产企业占地的免税规定,上述企业虽然停产,但仍需要按所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
    • 工业用地用于农林生产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3
      1.《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五)款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2.《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第15号)第十一条关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解释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根据上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