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08:52:57 453 人看过

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滥伐林木罪定罪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72条的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本条和本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二、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的认定

1、客观方面

(1)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滥伐林木犯罪行为,必须共同犯罪。具有共同的滥伐林木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

(2)各个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滥伐林木犯罪活动整体。

(3)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

2、主观方面

(1)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

①各个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滥伐林木犯罪,而且滥伐林木共同犯罪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

②各个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

①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是经过自己的自由选择,决意与他人共同协力实施犯罪;

②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对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3、主体条件

滥伐林木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具体而言,即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两个以上的单位所构成的共同犯罪,还包括单位与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

4、主观条件

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注意该共同犯意只要求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相同,并不要求犯罪故意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必须完全相同,如一方是直接故意,另一方是间接故意,只要双方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可成立共犯。二人以上通过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人的行为形成一个共同的有机整体,而因共犯比单独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滥伐林木罪森林公安立案标准及定罪量刑数额认定标准
    立案起点:1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重大案件:5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大案件:1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株;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一、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区别其一,犯罪对象不同。两者犯罪对虽都是森林和其他林木,但于具体内容上却有分别。在本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它林木。从林木所有权的性质上区分,根据《森林法》第27条规定: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个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规定,按照承包合同规定执行。由此可知,个人承包林木的所有权有两种形势,即承包个人所有或国家、集体所有。如果承包人本人擅自砍伐国家或集体所
    2023-03-28
    267人看过
  • 网络大V涉嫌盗伐林木罪被刑拘,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
    一、网络大V涉嫌盗伐林木罪被刑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资源丰富的黑龙江牡丹江市正在加大对非法采伐林木行为的打击力度。来自该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消息,牡丹江曹园事件实名举报人张学成涉嫌盗伐林木罪,7月10日已被该分局刑拘,现羁押在牡丹江市公安局看守所。张学成涉案林地坐落于牡丹江张广才岭,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军马场施业区,林地权属国有,在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为三级保护林地,属于商品林,不属于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点公益林区,经审批可以利用。该林地是张学成2009年从他人手中转包而来,面积15公顷。近年来,张学成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采伐林木。据警方认定,共违法采伐林木2800余棵174立方米。该案在当地引发极大关注,还在于张学成的身份。他是2019年牡丹江曹园事件的实名举报人,现年56岁,牡丹江人。2019年3月19日,央广《中国之声》栏目播出新闻《牡丹江森林深处惊现违建:毁林
    2023-04-23
    225人看过
  • 理解滥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罪是指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发放采伐许可证或者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管理的,以及本人在山上留下的森林或者其他树木,情节严重的行为。区分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两者都侵犯了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认定犯罪时,应参照有关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两种犯罪往往交织在一起。但这两种犯罪的性质不同,滥伐林木罪采伐属于本单位所有或者管理的林木和本人所有的林木,盗伐林木罪采伐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林木。滥伐林木罪是怎么处罚的滥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有:(1)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林业
    2023-07-07
    164人看过
  • 滥伐林木罪量刑最新法律规定?
    触犯滥伐林木罪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情节严重的行为。滥伐林木罪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
    2023-08-11
    295人看过
  • 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罪行的法律分析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区别:1、犯罪对象不同。在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罪主观上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即行为人虽然不希望造成森林损害结果的发生,但是又不设法防止,而采取听之任之、漠不关心的态度。然而,无论滥伐林木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滥伐林木罪的定罪量刑滥伐林木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量,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规定的标准定罪量刑:(1)为首组织、策划、煽动滥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极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2)滥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3)一贯滥伐或屡教不改的;(4)滥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
    2023-07-16
    142人看过
  • 区分本罪与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界限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与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都属于侵害林木资源的犯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对森林资源保护的管理制度,犯罪主体均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且主观罪过形式都是故意,但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与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之间仍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1)犯罪的客体要件不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和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其中不仅包括非法采伐的行为,还包括故意毁坏的行为,即使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价值或使用价值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的行为,如放火、爆炸等方法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采伐、毁坏即可构成本罪,不要求情节是否严重;而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则分别表现为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私自采伐国有集体或个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林木的行为(此为盗伐林木的行为),和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虽有许可证,但不按照该许可证的要求
    2023-06-20
    474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盗伐、滥伐、滥伐林木或者其他林木罪量刑标准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13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
    • 认定滥伐林木罪的量行标准,滥伐林木罪的处罚,滥伐林木罪的行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9
      认定滥伐林罪,需要区分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两者都侵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在认定犯罪时应当参照有关保护森林的法规,而且两种犯罪往往交织在一起。但是,这两种犯罪的性质不同。过去理论上一般认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的界限,以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采伐证为标准。滥伐是指经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采伐证规定任意采伐的行为;盗伐是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秘密采伐的行为。但是,由于森林法施行之后,集体或者个人
    •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如何界定滥伐林木罪的立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0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追诉标准(数量较大,三年以下)(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二)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2、数量巨大(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滥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 非法林木滥伐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2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滥伐林木罪处罚标准及量刑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1
      1、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2、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溢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l0立方米一20立方米或幼树500一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一10立方米,或幼树250一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