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建院以来的首例涉外离婚纠纷案件。
2011年1月18日,丘某与美国籍公民胡某在贵港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胡某因工作原因返回美国,丘某则留在国内工作。由于双方分居两国,聚少离多,婚后共同生活时间不到两个月,但分居时间长达三年多之久,婚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故丘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立案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重大涉外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本案不属于争议标的额大,案件复杂或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重大涉外案件,属于一般涉外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综上,丘某住所地在贵港市港北区辖区内,应由原告住所地,即港北法院管辖。
为丘某办理了立案手续后,立案庭即着手开展送达工作,杨联勇法官整理好应诉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该案除了送达中文版外,还需翻译成英文版,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为了给送达工作预留足够期限,案件预计在8个月后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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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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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会在内地区域办理涉外离婚案件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5这是一个两地司法协助的问题——就当前现状来说,尽管199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缔结《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199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律政司缔结《关于两地相互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协议安排》,但这仍无法改变两地司法协助层次较低的事实。根据大陆《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大陆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应建立在条约或互惠基础上,由于两地并无条约和互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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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是否有权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我国对涉外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3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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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几种案件属于涉外离婚法院受理范围?辽宁在线咨询 2021-09-041.我国公民与外国公民在我国要求离婚的。 2.华侨、港、澳、台同胞同国内公民在我国要求离婚的。 3.双方均为留学生或出国人员,要求在国内离婚的。 4.双方均为华侨、外籍华人或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外籍华人,现已在国内定居,要求在国内离婚的。 5.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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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怎么离婚属于涉外案件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6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第十九条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参照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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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中国法院会受理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02涉外离婚中国法院可以受理。涉外离婚案件适用受理案件的所在地法,也就是说,我国法院受理此案,会适用我国法律进行审判。另外,如果一方在国内定居,而另一方在国外居住,则你的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都回国定居,则按照一般的诉讼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我国《》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