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合同款项以哪个为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35:55 466 人看过

汤先生:我公司卖了一批材料给客户,签合同约定销售数量为10000,单价770元。但是合同上标注的总价金额,小写数额写的7700000,大写却不小心写成了柒佰万,签合同时并没有注意。现在客户以合同相要挟,只支付了700万元,称大小写不一致的时候,应以大写为准。我公司要求对方补足剩余70万元,否则打算退款并拒绝发货。请问碰上这种失误,法律究竟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答:合同上标注的价款不一致,有可能是单价搞错了,也有可能是总价大写搞错了,但无论哪种说法,都需要证据支持。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双方的真实意思,就应按双方的真实意思来履行合同。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且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该合同,然后才可以不发货并退款,否则可能造成己方违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8日 1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重大误解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原则上集体合同为准,但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高于集体合同的,以劳动合同为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劳动法》第三十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补充性效力,即集体合同所规定的标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劳动合同的补充。集体合同中有的内容是单个的劳动合同未涉及的,这些内容对劳动者和企业也是有约束力的,即都应当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执行。2、不可贬低性效力,即集体合同所规定的标准在其效力范围内是劳动者利益的最低标准,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者利益的规定可以高于但不得低于这些标准,若低于此标准就由集体合同的规
    2023-06-28
    223人看过
  • 土地证和合同不一致哪个为准
    如果国有土地出让合同面积与土地证面积不符,以土地证面积为准。一、土地证可不可以过户土地证可以过户。如果需要过户的是国有土地即一般住宅使用的土地,需要连同房产证一起过户,这样实际上就是在房产过户的时候将土地证一起过户,土地证不能直接过户。如果要过户的是村集体土地的话,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转让,到国土资源管理局按流程办理即可。具体如下:1、办理者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发票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手房的原房主已办理土地证携带土地证原件,如原房主未办理土地证还需到房产交易中心的档案室调取原房主的房改价格审查表一份,按照契税发票上的计税金额的1%收取土地出让金;2、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二、土地证书作废,宅基地使用权还有吗土地登记簿是土地权利归属和内
    2023-03-02
    163人看过
  • 员工手册与劳动合同条款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一、例子:某公司员工手册规定一个月内迟到十次为旷工,但劳动合同上写一个月迟到十五次才为旷工,那么对于这两个不一样的规定,以哪个为准呢?二、分析: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3、规章制度本来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但当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内容不一致时,为什么劳动合同具有优先适用的地位?(1)不管是是集体合同还是劳动合同,都属劳资双方就双方权利义务内容所作的特别约定,更能体现员工的真实意思表示,这一本质特征是公司内
    2023-06-26
    54人看过
  • 劳动合同薪资大小写不一致怎么办?
    劳动合同薪资出现大小写不一致的情况,是无关紧要的,可以大写,也可以小写。法律对工资标准的书写方式并没有限定大写或者小写。但是作为签约双方,如果为了避免被单方私下修改而发生纠纷的话,小写后再注以大写金额就可以了。一、劳动合同中需要注明薪资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六款规定,劳动合同里一定要注明劳动报酬。第十八条:1、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2、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3、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4、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
    2023-04-04
    258人看过
  • 合同英文版和中文版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一、合同英文版和中文版不一致以哪个为准1、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2、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3、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二、两份合同内容不一致如何处理1、可以协商重
    2023-05-03
    209人看过
  • 补充合同金额小写可以吗?
    合同金额小了写补充合同可以。合同的金额写少了,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是可以的,而补充协议要以书面的形式写,并且由双方签字。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诉讼标的额与合同金额的区别合同金额是指报告期内,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屋总交易总金额。也指我国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设计咨询业务与外商签约的合同所定金额,其口径同于合同数。涉案标的额一般是指诉讼请求的财物和价值数额。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于管辖权而产生,是对民事案件审判权的一种“恒定”,法院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无权审理。各国法律规定管辖不尽一致,一般按三种不同的标准划分: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又可分为级
    2023-08-09
    56人看过
  • 合同金额不一致可以维权吗
    合同金额和付款金额不一致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金额和实际支付的金额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一、建筑工程承包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1、可以和解或调解,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3、如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也没有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或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公司倒闭员工公司不赔偿怎么办公司倒闭员工公司不赔偿的办法是:1、通过协商解决;2、通过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来解决;3、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起诉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2023-02-04
    152人看过
  • 如果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哪一项为准
    如果书面合同与口头合同不一致,一般以哪一个为准,书面合同应以书面合同为准。在业务过程中,通常签订书面合同,但有时会出现口头合同。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的利弊在法律上不能一概而论,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然而,有时国家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建设项目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书面合同是指合同内容、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书面合同的订立可以清楚地记录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合同内容,有利于保障民事活动的安全。一旦发生争议,当事人提供证据和区分责任也很方便。因此,书面合同是一种很好的合同形式。有人建议,那些能够在经济交流中签订书面合同的人不能懒惰。有了书面合同,公司内部管理也方便多了。合同的履行可能涉及公司的几个部门,包括生产、销售、仓储保管和财务结算。可根据合同设计管理流程,以确保合同的及时履行、货物的交付和货款的及时收回,为防止货款因会计期间过长而成为呆账口
    2023-05-07
    244人看过
  • 施工需要备案的合同内容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施工需要备案的合同内容不一致以备案的合同为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保护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依据。施工合同备案是业主备案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施工合同备案不等同于业主备案,其备案程序如下:1、到工程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登记领取办理合同备案表格。2、按目录准备相关资料及刻电子数据光盘。3、提交资料给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一般只要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3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好合同备案。
    2023-08-16
    352人看过
  • 如果预售合同与正式合同不一致,以哪一份为准
    原告黄某某和肖某英某某是夫妻,原告肖某英某甲和肖某英某某是原告黄某某和肖某英某某的女儿。被告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县恩江东路段进行房地产开发。2005年1月13日,原告黄某与被告协商后,签订了门店预售合同。原告黄XX购买了被告在永丰县恩江东路开发的5、6、7、8号楼一层临街商店。店面面积约232.7平方米,每平方米8800元,房价约2047760元。合同规定,合同签订后,原告黄某某预付门店款20万元,分三期支付50%房款,第二期在2月8日前支付50万元,余款在3月8日前支付。此外,原告黄某某还为该店预留了4万元,待该店交付时支付;被告负责为原告黄XX办理房价50%的十年期银行按揭手续。原告黄XX向被告支付总抵押费用的7%。如果原告未能在上述期限内付款,则原告黄XX每天将被处以违约金0.05%的罚款;被告于2005年8月1日前将店铺交付原告黄某。如果交货期超过2005年8月
    2023-05-07
    263人看过
  • 借款合同金额和实际到手金额不一致如何去还款
    借款合同金额和实际到手金额不一致的还款方式为以实际到手的借款本金金额为准进行还款与实际计息;出借方预先扣除利息的,以扣除利息后的款项作为借款本金进行还款与实际计息。一、书写借款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借款时预先在利息中扣除本金诉讼时如何举证借款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诉讼举证时需要提出这一主张的当事人先举证证明存在借
    2023-04-10
    443人看过
  •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一、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以非格式条款为准,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民法典》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2023-05-03
    231人看过
  • 预付款收据大小写不一
    6月1日,汤阴县法院民二庭法官用情理法引导当事人,促成一起因预付款收据大小写不一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调解。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天将货款履行。2007年11月,张某与王某达成口头买卖协议,张某预付给王某货款,王某供应给张某化肥,供应结束后,双方对账结算。2008年7月,王某收到张某预付款后,为张某出具一份收据,内容为今收到张某化肥预付款现金陆万元整,¥20000元,王某。双方对账时,发现收款条大小写不一,二者相差数额较大,对此,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张某一气之下将王某起诉到法院。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根据双方供货情况,结合货物价款及一般生活常识,引导双方当事人尊重实际情况。同时,释明法律规定:双方对收款数额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应以大写数额认定。如果双方继续打官司,不仅伤感情,而且费心劳神,还会增加诉讼成本。在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都做
    2023-06-08
    498人看过
  • 合同总价与实际付款金额不一致
    合同总价和实际付款金额不一致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之后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如果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就合同金额发生的争议。一、合同当事人和盖章主体不一致怎么办当合同当事人和盖章主体不一致的时候,首先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变更。如果当事人发现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的,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而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的话,在实际认定中一般是以盖章主体来进行主体认定的。因此对于当事人和盖章主体不一致的情况,协商为首要的解决方法,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盖章主体的推定。二、合同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诉讼外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其中和解是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一致解决纠纷;诉讼外调解则是在特定的第三人的主持下,合同当事人就争议内容进行调解;仲裁则是在仲裁机构的裁判下解决纠纷。诉讼则是最终局的公力救济方式。三、合同出现纠纷,可
    2023-03-06
    41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重大误解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对合同的性质、目的、对方当事人等方面存在误解而导致的错误行为。这种误解必须达到使合同对一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程度,才能构成重大误解。... 更多>

    #重大误解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