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什么情况下不能强制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9:43:35 245 人看过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内且情况不紧急时强制执行。若是行政机关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一、政府有权强制拆迁吗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二、行政强制执行可以达成协议吗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但是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的权益。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如下: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0: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行政强制中止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一、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方式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作为一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具体方式必须由法律、法规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1.强制划拨;2.强制扣缴;3.强行退还;4.强行拆除。(二)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1.强制拘留;2.强制传唤;3.强制履行;4.遣送出境。(三)对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即强制实施
    2023-03-30
    64人看过
  • 行政机关移送法院行政强制执行多久下达裁定
    行政机关将案件移送法院执行,法院应当在30天之内下达裁定,以确定是否予以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的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不可以强制执行。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其他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行政处罚的执行作为实现行政处罚的必要手段,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发挥执行的作用,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必须要有拥有法定权限的执行主体,即行政强制执行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及时打击一些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许多法律、法规都赋予某些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权
    2023-08-05
    127人看过
  •  行政机关能否强制执行法院的判决?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法院审结的案件可以委托政府强制执行。对于执行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而对于非诉执行案件,法院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法院审结的案件可以委托政府强制执行。对于执行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而对于非诉执行案件,法院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 【 操 作 指 南 】 如 何 进 行
    2023-09-08
    238人看过
  • 强制执行权有哪些行政机关
    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及时打击一些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许多法律、法规都赋予某些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权。人民法院也是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机关。一、现在行政部门还可以强制拆迁吗?(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
    2023-04-10
    54人看过
  • 行政机关可以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吗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才能在诉讼期间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因此,强制执行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期间不能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哪些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其实关于行政强制执行这件事情是必须要根据当时的情况分析的,比如说法律上规定的对行政单位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15天,那么超过15天没有申请行政复议的就必须要执行了,在不执行的情况下,这时候行政单位就可
    2023-08-08
    20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应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强制执行
    律师回答:(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原告要求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3)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九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2023-06-13
    222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什么情况下可终结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一、还完钱还需要去法院吗还清欠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终结执行。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等。二、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资产怎么办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裁定中止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
    2023-02-22
    98人看过
  • 强制执行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被拘留
    一、强制执行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被拘留1、强制执行不一定会拘留,只有恶意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会被拘留;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但是强制执行主要是针对于财产的,因此在实施强制执行时没有要求一定要拘留被执行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法院强制执行有哪些流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3-03-26
    128人看过
  • 是不是任何行政机关都有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一、执行程序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
    2023-02-16
    443人看过
  • 唯一住房什么情况下会被强制执行?
    一、对于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其名下如有其他能够满足生活所需标准的房屋,则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可以办理。债务人。上下不动也可以?只需满足下列条件:1.扶养人是老年人的,有其他子女可以提供住房;2.抚养人为子女的,除了被执行人以外,还有其他可以提供住房的监护人。二、生效后,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债务,将其名下的其他房屋转让给他人,使该房屋成为其“唯一住房”,此时该“唯一住房”仍在执行。三、申请人按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变价价格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那怎样强制执行唯一住房?三.实施独居住房应遵守的原则。为了平衡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和被执行人的居所,在实施“独居”时应遵循以下原则:㈠穷尽执行措施的其他原则。通常来说,如果被执行人能够提供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证据,不适合对其“独占”采取强制执行措施。㈡申请者优先申请的原则。申
    2023-04-11
    60人看过
  • 行政机关的执行机制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条至第41条规定了管制的期限及执行相关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2023-07-04
    233人看过
  • 对行政机关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一、行政复议有哪些原则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通过行政复议法所确立和反映的,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具体规范和指导行政复议
    2023-04-10
    311人看过
  • 逾期被起诉什么情况下会强制执行
    1、强制执行通常用于法院判决后。败诉方不愿履行法院判决结果的,胜诉方由于自身力量无法收回款项的,此时,需要国家权力进行干预,也就是说,法院可以行使其权力并要求银行冻结帐户或直接强制转账、拍卖财产等,银行账户被冻结会影响正常生活使用。2、如果住房被查封拍卖的话,本人乃至近亲属也会失去稳定的居住地点,是非常严重的,所以一定要在被正式执行以前通过提出执行异议或者达成执行和解的方式,避免产生上述不利后果。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联系律师详细咨询。一、逾期被催收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1、如果您这边没有及时处理金融机构的合法催收,金融机构就会给您的家人、朋友或同事打电话,发短信或者上门催收、去到您的工作地址进行催收,严重影响您和家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2、催收无果后可能会委托第三方的催收机构进行暴力催收,给您和家人进行电话轰炸、威胁、恐吓等催收方式,给您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二、逾期被催收怎
    2023-06-28
    29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需要强制执行折价补偿
    以下情况下要进行折价补偿:双方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双方原本应该对对方返还原物,但一方对另一方不能返还原物或没必要返还的,就需要进行折价补偿。一、撤销预售许可后的合同是否有效?撤销预售许可后,在通常情况下合同是没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且当事人应当返还原物。无法返还的,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且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合同不生效有什么法律后果?合同不生效的法律后果如下:1、合同不生效后,合同双方不需要履行合同;2、合同一方支付另一方财产的,应当返还,不能返还的,必须折价补偿;3、合同无效有过错的,需要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而遭受损失。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无效后,行为人因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三
    2023-03-28
    37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下行政机关不得进行强制执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2
      行政机关不能够在以下时间内强制执行: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并且行政机关不能采取对居民生活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来迫使当事人履行。
    • 在什么情况才能撤销行政强制执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6
      第三人声称对执行标的拥有所有权或者担保物权(抵押、质押、留置等)或者其他物权如土地使用权等等能够排除法院强制执行该标的的权利。
    • 行政机关可申请什么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4
      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直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决定由谁下达?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4-14
      (一)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四章规定强制执行。(二)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三)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
    • 行政强制执行情况下可以提出行政诉讼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4
      被行政强制执行之后,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不服强制执行的决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符合起诉的条件,法院会立案审理的,提起行政诉讼有时间的限制,要在6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