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与生育津贴能同时发放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9 10:35:30 127 人看过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并不是同时发放的。女职工产假期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工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怎么发放的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3、假期工资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4、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是先由社保局发放到单位账户上,再由单位发放到个人账户上的。如果生育津贴高于职工产前工资标准,企业不得克扣;如果生育津贴低于职工产前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可一次性补足。生育津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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