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超期羁押办案人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18:32:39 316 人看过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对超期羁押而言,主要是指逮捕后超期羁押,当然也有刑事拘留后的。应当区别情况:

1、予以释放;

2、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改逮捕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三)对超期羁押的案件而言,司法机关一直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十分强调不得超期羁押,但对具体的承办人并没有什么强有力的措施,这主要是因为:目前我们司法机关办案并不是承办人在独立办案,而是整个司法机关在独立办案,超期羁押的发生不是一个人的责任,是整个单位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到底该处理谁呢?

(四)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言,则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或申请国家赔偿或折抵刑期,也有可能不了了之。

就目前而言,对司法机关来说,还是自我约束的层面,禁止超期羁押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来强制执行。

有的单位在案件法定办理期限届满前,按照不同案件的类型,办案人员会提前1到7天收到‘预警通知书’。同时进一步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制定《通知侦查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通知侦查机关在公诉审查期限内补强证据,以减少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防止变相延长嫌疑人的羁押期限。

有的单位要求各业务部门内勤建立案件办理台账,加强对案件流程的监控和预警,对即将到期尚未办结的案件,由内勤制发催办函,督促承办人员按期办结。同时要求案件管理中心对内积极发挥对业务部门办案流程的动态监控职能,着重做好办案期限预警通知工作和个案办理“程序回头看”督察工作,建立办案期限预警台账,在案件法定办理期限届满前,针对审查逮捕案件提前1天,针对审查起诉案件提前3天,针对自侦案件提前7天,向承办人发出“预警通知书”,提示办案人员在期限内审结;对外把好案件入口关,发现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出现超期羁押等程序违法的情形,在案件流转同时向业务部门发出《应予纠正程序违法提示函》,督促业务部门第一时间纠正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2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超期羁押如何申请解除
    超期羁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或者监狱执行人员超越法定的期限,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甚或犯人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对造成人身损害的,国
    2023-06-14
    24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判刑低于羁押怎么办?
    刑事案件判刑的刑期低于羁押的期限是经常出现的,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法院作出判决后,应该立即释放犯罪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一、羁押期限的具体标准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査、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时限。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和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不能办结的,经省
    2023-03-31
    168人看过
  • 当事人超期羁押案件还能起诉吗
    一,当事人超期羁押案件还能起诉吗1、对于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2、对于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申诉。3、对于法院超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并均可向上一级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4、所以你所述的情况,若不属特殊情况,则属超期羁押行为,确实违法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们有案件属于超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超
    2023-04-28
    460人看过
  • 民警办案超期羁押多久怎么办?
    公安机关逾期拘留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投诉。检察机关逾期羁押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投诉,法院逾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投诉,可以向上级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投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根据自身情况,如果不是特殊情况,则属于超期拘留。如果确实非法拘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第十六条纠正逾期羁押的程序:(一)发现看守所未报告逾期羁押的,应当立即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二)发现同级办案机关逾期羁押的,应当立即报我院检察长批准,并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行为的通知;(三)发现上级办案机关逾期羁押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办案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报告;(四)发出纠正违法行为的通知后五日内,办案机关未回复意见或者仍然逾期羁押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处理。民警办案超期羁押具体如何处理民警办案超期羁押的处理是:发现看守所没有报告超期羁押,立即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发现同级办案机关超期羁
    2023-08-18
    329人看过
  • 刑事超审限案件,超期羁押案件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吗?
    一、刑事超审限案件,超期羁押案件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吗?刑事超审限案件,超期羁押案件不一定可以获得国家赔偿,若满足了以下法定可以获赔的条件,则可以提出赔偿请求。《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
    2023-04-20
    96人看过
  • 检察院发现异地羁押案件办案机关超期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省级人民检察院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外国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后,应当依法执行,或者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七十八条有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外国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后,应当依法执行,或者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负责执行的人民检察院收到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和所附材料后,应当立即安排执行,并将执行结果及有关材料报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不能执行的,应当将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和所附材料,连同不能执行的理由,通过省级人民检察院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因请求书提供的地址不详或者材料不齐全,人民检察院难以执行该项请求的,应当立即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书面通知对外联系机关,要求请求方补充提供材料。检察院立案监督程序检察机关立案是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
    2023-06-22
    93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严重超期羁押应该如何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01
      1、对于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 2、对于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申诉, 3、对于法院超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并均可向上一级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
    • 刑事案件超期羁押国家赔偿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8
      1、对于超期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司法机关对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的,作为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羁押措施,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2、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 刑事案件八个月属于超期羁押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5
      不属于超期羁押。涉嫌犯罪,犯罪嫌疑人都是送到看守所羁押,前期是刑事拘留,最长37天,在此期限内会向检察院申请逮捕令,一旦被批准逮捕,则正式进入刑事追查阶段,有公安侦查阶段,通常二个月,然后是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一个月时间,但是检察院如果认为证据不足可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一次一个月,可以退回二次,最后到法院审理阶段,普通程序是六个月。因此,现在八个月不属于超期羁押,你们弄清楚现在案件是否已经移送法院
    • 刑事案件超期羁押有哪些法律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9
      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超期羁押不仅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法制理念,亵读法律尊严,严重损害了公安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超期羁押现象予以坚决的纠正和根除。 在刑
    • 到哪里投诉刑事案件涉嫌超期羁押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1、对于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有超期羁押的行为的,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举报和投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