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的条件和限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3:50:19 477 人看过

普通合伙人的条件和限制是什么?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机构和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有权以不履行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受到某些限制。修订后的《合伙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向合伙企业提供劳务;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得在外部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转换的条件。除非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普通合伙人转换为有限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转换为普通合伙人应得到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如果有限合伙人成为普通合伙人,他应在其作为有限合伙人的任期内对有限合伙企业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普通合伙人成为有限合伙人,则其应在其担任普通合伙人期间对合伙企业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我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困难的法律问题,并且您有任命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上有许多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服务,我们还支持在线指定区域选择律师,我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普通合伙人相关文章
  • 有限合伙制与普通合伙制的区别,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
    一、有限合伙制与普通合伙制的区别有限合伙制与普通合伙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1.合伙人之间的关系不同。普通合伙中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享有平等的权力,都有权对内行使经营管理权,对外代表合伙人从事交易活动,这种合伙,是建立在合伙人之间的高度信任基础之上的一种对人关系的合伙,是所有合伙人相互选择的结果。全体合伙人以共同出资为前提,无论出资额多少,承担同样的风险。而有限合伙的业务执行权,专属于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他们是资金的管理者,有权决定合伙的对内管理、对外经营一切事务,有限合伙人为一般投资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2.出资方式上的差别。普通合伙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对于出资方式,当今世界各国具体规定各不相同,但一般都认为出资的方式可以是货币和其他财产(包括非物质性财产)。我国现行法律也允许合伙人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还可采用劳务
    2023-06-06
    131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合法退出是什么
    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合法退伙根据中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合法退伙包括合伙人死亡、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应当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二)丧失个人偿付能力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合伙人必须具备法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的相关资格,并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依法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所有财产份额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如果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有限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应退出合伙企业退出的生效日期为退出原因实际发生的日期第78条有限合伙人有第1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
    2023-05-07
    286人看过
  •  "股东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差异"
    这段文字介绍了合伙企业和股东的概念及其特点。合伙人是指作为非法人组织投资者的个人或团体,也是合伙企业的投资者。股东是指公司也就是法人单位的投资人。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而股东不允许劳务出资。在债务方面,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此外,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而公司章程可以载明股东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是作为非法人组织投资者的个人或团体,同时也是合伙企业的投资者。股东是公司也就是法人单位的投资人。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股东不允许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人对于债务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公司章程可以载明,股东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股 东 与 合 伙 人 的 区 别 : 投 资 范 围 、 风
    2023-09-06
    197人看过
  • 有限合伙中普通合伙人的交易禁止义务是什么
    在合伙企业法第三章中并未提及有限合伙中普通合伙人的交易禁止义务相关规定,但是同时又规定如果没有提及就适用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因此,有限合伙中普通合伙人的交易禁止义务相关规定也就是普通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交易禁止义务的相关规定。1.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退伙时财产份额应该如何处理合伙人退伙的,在按照退伙时的生产经营和财产状况进行必要的结算后,根据以下两种情况对其财产进行处理和退还: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时,经结算,企业的现实财产少于原始出资的,按现实财产折算的份额返还退伙人;企业经营持平
    2023-04-27
    419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换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如无特殊的合伙协议规定,在普通合伙人转为有限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时,必须遵循全员一致同意的原则;其次,当有限合伙人转变成为普通合伙人之后,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在其担任有限合伙人期间所产生的所有债务,都将承担相应的无限连带责任;另外,当普通合伙人转变成为有限合伙人之后,对于他在之前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经营合伙企业产生的各种债务,同样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024-08-11
    346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如何强制退伙
    强制性退伙是退伙方式中的一种类型。当某一合伙成员未能遵循法定或约定义务,或存在其它不当行为时,其他合伙成员可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对该成员实施强制退伙。而在另一方面,若该合伙成员的行为具备了一些特定的法定理由,且满足相关的法律规定之限制,其他合伙成员也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强制令该成员退出合伙组织。《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强制退伙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即没有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例如合伙人出于自己私利擅自使用合伙财产,造成合伙企业重大损失的,应当强制退伙。三是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例如在代表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时接受贿赂,使企业蒙受损失的,应当强制退伙。
    2024-05-02
    121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的融资条件和限制
    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保证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形下首先,不存在属于不属于的关系,有限合伙只是是合伙制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决策程序高效,股权融资是指企业融资的一种方式,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使各自的所长和优势得以充分发挥,设立程序简便。有限合伙企业交企业所得税吗有限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人成立合伙企业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的合伙企业包括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因此有限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直接在一年终了后,去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023-07-03
    126人看过
  • 隐名合伙和有限合伙的制度是什么
    【合伙】隐名合伙和有限合伙的制度起源隐名合伙和有限合伙都起源于10世纪左右意大利商业港口的“康达”。中世纪的欧洲受教会法的管制,禁止借贷和收取利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海上贸易的繁荣,从事航海业的商人由于个人资金有限,迫切需要向社会筹集资金。同时,那些有闲散资金的人逃避教会法的禁止性规定,采取一种称为“康达”的方法,以利用自己的资金以合同的形式与海员合伙获利。《康达合同》中关于投资比例和利润分配比例的规定取决于投资者与船商之间的协商。有些合同规定,投资者将把资金和实物交给航海商人经营,并获得四分之三的利润。海商还将部分资金和实物投入,并以双方投资的全部财产独立从事航海交易,胜利者获得四分之一的利润。一些合同还规定,经营者提供三分之一的资本,非经营者提供三分之二的资本,利润由双方平等分享。在风险责任方面,“康达合同”采用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相结合的方式,即不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在投资额度内承
    2023-05-07
    281人看过
  • 基金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区别是什么
    基金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1、含义不同,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而普通合伙人泛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2、职责不同,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基金契约的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而普通合伙人则要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是哪些1、出资与合伙人资格,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得以劳务出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2、财产份额转让,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只用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而无须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3、竞业禁止与本企业交易,法律明确禁止普通合伙人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对于有限合伙人而言,除非合伙协议另
    2023-08-01
    430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退伙的程序和流程
    所谓合伙人的当然退伙,是指因某种特殊的、客观的情况的发生导致无法继续合伙而退伙。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没有生命特征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的;2、合伙人资金长期不足,不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的;3、合伙人受到法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束,丧失合伙人资格的;4、人民法院已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5、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未能一致同意其转为有限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除名退伙的情况具体有什么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
    2023-07-04
    271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法律地位及责任差异
    在我国有限合伙人以及普通合伙人的不同包括:1、责任承担方式不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2、出资形式不同,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3、主体限制不同等。非普通合伙人可以转让普通合伙人的股权吗普通合伙人可以转让份额,普通合伙人泛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让份额法律规定:1、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2、有限合伙人向外转让,提前30日通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3、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
    2023-08-09
    446人看过
  • 有限公司是否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
    一、有限公司是否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公司确实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一旦有限公司选择成为普通合伙人,它将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是不允许成为普通合伙人的。因此,在这些特定组织形式之外的其他组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是有资格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的。作为普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而非仅仅注册资金,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通常不会导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股东未缴足出资或抽逃出资导致公司资本不到位。二、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条件在合伙企业内部,合伙人之间是可以相互转换身份的,无论是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然而,这种转换并不是随意的,而是需要满足一
    2024-02-22
    427人看过
  • 普通合伙是什么意思,什么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一、普通合伙的概述:普通合伙,也是我国有关法律中的“合伙”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依协议自愿成立;二是共同出资、共享利润;三是合伙经营,即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四是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普通合伙的法规有限合伙,是指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负有限责任的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只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自愿组成,但除协议外,还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有限合伙章程,而且,该章程须经登记;二是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并分享利润;三是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经营;四是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只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组织的债务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我国法律法规仅规定的普通合伙制,因此,在我国,合伙一般指普通合伙。
    2024-03-29
    254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数量上限
    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数量上限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十一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十二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十三条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七十四条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五条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第七十六
    2023-06-06
    278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普通合伙人是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有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或监督合伙事务执行情况的权利;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获... 更多>

    #普通合伙人
    相关咨询
    • 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的区别,就是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21
      有限合伙由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则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同时普通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集有限与无限责任于一身,合伙人之间体现了人合与资合两种合作的优势。有限合伙以普通合伙人的个人信用及普通合伙人相互间的人身信任作为对外信用的基础,同时又以有限合伙人出资而形成的合伙资本作为立信于社会的基础。这种双重责任形式使得有限
    • 普通合伙人入伙如何制定退伙的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10
      普通合伙人如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除名退伙: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 什么是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有哪些条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07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普通合伙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有限合
    • 什么是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普通普通合伙和特殊特殊的普通合伙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4
      普通合伙,即狭义的合伙(也是我国有关法律中的“合伙”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依协议自愿成立;二是共同出资、共享利润;三是合伙经营,即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并具有同等地位,都是合伙组织的业主;四是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普通合伙,指在特定情况下,不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
    • 普通合伙人条件与限制,法律怎样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0-07
      一、普通合伙人条件与限制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有限合伙人以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获得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的权利。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