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以及怎么审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0:41:09 340 人看过

一、建筑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建筑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

2.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

3.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一定的计划性和程序性。

4.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

5.与承揽合同一样,建设工程合同也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和诺成合同。

二、建设施工合同怎么审查

建设施工合同的审查方式如下:

1.将合同文本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分解开来,逐条研究各项条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涉及到工程技术尤其是影响到切身利益的条款要逐字逐句进行推敲,并审查合同条款的表达是否清楚,如有含糊不清之处则要在标前会议上或正式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同时予以明确。

2.查合同内容的完整性。用标准的合同文本来对照该合同文本,审查是否缺少一些必要的合同条款。

3.审查合同的合法性。

4.通过审查,可以发现合同条款之间的矛盾之处,即不同条款对同一具体问题的规定或要求不相一致;还可以发现对承包人不利或有害的条款,如单方不平等条款等。

三、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

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首先需明确,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其次,无论是发包方还是承包方都必须注意的内容有:双方的资质能力;工程价款及其支付方式、时间;工程进度问题;违约条款;有关工程分包事项;是否有与国家法律规定相违背的内容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1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式合同相关文章
  • 建筑施工没有合同合法吗
    虽然这样的现象常有发生,但是最好是签上合同给自己保障。一、民法典中施工没有合同如何处理由于双方并没有书面签订建设工程合同,那这个合同是否是成立的以及是否是生效的,这将直接影响到判断双方当事人的一方是承担缔约的过失责任还是承担缔约的违约责任。根据大家的社会经验以及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工作中我们对合同订立及履行必须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基准。根据我国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指出,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要具备有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或者其他的形式。假如根据我国法律要求,依法需要采用书面形式的,那就必须要依法书面订立工程建筑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互相约定是要采取书面形式签合同,那也必须要采取书面形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指出,如果是订立建设工程的合同,那就需要双方订立时要采取书面的形式。因此如果按照这种说法,那么是否未签订书面的工程合同,这份合同就不被法律视为是依法成立的呢?注意一点,若是我
    2023-03-19
    161人看过
  • 门窗安装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吗
    设备安装合同在性质上并不属于我们通常所认知的建设工程合同范畴。建设工程合同特指这样一类合同:即一方当事人负责对某项工程进行建设施工,另一方面则依据相对应的合同内容向对方支付相应款项。而建设工程合同的具体标的,就是我们常说的工程。在这里,工程的定义涵盖了土木建筑工程以及在建筑业领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大规模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中涉及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有房屋建造、铁路设计、公路修建、机场策划、港口建设、桥梁搭建、矿井挖掘、水库运营、电站调试、通讯设施布设等等众多领域。《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024-04-25
    148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的合同形式要求吗
    一、建设施工合同的合同形式要求吗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称为承包方,建设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称为发包方(也称为委托方)。(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为委托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为承包方。(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或公民,而承包方必须是法人。二、建筑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
    2023-05-06
    251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可以没有总价吗
    一、建筑施工合同可以没有总价吗可以的,建筑施工合同,只要有单价就可以的。可以不设置总价或者面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当事人以实际工程量存在增减为由要求调整的,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总价包干范围明确的,可相应调整工程价款;总价包干范围约定不明的,主张调整的当事人应承担举证责任。二、承包人能否直接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且逾期未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可以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虽约定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但未约定逾期不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不能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确定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未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但未约定答复期限,且经承包人催告后,发
    2023-04-30
    342人看过
  • 中建三局建筑施工合同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一、公司合伙协议需要盖什么章公司合伙协议可以盖合同章或者公章。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移动代办委托书怎么写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
    2023-06-20
    445人看过
  • 分公司签建筑施工合同可以吗
    施工合同是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总公司非依法设立分公司,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还是应当以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我们认为,分公司能否对外直接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到民事诉讼活动中,实质要以其是否领取了营业执照为要件,因为一旦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其对外便公示了分公司作为一个组织机构可以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因此其当然
    2023-03-15
    102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审查的内容,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建设施工合同审查的内容有总价与支付价款是否存在连续、注意违约事项、支付时间、质量问题等。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未取得企业的资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而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一、建设施工合同审查的内容建设施工合同审查的内容如下: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二、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
    2022-10-22
    123人看过
  • 要怎么认定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
    一、要怎么认定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要求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他法定条件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效力待定合同是否属于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不属于有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一种特殊效力的合同,这种合同虽然成立,但是需要他人行使追认权后才能够使合同生效或者归于无效。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在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
    2024-02-11
    438人看过
  • 建筑施工先签什么合同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款方式;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设计变更;竣工条件与结算方式。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一)合同主体应适格。对通过市场跟踪所选择的合同当事人,应核查其资质证书、企业资信、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信息,并核查其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及验明其是否具有主体资质、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二)合同内容应公平合法。合同文件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内部分相关条款的无效。3.合同用辞应规范。合同用辞应表述准确,同样用辞的涵
    2023-02-26
    469人看过
  • 建筑施工劳务合同可以开建筑服务发票吗?
    一、建筑施工劳务合同可以开建筑服务发票吗?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的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与地点:该工程为长沙某学校教学实验楼工程,地点在长沙市体育新城。(二)、承包方式与要求:该工程甲方采取分工种,单价组合成总价的形式,以包税、包工、包食宿方式承包给乙方。要求承包队伍具备劳务承包资质,主要工种要有上岗证书,并且编制人员花名册交甲方存档备查。(三)、工程承包单价与内容:经双方协商,该工程按元/(m2、m3、t)的承包单价由乙方进行承包,其承包单价包括以下内容:完成建设方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交底纪要、变更的有关施工的全部内容;现场规整与清理;200米范围内地面水平运输;制作设备的维护、保养;材料的节约;
    2021-12-04
    90人看过
  • 建筑单位备案需要施工合同吗
    建筑单位备案需要施工合,通常需要提交的备案材料如下:(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原件;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二)专业分包合同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3、合同当事人法定
    2023-03-24
    411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是否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订立
    建设施工合同不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具有合同标的额大,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较长等特点,为慎重起见,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建设工程合同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外,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程序建筑施工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签订也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当与发包人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对双方的责任、义务、权益等合同内容进一步协商。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1)接受中标通知书;(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4)谈判;(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
    2023-08-03
    385人看过
  • 建筑设备租赁是否为建筑施工合同
    一、建筑设备租赁是否为建筑施工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来确定,租赁合同只是让与租赁物的使用权,本身并不涉及对于承租人适用租赁物具体情形的干预,也不存在出租人利用自身的任何独特技能为承租人提供服务;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按照占用租赁物的实际时间支付租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二、建筑施工合同要包括哪些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
    2023-05-03
    92人看过
  • 什么是建筑工程维修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就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订立的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工程施工的相互间权利义务的协议,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二、建筑工程维修施工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
    2023-04-07
    34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对于要式合同,虽然其形式必须是法定的,但其内容还是由双方当事人合意决定的。... 更多>

    #要式合同
    相关咨询
    • 如何通过建筑施工合同审查看合同需要注意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18
      1、对于建设施工合同需要审查诉讼主体的资格。 2、需要审核建设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3、建设施工合同需要约定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的违约责任。 4、建设施工合同都涉及到工程质量的保修与保证问题。
    • 建筑施工合同规定如何进行审查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31
      1、对于建设施工合同需要审查诉讼主体的资格。 2、需要审核建设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3、建设施工合同需要约定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的违约责任。 4、建设施工合同都涉及到工程质量的保修与保证问题。
    •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要点是哪些呢?求解答啊!!!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应按照合同的性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合同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和过于简朴、抽象、原则,给履行带来困难,为以后发生纠纷埋下种子。 例如:相对于合同主体、标的、技术标准等重要合同内容来说,有些合同内容很容易被忽视,甚至在合同中完全没有体现,如不可抗力、合同保密、技术开发、质量保证等等,其实从合同履行
    • 建筑工程合同要审查哪些方面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8
      1.审查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政府批文,不符合的无效; 2.审查合同规定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的无效; 3.审查合同内容约定带、垫资施工条款可导致合同的部分无效或无效; 4.审查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善,不完善或欠缺,合同双方又不能补正的,合同不成立,合同不成立的不涉及合同效力; 5.审查合同内容是否违反地方性、专门性规定,应具体审查地方性、专门性规定的效力,主要看该地方性、专门性规定
    • 审查建筑合同合同审查有什么注意事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1、对于建设施工合同需要审查诉讼主体的资格。 2、需要审核建设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3、建设施工合同需要约定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的违约责任。 4、建设施工合同都涉及到工程质量的保修与保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