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旧病复发算不算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03:50:21 112 人看过

不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旧病复发是员工本身就有的疾病,不是因工作导致的,所以,不能算作工伤。如果是经过认定的工伤,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一、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

职业病是属于工伤。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我国法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法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地干活造成腰间盘突出是否算工伤

工地干活造成腰间盘突出算工伤。

1、如果是在工作地点,在工作时间造成腰间盘突出的,不是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就不是工伤;

2、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则可认定为工伤。

严格意义上来说,视同工伤并不是真正因工作原因受伤。视同工伤,即视为工伤对待。工伤其原意为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情形,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部分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情形,同样享受工伤待遇,即视同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旧伤复发算不算工伤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因为工作原因旧伤复发,那么要按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该旧伤复发是否属于工伤。员工旧伤复发时,如果员工并不在单位时间和工作地点,那么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更没办法享受到工伤待遇。如果是突发事故造成的旧伤复发,那么就可以认定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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