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能否强制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6:22:03 431 人看过

一、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能否强制执行

依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是个人或单位使用土地合法性的证明,如果企业陷入经济纠纷,土地使用权被申请司法强制执行,法院依据相关规定,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二、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三、企业土地使用权强制执行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享有对土地使用权的物权请求权时,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该项土地强制执行。对于已办理土地登记过户但尚未交付土地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土地作为公司的财产予以强制执行用于公司债务的清偿;

2、对于虽已交付土地但未办理土地登记过户和既未交付土地亦未办理土地登记过户的情况,只有在作出要求出资人实际履行的司法判决或仲裁裁决之后,才能据此对该项土地予以强制执行。如果司法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内容是替代履行而非实际履行,则不能直接对土地予以强制执行。只有在出资人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其替代履行义务时,才能对其拥有的一切财产,包括本应出资的土地予以强制执行。

3、如果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生出资人破产的情况,对土地的强制执行应予中止,同时,应将该土地并入破产财产,并按破产程序使公司与出资人的其他债权人一同按其债权的比例公平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房屋能否强制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不还款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出可以强制执行清偿债务的,但如果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需房屋的,只能查封不能拍卖。一、唯一房产离婚后法院会拍卖吗?不会拍卖,法院在强制执行拍卖抵押房屋前,首先要考虑保证被申请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如果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仅是唯一的住房,没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法院不会强制执行走拍卖程,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二、城市房屋可以执行吗?城市房屋可以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房屋。但是如果该房屋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例如是一家老小唯一居住的房屋的话,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是不能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三、该怎么解决房产被法院查封房产查封解除如下:1、如果要解封被查封的房产,原告申请解除;2、提供现金担保,就是讲同等数额的现金交给法院;3、原
    2023-02-18
    472人看过
  • 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可以强制执行吗,怎么规定的
    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具体规定是: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一、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
    2023-03-28
    332人看过
  • 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正文: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涉及的主要问题之一。因各破产企业的性质和注册的时间不同,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亦不一致,对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处置也不相同。现将笔者对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问题的几点浅显的认识,与大家共同探讨。一、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土地使用权是指按照法律对土地加以利用的权利。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是指破产企业依据法律规定业已取得并仍可以有偿或无偿地利用土地产生效益的权利。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虽不得侵占、买卖或非法转让,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依法转让。结合以上企业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有关的法律规定,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特定。即在清算组处分破产财产以前,土地使用权只属于破产企业。2、来源合法。破产企业原来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地使用
    2023-03-08
    311人看过
  • 企业改制划拨土地使用权规定
    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在国有企业改制中,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须由国家控股的关系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基础性行业企业或大型骨干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2、以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应当采取出让或者租赁方式处置划拨土地使用
    2023-03-17
    126人看过
  • 能否对破产期间的企业强制执行
    一、进入破产程序后能否申请强制执行企业申请了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就进入了破产程序,债权人无法申请强制执行了,而且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二、执转破和破产有什么区别1、执转破制度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条件,通过一定的程序及时将企业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以启动破产程序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律制度。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3、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
    2023-03-15
    73人看过
  • 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如何划拨?
    一,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如何划拨?如果企业改制后其土地未改变用途,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保留划拨方式。除了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的,划拨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由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转为市场经济体制,企业性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改制后的企业形成了不同企业类型,国家针对企业改革中土地使用权的管理问题于1998年出台了《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8号令),明确了企业改制后不同类型的企业的土地处置方式问题。改制企业处置土地方式有两种:一是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另一种是保留划拨方式处置。8号令第五条规定:企业改革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取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一)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
    2023-04-19
    32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能否强制执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2
      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强制执行。强制退出土地,由法院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专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
    •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强制执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4
      集体土地是较为特殊的土地,由集体组织享有所有权,集体组织经济成员享有使用权,集体土地关乎到农民的生活需求,因此集体土地的征用较为敏感,那么如果债务人对集体土地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是却不使用也不还款,债权人能否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呢?
    • 集体土地房屋能否强制执行使用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5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债务人不偿还,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强制偿还债务,但如果被执行人生活所需的房屋,只能检查不能拍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的检查、检查、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庭生活所需的住宅,人民法院可以检查,但不得拍卖、出售或偿还债务。第九条,检查房地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贴上封条或公告,可以提取保存财产票据的照片。查封、查封、冻结已登记的房产、特定动产
    •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强制执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0
      鉴于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情况下,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成为人民法院的执行标的。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予以处理。 1、集体农用地使用权的执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在不变更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依法流转,但其不得转为建设用地。实为集体农用地使用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依法可以流转,但受到诸多法定条件的限制。比如流转必须自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流转无效;土地承
    • 土地使用权被强制执行回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后因乙欠丙工程款,将四某甲将划拨土地交给乙使用(有政府批文),乙每年付给甲50万元补偿费,由丙为乙在此地建6层楼房,门窗及卫生间等设施拆除,且将该楼庭院地转掘毁、大门及门卫室拆除,现不知甲方接下来有何动作,是否会将此楼拆除另行招商(此地位置佳、五层抵给丙(法院判决),将土地使用权收回,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法院已将该楼一至三层清空,并办理过户。现因乙欠甲数年补偿费未交,乙已通过仲裁机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