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犯罪构成和标准犯罪构成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8:02:12 367 人看过

基本的犯罪构成与标准构成的主要区别在于:基本犯罪构成一般是单独犯和既遂犯,标准的犯罪构成是相对于派生的犯罪构成而言的,故意伤害罪也属于标准犯罪构成。

基本犯罪构成是指“修正犯罪构成”的对称。刑法条文就某一具体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以犯罪构成的形态为标准而划分的犯罪构成类型。基本犯罪构成一般是单独犯和既遂犯的犯罪构成,由刑法分则或专门的刑事法律加以规定,并且具体规定于罪刑式法条的罪状之中。

一、行为犯和举动犯有什么区别

1、犯罪既遂标准不同,后者以行为人一着手实行犯罪为标志;前者需要满足实行行为达到一定程度;

2、行为的时间性和是否存在未遂状态上不同,后者强调的是短暂的、即时的行为,无未遂存在的时间与空间,前者的行为有一个实行过程,强调犯罪人的行为要达到一定程度。

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存在既遂形态与预备形态及预备阶段的中止形态之别。我国刑法中的举动犯一般都是原本属于非实行行为而被刑法分则实行行为化的犯罪行为,具体包括两类:一类是原本为预备性质的犯罪构成。如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之参加行为。二是教唆性质的犯罪构成。如煽动分裂国家罪之煽动行为。

所谓行为犯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基本的犯罪构成不要求有危害结果的发生,只要实行行为一俟完毕,基本构成要件即为齐备的犯罪类型。行为犯在犯罪客体、实行行为的特

性以及犯罪的主观方面都有显著不同于结果犯和其他犯罪类型的特点

二、抢劫罪未遂最高怎么认定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依照本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罪加重情节之一时,已具备加重形态的全部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应是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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