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未造成工伤级别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2 12:00:37 82 人看过

一、工伤未造成工伤级别怎么处理?

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不构成伤残的,劳动者不能主张伤残赔偿。但可以主张其他的工伤赔偿,例如可以主张医疗费、交通费、工伤工资等。

如经劳动能力鉴定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按照上面的规定,员工不能鉴定伤残级别的,单位还应该负担按时发薪、发福利等,要是被毫无理由地辞退了,建议还是可以及时用劳动纠纷解决办法处理。

其实,对于对工伤伤残等级结果不服,比如达不到等级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对市级的伤残结果不服的,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职工在单位因工受伤,经过劳动能力委员会鉴定,被认定不构成伤残的,职工可以拿到医疗费伙食费及停职留薪工资赔偿。在鉴定结束后,单位就应该将赔偿款支付给员工。当然,员工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服,还能要求重新鉴定。

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首先要及时的送往医院予以治疗,之后再由用人单位向当地的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申请的,此时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可以自行申请,如果是用人单位不赔偿的,此时劳动者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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