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权收回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老人去世将房屋遗赠给小三,房产遗赠给小三有权要回吗
[案情简介]
据江-冬称,十余年前王老先生因常年工作劳累,被检查出患了癌症早期。在一年多的治疗期内,她任劳任怨地照顾王老先生。他出院后,江-冬常常炖汤给他养胃,对他的日常照顾无微不至。2009年王老先生癌症复发,她多日不眠不休,悉心照顾。而其间李老太和她儿子从未到医院照顾过。
去世前,王老先生曾提到见儿子王-鑫已是成年大小伙子,而江-冬一个女人又没孩子,如果自己死了,江-冬会受欺负,而江-冬这么多年来对自己照顾得无微不至,他就想把自己的所有财产都留给她。于是,他让江-冬找来两个朋友,留下一份代书遗嘱:“江-冬用心照顾十多年,因此我死后,将我名下位于海淀区的房产属于我的份额全部留给江-冬。”
[法律解读]
虽然王老先生的遗嘱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但内容违法了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依据法律规定,民事行为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王老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与江-冬发生婚外情,并同居生活,不仅破坏了合法婚姻,伤害了家庭,也违背了社会基本价值取向及道德观念。王老先生通过遗赠的方式将财产赠予江-冬,是基于其婚外同居关系而做出的补偿,违反了社会基本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因此该遗嘱应属无效。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妻子是否有权要回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
254人看过
-
丈夫给小三分手费妻子是否有权要回
184人看过
-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是否有权要回
108人看过
-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有权要回吗?
61人看过
-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有权要回吗
394人看过
-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有权要回么
251人看过
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 分手,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男... 更多>
-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是否有权要回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8如果丈夫未经妻子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分手费给小三,妻子有权要回。 根据法律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因此丈夫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分手费给小三,已经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妻子有权要回。
-
妻子是否有权要回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6妻子有权要回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是否有权利要回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15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则妻子有权要回。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得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如果一方擅自赠与的,其配偶是有权要求撤回赠与的。 但如果丈夫是用自己的个人财产给小三的,则妻子无权要回,因为对于个人财产丈夫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妻子无权干涉。
-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有权要回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0如果丈夫未经妻子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分手费给小三,妻子有权要回。 根据法律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因此丈夫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分手费给小三,已经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妻子有权要回。
-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是否有没有权利要回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4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则妻子有权要回。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得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如果一方擅自赠与的,其配偶是有权要求撤回赠与的。 但如果丈夫是用自己的个人财产给小三的,则妻子无权要回,因为对于个人财产丈夫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妻子无权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