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追加债务人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8:44:41 264 人看过

“法院追加债务人如果对追回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诉讼。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对执行法院依法做出的变更、追加的裁定或者是驳回申请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当天起十五天之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的诉讼。”

一、可上诉的三种裁定

可上诉的三种裁定包括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以及驳回起诉的裁定。除了上述列出的判决和裁定外,其他的判决或裁定。如按照特别程序审理后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或裁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裁定都是不能上诉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强制执行异议还能否确认合同效力

执行异议是可以确认合同效力的。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如果对于签订的合同效力有任何异议存在的,都是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法院介入进行调解的。

三、民事诉讼法执行部分包括什么内容

民事诉讼法执行部分包括的内容:1.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可以提出异议并向上级法院提请复议;2.执行法院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当事人有权向上级法院申请变更执行法院;3.案外人提出异议,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或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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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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