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赔偿的涵盖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0:41:04 333 人看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对因为该行为所造成的非精神损失的金钱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一种常见的诉讼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是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下所述:

1、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后期治疗费用(附医疗机构证明)等原始单据。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

6、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治疗客观不能住院食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原则按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标准,凭据支付)

7、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财产损失

据实计算,凭据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工伤赔偿的哪些项目涵盖在赔偿范围内
    一、工伤赔偿的哪些项目涵盖在赔偿范围内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二、工伤损害赔偿案件流程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3.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
    2023-07-31
    204人看过
  • 探究遗产的涵盖范围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以下范围:1、公民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日用品;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和书籍;5、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著作权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权;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法定的遗产范围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
    2023-07-07
    209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涵盖范围
    商业秘密的保护,首先需要了解商业秘密这个名词的定义。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中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也就是说商业秘密具有三性,即: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技术信息;另一类是经营信息。具体可分为:?(1)产品企业自行开发的产品,既没有申请专利,也还没有正式投入市场之前,尚处于秘密状态,它就是一项商业秘密。即使产品本身不是秘密,它的组成部分或组成方式也可能是商业秘密。(2)配方工业配方、化学配方、药品配方等是商业秘密的一种常见形式,甚至化妆品配方,其中各种含量的比例也属于商业秘密。(3)工艺程序有时几个不同的设备,尽管其本身属于公知范畴,但经特定组合,产生新工艺和先进的操作方法,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许多技术诀窍就属于这一类型的商业
    2023-06-09
    442人看过
  • 债务风险的涵盖范围
    债务风险指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它的内容主要包括:1.诉讼时效风险。向人民法院请示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2、破产风险。3、债务人解体风险。如债务人在解散或被撤销时已无财产偿还债务等。4、债务人犯罪风险。5、社会性风险。指由于人们法律意识不强,有法不依,使债权人无法依法追偿债款的风险。虽然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利益,但由于债务风险的客观存在,债权人在经济往来中不能单纯依靠法律保护债权,还必须进行事先防范,防止不法侵害事件的发生。债权债务风险相关的收购风险表现为:目标公司的金额较大的应收、应付款和其他应收、应付款情况,其是否合法有效,债权有无无法实现的风险;目标公司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是否存在潜在风险;目标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是否有代为清偿的风险以及代为清偿后的追偿风险;目标公司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
    2023-07-15
    469人看过
  • 生育保险的涵盖范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深圳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参加了深圳生育医疗保险后,产前检查费用、分娩住院费用、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产前检查包括以下基本项目:第一次检查:(13周之前)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第四次检查:
    2023-07-06
    359人看过
  • 涵盖商事仲裁的范围及条款
    一、涵盖商事仲裁的范围及条款商事仲裁受理范围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各类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二、商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1.在机构设置方面,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其常设办事机构通常设于各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内。2.在受案范围方面,仲裁涵盖民事、经济的绝大多数领域,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劳动争议仲裁仅限于劳动争议。3.在管辖方式方面,仲裁实行协议管辖,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诉讼或者仲裁,也可自主选定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属地管辖,当事人之间
    2023-08-18
    300人看过
  •  保险范围涵盖一切
    中国人民银行承认平安保险、水渍保险和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属于保险范围。但相关人员对复印件的效力有疑问,因为中央银行的复印件不是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事件时必须依据或参考的列表。作为保险业的行政主管机构,中央银行只能指导所属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不能干预保险合同的制约力。以下为改写后的内容:根据中国保险业行政主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所有保险条款说明的请示》的复印件,该文件中明确了所有保险的保险范围。同时,这些保险范围在《关于发行外币保险业务类保险条款的通知》中是被中国人民银行承认的。所有保险的保险范围都是平安保险,水渍保险和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外来原因仅指盗窃、不能提货、淡水雨、短量、混合、污染、泄漏、损坏、串味、湿热、钩损、包装破裂、锈损。但是,关于复印件的效力,相关人员有疑问。首先,中央银
    2023-11-11
    374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是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1、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损害事实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因果联系,这是允许提起附带民事损害赔偿之诉的前提之一。2、是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遭受的损失,而不限于遭受的直接损失。一、因刑事犯罪造成的损失包括哪些刑事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
    2023-03-07
    431人看过
  •  确认之诉所涵盖的范围有哪些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向法院申请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法律关系,或者该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不存在的诉讼。确认之诉的范围包括当事人适格和确认利益。当事人适格指当事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当事人的资格,也可以分为原告适格和被告适格等。确认利益指当事人因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诉讼而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诉讼。确认之诉是民事诉讼的一种。确认之诉是指原告向法院申请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法律关系,或者该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不存在的诉讼。确认之诉的范围是:1、当事人适格。(1)当事人适格,可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当事人的资格。(2)当事人适格,亦可分为原告适格和被告适格等等。2.确认利益。确认之诉是民事诉讼的一种。 确 认 之 诉 范 围 : 诉 讼 类 型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上,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并未进行明确分类。这些诉的分类是基于民诉法理论关于诉的分类之一。其中,确认真确之诉需要满足明
    2023-10-09
    354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涵盖的范围
    行政复议中一并审查的范围如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审查期限是多久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
    2023-07-11
    81人看过
  • 非专利技术的涵盖范围
    1、工业专有技术工业专有技术,指在生产上已经采用,仅限于少数人知道,不享有专利权或发明权的生产、装配、修理、工艺或加工方法的技术知识、可以用蓝图、配方、技术记录、操作方法的说明等具体资料表现出来,也可以通过卖方派出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或接受买方人员进行技术实习等手段实现;2、商业贸易专有技术商业贸易专有技术,指具有保密性质的市场情报、原材料价格情报以及用户、竞争对象的情况的有关知识。3、管理专有技术管理专有技术,指生产组织的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培训职工方法等保密知识。一、放弃知识产权是什么意思知识产权出资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将能够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专有权或者使用权作价,投入标的公司以获得股东资格的一种出资方式。《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都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出资范围为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在我国,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这两类权利。因而,应注意到知识产权出资标的中不包括
    2023-06-19
    243人看过
  • 遗产涵盖的范围有哪些?
    遗产的范围包括:1、公民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日用品;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和书籍;5、法律允许公民拥有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著作权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权;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只要不是公民的合法财产,就不能作为遗产。公民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7-07
    323人看过
  • 侵权行为的财产赔偿范围涵盖哪些内容?
    侵权责任财产赔偿范围为: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所谓“直接损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现有财产的必然减少或消灭。其次,除直接损失外,可预期利益、间接损失都是相对人未实际取得的利益。侵权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有什么(一)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二)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三)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四)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五)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
    2023-07-03
    205人看过
  • 刑事案件赔偿范围与民事诉讼的关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被害人对被告人遭受的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误工费、残疾设备辅助费、丧葬费等,刑事案件需要注意两点。1、受害人要求赔偿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2、被告人非法占有、处分被害人财物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不受理因上述两点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惩罚性赔偿范围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例如:伪劣食品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
    2023-07-01
    63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意外险涵盖什么范围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1
      意外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范围包括: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金。 4.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人保险金。
    • 主体范围可否涵盖渎职罪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16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便利,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的信任,可以构成渎职罪。渎职罪的主要范围一般包括以下五种:1。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指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监狱。这些机关,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属于国家机关,属于当然的国家机关,从事公务,行使国家权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
    • 特种作业人员工作范围的涵盖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26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
    • 商业秘密的涵盖范围包括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10
      1、技术信息,如工艺程序、技术设计、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设计图纸、工业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试验方式和试验记录等、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等方面的信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 隐私权所涵盖的范围都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3
      1、关于私有财产的隐私。 2、关于姓名与形象利益的隐私。 3、关于自己之事不为他人干涉之隐私。 4、关于一个组织或事业内部事务的隐私。 5、关于某些场合不便露面的隐私。 6、关于尊重他人不透露其个人信息之隐私。 7、关于性生活及其他私生活之隐私。 8、关于不被他人监之要求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