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才能财产保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6:10:34 278 人看过

一、什么情况下才能财产保全

以下情况下才能财产保全:

1.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有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等。

二、财产保全什么时间会生效

依据财产保全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后,一般由人民法院作出采取保全措施的决定后,立即生效,执行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财产保全的主要程序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实务中,越早提交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通常在起诉时就直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2.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财产保全费用由法院审核确定,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有些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预交一定数额的外地出差差旅费。同时,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交适当的担保,如果是房产担保,保全金额高于房屋登记价格的,需要进行评估。而且有些法院对于评估报告有特别规定。申请保全前,最好先打电话到法院进行咨询,以便有效解决问题。

3.法院立案庭作出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将有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

4.申请人应及时与保全部门负责本案保全工作的法官联系,并向其提交已掌握的与被告相关的财产线索及证明材料。

5.根据保全法官的日程安排,及时配合其完成财产保全工作。

6.保全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签收保全相关财产的清单和保全告知书。

对法院来说,采取保全措施有一定的时限。法院接受保全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但“立即”如何理解,并未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2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生育保险才能报销
    五种情况可以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在市内定点医院或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3、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一年的4、男参保人的未就业配偶在市内定点医院或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5、符合以上四种情况之一,分娩住院期间因治疗妊娠并发症(合并症)需要,转院治疗或因治疗妊娠并发症(合并症)发生的院外购药、检查等相关医疗费用。
    2023-05-30
    476人看过
  • 财产冻结什么情况下能解除
    一、财产冻结什么情况下能解除1、财产冻结后以下情况能解除:(1)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15日内未起诉的;(2)被申请人向依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4)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法院据此作出新裁定,撤消原财产保全裁定的。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一条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时,应当经原批准冻结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协助办理。二、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的情形有哪些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4、未公开的发明或未发表的著作;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
    2023-08-09
    287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适用什么情况
    一、诉前财产保全适用什么情况1、只得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通常是在自认为"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申请人所述的"情况紧急"要么是主观臆断,错误估计形势,要么是有些根据,但实际上不可能发生,确有"情况紧急"状态的案件并不多见。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如何把握"情况紧急"并无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也不存在一个客观的衡量标准。因此对这一要件的判断适宜只做一般性审查,如果审查过严,一者当事人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二者容易因为时间的延误导致保全机会的丧失。因此,可主要通过询问当事人或要求当事人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证据以使法官作出一般性的而非非常确切的判断。如被申请人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毁灭证据的行为等即可判断为"情况紧急"。2、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要认真审查,看申请人是否有权处分该财产。当然这里的担保可以是申请人的财产,也
    2023-06-03
    41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担保人才能免除责任
    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担保人期限是多长时间担保责任不同,担保期限不同。首先是一般保证的担保期限;一、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注: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和前款规定的担保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适用担保期间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2、保证期间不因任何原因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3、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无约定,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4、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本息还清,视为约定不明确,保证期为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
    2023-04-04
    87人看过
  • 保全的房产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一、保全的房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二、担保人财产可以保全吗如果担保人的财产与本案有关可以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
    2023-03-28
    487人看过
  • 离婚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冻结双方财产
    在分割离婚财产时,如果当事人一方有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起诉前的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冻结其财产;经法院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冻结其银行账户。离婚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冻结双方财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2022-06-25
    212人看过
  • 财产保全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
    财产保全后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律师解答: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1、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15日内未起诉的;2、被申请人向依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4、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法院据此作出新裁定,撤消原财产保全裁定的;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6、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予以冻结、查封或者扣押是有期限的,一般情况下,一次冻结的有效期为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如果期限届满,而人民法院有没有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原保全措施自动解除。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
    2023-06-13
    443人看过
  • 投标保证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
    一、什么情况下投标保证金退不回来投标保证金是为了确保投保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保证金,当投标人不安合同履行义务时,投标保证金就有可能不退还。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二、投标保证金能退的情况《通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应超过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
    2023-03-29
    45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要全责车主才负责任
    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责任的情形如下:1.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存在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2.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开车的,那么作为雇主是要承担责任的。3.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车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才承担赔偿责任。一、车主借给别人车肇事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应由车辆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机动车所有人对出借车辆存在过错的,车主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车祸导致,损失谁来赔付?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27
    414人看过
  • 家庭财产保险赔偿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得到赔偿
    王某于1998年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他只选择投保了纯平彩电与VCD各一台,保额3000元。两个月后,因为烧酒精炉时不慎引发大火。王某情急之下,抢救出彩电和VCD,因来不及救出其他物品,结果导致损失4500元。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内部出现了3种不同意见。二、意见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不赔。理由是《保险法》第24条明确规定:“……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之所以说这起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是因为它没有发生保险事故。所谓保险事故是指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事故事件。保险公司承保的是电视机与VCD,非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公司完全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有理由拒赔。第二种意见认为,第一种观点从法律上站得住脚,但实际中却很难让人接受,“合法而不合情理”,建议保险公司应通融给付,弥补王某精神上的损失
    2023-06-15
    45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能反悔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当事人在受到胁迫、欺诈的情况下签订的能反悔,并且当事人有权在离婚后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签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能反悔吗1、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构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其次规定了时间限制,限于离婚后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则不予保护;最后规定了支持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几种情况,即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
    2023-08-01
    248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个人财产不能转让
    个人房地产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转让?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下列公民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2023-05-08
    29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才能取保候审
    一、哪些情况下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不批准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例如申请人不交纳保证金或者不提供担保人,或者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
    2024-01-23
    36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买房者才能退房?
    下列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具体有什么条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的条件有:买受人与出卖人协商一致的;出卖人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出卖人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出卖人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出卖人的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出卖人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二、购房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2023-06-26
    20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财产保全?什么情况下解除财产保全?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8
      一、财产保全的解除方式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二、保全担保《国家赔偿法》规定,财产保全错误而产生的赔偿,由人民法院负担。所以,在实践操作中,当事人
    •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什么情况下才能保全?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 企业欠债什么情况下才可以保全财产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4
      可以申请法院查封企业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
    • 请问什么情况下保全财产才属于事故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28
      1、交通事故中自己担责情形,车主本人驾驶自己机动车,或车主家庭成员驾驶车主的机动车,在情况紧急时应受害人申请,可对该涉案机动车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这是交通事故中涉及自己一方负有责任情况下的诉前财产保全,实务中基本不存在问题。 2、交通事故中替代责任情形,常见的有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车辆所有人,对其工作人员作为机动车驾驶人致损后存在替代责任;雇主对其雇佣的雇工驾驶机动车致损后的替代责任;机动车保有人借用
    • 共同财产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少分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4
      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的情形是,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出售、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时,对方可以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少分或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