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以公司名义购房是否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8:01:09 287 人看过

股东以公司名义购房合法吗。公司购买房屋属于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没有限制。购房时公司需要提供的信息与个人提供的信息不同,缴纳的契税税率也不同。首先,无论是普通住房还是非普通住房,只要是以公司名义购买的,都要按房价的3%缴纳契税,且不享受一半的优惠税率。其次,企业在买房时要缴纳更多的房产税和印花税。即使以自己名义注册的公司要将公司的购房款过户到个人名下,也必须办理转售手续,缴纳相关税费后再办理过户手续。这不仅要再交税,还要符合购买条件的纳税证明或连续5年由外国人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果以公司名义买房,房地产将被视为公司的固定资产,需要纳入财务报表每年计算折旧。此外,一旦公司财务状况出现问题,也可以抵押或出售不动产以弥补债务损失,但必须明确出资时间和产权转让程序。由于股东经常虚报或者迟延出资,在签订出资协议时,应当明确出资时间,因为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例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其全部出资存入公司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所有权、使用权转让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另外,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二是提供的资料

<1、对方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身份证

4,董事会购买决议

5,全体股东和法人同意出售房屋的委托书

6.如果买方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交上级单位的批准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

属于公司经营发展决策小组的股东。他们可以为公司的房地产买单,这属于公司正常购买的资产。但与普通购买房地产不同的是,按照公司的名言,股东买房需要缴纳不同的个人所得税和契税。此外,不动产产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由股东依法确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对股东的虚假出资负有责任股东要求分红必须通过股东大会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7: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债务相关文章
  • 能否以股东名义出资成立子公司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出资成立子公司的,是属于公司的投资计划之一,是需要经过股东会议决定通过后才能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
    2023-03-30
    468人看过
  • 合法性:股东是否可以强制公司回购其股票?
    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股票是否合法,取决于是否存在可回购的三种法定情形。股东是否对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出异议;如果是,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是合法的;相反,这是非法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东大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生存。公司可以以股东名义回购股权吗以公司名义在下列情形是能回购股东的股权:1、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3、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该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7-11
    474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是以公司名义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是维护公司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2023-05-31
    438人看过
  • 以公司名义能回购股东的股权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一、以公司名义能回购股东的股权吗,法律上如何认定以公司的名义能回购股东的股权。但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即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不为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等情形下,股东提出异议的,公司才可以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的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异议股东的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异议股东的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
    2024-01-30
    70人看过
  • a股股东让公司股票回购股权是否合法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同时,异议股东不能与公司达成股权回购协议而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新《公司法》规定了90日的除斥期间。股东必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法院起诉,以确保争议能够及时解决,保障公司运营的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综上,只有在法定情形下,股东才能请求公司回购股票。股东可以要
    2023-08-02
    51人看过
  • 股东有权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吗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具体情境出发做出恰当的判断。以下两种情形下股东实际上是可以代表公司缔结各类合约的:首先,当他们获得了合法的委托授权时,此时的他们就被认定为代理人,并且他们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实施的所有民事法律行为,都会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效力。其次,如果此类股东恰好同时也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么他们以法人名义进行的所有民事活动所带来的法律后果都是应当由法人来承担和承受的。总之,本文介绍了两种可能具备代表性的股东代表公司签署合同的情况,而这也仅仅是诸多可能性之一。《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2024-08-09
    68人看过
  • 公司名义股东怎么退股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退股的方式有:(一)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二)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但减资不同于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只要满足条件的表决权股东在股东会同意,股东会就可做出减资决定,无需附加其他任何额外条件。(三)异议股东回购方式退出。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股东权利,为小股东提供了抵抗大股东侵害的法律武器。(四)起诉解散公司方式退出。公司出现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公司的情形出现如营业期届满,公司解散,股东也就退出了,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议作出关于解散公司或是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解散事由的决议。一、如何管好股东间的僵局公司股东会陷入僵局,股东会无法通过决议,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解决:1、对公司经营决策有分歧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合理价格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该股东退出公司;2、对公司经营决策有分歧的股东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将其
    2023-06-24
    269人看过
  • 名义股东能否请求公司解散
    一、名义股东能否请求公司解散名义股东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公证解散,例如持股权10%以上,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不解散造成股东权益严重受损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二、公司法强制解散的情形有哪些1、破产。公司宣告破产时,公司即应解散。2、政府主管机关命令解散。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政府主管机关可以命令其解散:当公司设立人以不合法目的设立公司时;当公司执行业务的董事不顾政府主管机关的书面警告,继续或反复实施违反法令或章程的行为时;当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而长期不开始营业,或营业后又长期停止营业时。如果政府主管机关命令解散,公司即应解散。3、法院裁定解散。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法院可以根据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请
    2024-01-05
    274人看过
  • 股东以公司名义开发房产怎样纳税
    **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两个自然人股东,股东A占公司55%的股份,股东B占45%的股份,法定代表人为A.公司开发项目累计账面实现未分配利润5500万元。2010年A、B两个股东分别以**房地产公司的名义对外独自开发项目,A股东开发乙项目,B股东开发丙项目。乙项目、丙项目分别独立核算,且A股东以公司名义开发的乙项目,其开发、销售以及利润和责任与B股东无关,由A股东一个人承担,B股东以公司名义开发丙项目,其开发、销售以及利润和责任与A股东无关。A股东和B股东分别以开发楼盘为由从公司支款2500万元,用于独自的项目开发。公司账务处理为:借记“其他应收款——乙项目”2500万元、“其他应收款——丙项目”250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5000万元。有人认为,由于A股东和B股东分别独自开发项目,且A股东不参与B股东自行开发项目的利润分配,不与B股东共同承担风险,B股东也不参与A股东自行开发项目的利润分配,
    2023-05-05
    246人看过
  • 公司用股东名义借款
    公司需承担责任,承担之后可以找公司法人赔偿。如果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行为代表公司,签贷款合同还款的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合伙企业,法人代表的行为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也是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责任承担的根本区别所在。股东只要没有转让其股份,仍然是公司股东,仍然要承担义务享有权利。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合伙企业可以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合伙企业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企业是自然人的扩张,当然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东对于公司的意义,更多的是一种实在的出资,而不论其本身的组织形态。有限公司是一种公司的组织形态,有限公司对外所负的经济责任,以出资者所投入的资金为限。分为私人有限公司和公共有限公司倘若有限公司被债权人清盘,债权人不可以从股东个人财产中索偿。在某些
    2023-03-15
    316人看过
  • 公司名义股东贷款吗
    公司需承担责任,承担之后可以找公司法人赔偿。如果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行为代表公司,签贷款合同还款的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合伙企业,法人代表的行为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也是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责任承担的根本区别所在。股东只要没有转让其股份,仍然是公司股东,仍然要承担义务享有权利。一、如何选择注册公司类型当前注册公司的形式主要有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在当前的经济活动中,最适合创业的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而像其他类型如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都是股东对公司债务存在无限责任。二、什么企业可以不交所得税1、所有企业都要申报所得税,当然没有所得不用交所得税款但必须要
    2023-03-08
    334人看过
  • 公司股东以法人名义能申请信用卡
    法人以公司名义办信用卡对股东一般没有影响。公司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组织,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公司债务就要换法人吗公司法人变更之后,公司的债务仍然由公司以其全部的财产承担债务。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法人需要承担债务吗法人需要承担债务。公司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可以承担其民事责任,公司法人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总的来说,法人应当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法人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必须以其全
    2023-06-25
    351人看过
  •  公司股东能否购买房产?
    股东用公司名义买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需要提供不同的资料和缴纳不同的税费。公司购房还得多缴纳房产税和印花税,并且房产将被视为公司固定资产,需要每年列入财务报表计算折旧。股东出资不实或拖延出资时,房产可能被抵押或变卖来弥补欠债损失。在签订出资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及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股东用公司名义买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没有特别的限制条件。与个人购买房产所需的资料不同,公司买房需要提供的资料也有所不同,而且契税税率也可能会有所不同。首先,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只要是以公司名义购房,均需按照房款的3%缴纳契税,不享受税率减半的优惠。其次,公司购房还得多缴纳房产税和印花税。即使是以本人名义注册的公司,要想把公司购房转到个人名下,也必须通过转售程序,缴纳相关税费后办理过户手续。这不仅得再多缴一次税,而且依然得
    2023-11-05
    275人看过
  • 公司法关于名义股东的规定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4-04-27
    88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债务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可能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合同、侵权、多式运输合同、加工承揽、技术咨询或服务合同等,可能涉及到金钱、物品或金钱与物品的组合。... 更多>

    #公司债务
    相关咨询
    • 股东能否以公司名义起诉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8
      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
    • 股东可否以公司名义宣布破产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18
      不能。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
    • 2022年注册公司是否可以用股东名义?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5
      1、公司注册后不能担任公司股东的人有,党政机关的干部、现役军人、公务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股东最基本的义务就是如实出资。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
    • 股金是以法人名义入公帐还是股东名义入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
      关于股东的入股资本需要从股东账户进入公司账户。
    • 借他人名义购房是否合法,以他人名义买房合法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01
      (1)一般情形下,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合法。认定借名合同有效的理由主要是:双方具备缔约能力,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并无瑕疵之处; 合同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影响,不违反公序良俗等。 (2)严重规避法律、政策的借名买房合同无效,违法。若当事人订立借名合同目的在于恶意规避法律,破坏国家房地产政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认定其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