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民事行为法律后果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2 03:57:09 351 人看过

无效民事行为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无效民事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一定损失的,需承担赔偿的责任。民事行为无效的类型包括伪装行为等。

一、无效民事行为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效民事行为法律后果是:

1.返还财产。无效的民事行为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应当通过一方或者双方返还财产,使财产关系恢复如故。

2.赔偿损失。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如给对方造成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无效民事行为如属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

二、哪些民事行为无效

民事行为无效的类型为:

1.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

2.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4.伪装行为;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三、无效民事行为的特征

1.当然无效。所谓当然无效,即不问当事人的意思如何而当然不生效力,既不需要当事人主张其无效,也不需要经过任何程序。当然,无效民事行为的当然无效,虽然不需要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的裁判,但当事人对其是否无效有争议时,可以提起确认之诉,请求法院予以认定。

2.完全无效。所谓完全无效,指民事行为虽然具备了全部成立要件已经成立,但因为欠缺生效要件而实际上完全不发生当事人所欲发生的法律效力。应当注意的是,无效民事行为的完全无效是针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言的,并不妨碍它发生该民事行为效果以外的其他效果。

3.自始无效。无效民事行为,因为不具备生效要件,自该行为成立之日起即为无效,这与行为成立即已发生法律效力,而后因解除或者撤销再归于无效不同。

4.确定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不仅其成立时不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也绝对没有再发生法律效力的可能。这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可以经过补正而生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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