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判拘役怎么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8:53:16 145 人看过

孕妇判拘役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判处拘役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拘役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作出;拘役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由监狱或者看守所向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书面申请,请求予以批准。

怎么判刑帮信罪孕妇

帮信罪孕妇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帮信罪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犯罪的主体属于一般主体,也就是自然人,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这个罪的犯罪主体;

2、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的;

3、客观方面,客观上必须实施了明确规定的行为,即是为其他人提供了互联网接入,或者是服务器托管以及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来帮助他人进行犯罪;

4、侵犯的客体,对于国家的网络秩序和网络安全有着一定的威胁。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7: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拘役相关文章
  • 孕妇判刑的执行方式是什么
    孕妇判刑的执行方式包括:(1)怀孕的妇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如果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院一般会判处缓刑,不在监狱执行刑期;(2)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2、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3、限制条件,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孕妇判刑了对于正好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孕妇,按照缓刑法律规定,正好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孕妇符合判处应当缓刑的条件。但存在法定排除情况,即是累犯和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对于可能判处缓刑的情形,即便同时符合所有条件,亦未必可以得到缓刑,由受理案件的刑事审判合议庭,在法定原则
    2023-08-01
    275人看过
  • 孕妇被判死刑什么时候执行
    针对孕妇这一特殊群体,法律明确规定不得适用死刑。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当事人为孕妇,相关机构应立即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请求对原判决进行更改(即取消原本的死刑判决)。此外,针对以下两种情况亦有特别规定:首先,犯罪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以及审判期间处于孕期的女性,均不应被判处死刑;其次,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女性当事人已怀孕,应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并请求更改判决:下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死刑的命令之后,必须在七日内将死刑执行完毕。《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2024-05-04
    148人看过
  • 判拘役是什么意思拘役应当如何执行
    一、判拘役是什么意思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主要有以下特点: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分子。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样仅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3、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虽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样短期剥夺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但性质却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拘留是一种司法处分,而拘役则是一种刑罚方法,在性质、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以及适用期限与上述几种拘留措施都有明显的区别。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
    2023-04-01
    485人看过
  • 醉驾拘役缓期执行怎么执行?
    一、醉驾拘役缓期执行怎么执行?首先,缓刑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因为缓刑犯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如果该犯原来有工作的还要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或者回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基层组织如街道、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好缓刑犯。因为这些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了解犯罪分子的实际表现,有利于对其进行考察教育。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来判处的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两个月;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被缓刑的罪犯没有再犯新罪也未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总结,醉驾被判处拘役,缓期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在缓刑考验期内考验合格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二、
    2024-02-09
    240人看过
  • 孕妇无财产怎么强制执行
    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和处理。在被执行人正在怀孕或分娩期间,我们不能对其实施限制自由的拘留措施,但是,在此阶段,我们仍旧可以对其财产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和控制,例如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封或者将其银行账户加以冻结等等,这些都是合乎法规且合理合法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这样的观点,认为当被执行人实施违法行为时,自然有责任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然而,从人道的角度出发,如果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并未达到不可容忍的地步,一般情况下是不予以逮捕的,相反我们会根据具体情况选取适当的法律措施去执行。根据现行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当孕妇作为被执行人之一参与到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时候,如果申请执行方提出了执行请求,那么法院是有权对这些孕妇名下的财产执行的,不过,对于孕妇基本生存所需的必要财产,法院则应当尊重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
    2024-04-26
    438人看过
  • 孕妇构成交通肇事罪判缓刑还是拘役
    一、孕妇构成交通肇事罪判缓刑还是拘役?孕妇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都是判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交通肇事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
    2023-06-16
    93人看过
  • 判处拘役出狱日期怎么计算的,拘役如何执行?
    一、判处拘役出狱日期怎么计算的具体出狱时间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算,判决前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折抵管制两日。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具体的情况如下:1、出狱时间要严格按照法院判决书确定的时间执行,即法院判决书上都详细载明刑期的结束日期,该日期即为出狱日期,不需要计算;2、如果服刑期间依法减刑的,减刑时间也会在法律裁定书中详细载明,按减刑裁定书载明的刑期结束时间执行即可,也不需要计算;3、法院刑事判决书中对服刑时间的表述是这样的:判处有期徒刑多少日止,后面的时间即为出狱时间。服刑期从被限制自由关押在看守所开始计算,刑满就可以出狱,或者表现好减刑也可以出狱。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二、拘役如何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2024-01-29
    289人看过
  • 法院判决拘役拒不执行怎么办?
    如果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生效后,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就意味着,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以及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如果有执行能力,但采取消极或者积极的方式,拒绝履行执行义务,司法机关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有金钱给付的判决,如果拒不执行,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支付判决书确定的款项外,还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双倍计算,当然,执行费用也由被执行人支付。如果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也会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信用档案中。法院可以依法限制其高消费。一、判决拘役的对象是谁?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是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等。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
    2023-06-22
    418人看过
  • 拘役判决后没去执行会怎么样
    一、拘役判决后没去执行会怎么样法院判拘役不去会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生效后,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就意味着,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以及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如果有执行能力,但采取消极或者积极的方式,拒绝履行执行义务,司法机关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有金钱给付的判决,如果拒不执行,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支付判决书确定的款项外,还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双倍计算,当然,执行费用也由被执行人支付。如果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也会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信用档案中。法院可以依法限制其高消费。二、判决拘役的对象是谁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
    2024-01-06
    232人看过
  • 2024拘役具体怎么执行
    法律综合知识
    一、拘役具体怎么执行刑法典第43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这表明公安机关是拘役刑的执行机关,具体而言是指县级公安部门。此处所谓“就近执行”,是指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有条件建立拘役所的,放在拘役所执行;没有条件的可放在就近的监狱或劳改队执行;远离监狱和劳动队的,可以放在就近的看守所内执行;但在监狱,劳动队或看守所执行的,要实行分管分押,以防交叉感染。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如离象路途较远的,可以累积使用假期。此处所谓“酌量发给报酬”,既不是不发给报酬,又不是同工同酬,而是根据犯罪人参加生产劳动的表现、技术水平和生产收入情况等,发给适当的报酬。二、拘役的适用对象有哪些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
    2024-02-02
    370人看过
  • 被判拘役一直没有执行怎么办
    若在裁判文书依法确定并经法定程序判定正式生效后,相关责任方仍旧迳行拒绝履行其义务,则作为诉讼事项的提出者即原告方可依照法律规定向负责审理该案的司法机关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然而在此情形下,倘若责任方在法律判决正式生效后具备足够且合法的支付能力却未按约履行,那么此类行为既损害了法律严重时可视为触犯刑法,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范畴。对于此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却故意规避或拖延,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相应金额的罚款等制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024-05-02
    87人看过
  • 孕妇被行政拘留对孕妇有影响吗
    孕妇不可以行政拘留。我国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而且孕妇拘留所不予收拘。一、哺乳期可以带小孩上拘留所吗处于哺乳期的妇女可以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二、孩子多大母亲可以被拘留可以拘留。20个月的孩子已经过了哺乳期。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怀孕或哺乳期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只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经不在哺乳期的妇女犯罪(错),可以实行拘留处罚。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三、
    2023-06-24
    76人看过
  • 判拘役为什么不立即执行
    判处犯罪分子拘役后,并不是马上执行,而是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判拘役如何执行的?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构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在执行期间享受两种待遇:探亲;报酬可以根据劳动量支付。拘役一般只适用于性质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方式,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构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构设置的看守所执行。判拘役期间不能出国打工,有违法犯罪行
    2023-08-09
    386人看过
  • 被判拘役三个月缓判一年怎么执行
    一、被判拘役三个月缓判一年怎么执行被判拘役三个月缓判一年由社区执行。《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二、被判拘役三个月缓判一年还会执行原判刑罚吗不一定。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
    2023-11-23
    38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拘役
    词条

    拘役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拘役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 更多>

    #拘役
    相关咨询
    • 法院对孕妇判拘役一般有哪些情形才可以执行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6
      孕妇判处拘役后,可暂予监外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于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有前款第二项规定,可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保外就医可能存在社会危险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犯罪分子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
    • 孕妇不执行治安拘留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9
      按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已经怀孕的妇女,依法需要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另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
    • 拘役怎么执行?拘役可以不执行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4
      针对你提出的拘役可以不执行吗的问题,答案是当然不可以。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拘役的适用对象 从我国刑法分则有关拘役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
    • 监外执行孕妇犯罪怎么判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7
      哺乳期妇女,是可以判刑的,只是在执行刑罚的时候,若仍处于哺乳期,则一般不会收监,会采取暂予监外执行的措施。在法院判刑前,若在哺乳期内,则一般不会送看守所羁押,而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在法院判决后,若仍在哺乳期内,则一般是采取暂予监外执行的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
    • 拘留所可以对孕妇执行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7
      应当被执行行政拘留的人怀孕的,不再执行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八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下调至十二周岁。原《刑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