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的乐乐在小区里玩耍时,被小区暖气井盖上的提手绊倒,导致左肱骨踝上骨折、正中神经损伤,于是乐乐的父母将物业和供暖所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1月21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
原告乐乐(化名)称,去年7月份,他在自家楼下与小伙伴嬉戏时被暖气井盖上捆绑的提手绊倒,受到严重损伤。后经父母送至医院治疗,诊断为左肱骨踝上骨折、正中神经损伤,手术后至今,他的神经损伤无法逆转,手臂未回复正常功能,手指无法完全伸直,还要继续接受神经康复治疗。
原告认为,供暖所作为暖气井盖的管理者,物业公司作为小区设施的管理者,二者对原告被绊倒均应负有责任,故起诉二被告,要求二被告共同承担医药费等各项损失3万余元。
开庭时,乐乐的母亲称,当时是乐乐三年级的暑假期间,他在院子里玩被绊倒受伤。当时父母都在上班,爷爷在家里,乐乐吃完午饭到楼下玩。发生事故后,物业将钢筋锯断,并放了两个锥形筒。
物业称,他们并没有锯钢筋,当时井盖是完好地盖在井上的,原告被摔倒是下小区时不慎摔倒的,应该是监护人的责任,井盖不属于物业公司,而是供暖所的,对于供电井盖,物业没有义务负责维护。
供暖所则称,绊倒原告的并非热力井盖,而是热交换站,属于小区的公共附属设施,应归属全体业主所共有。供暖所只负责为小区提供供暖服务,没有义务对附属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其认为,事件发生地点不属于小区正式道路,也不是小区的娱乐场所,因此供暖所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事件发生主要是因为监护人监护不周导致的。
法庭上,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但被告方认为原告提出的3万元赔偿数额太高。因此并未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将择日宣判。
-
物业间歇供暖商服暖气都冻裂无人修
445人看过
-
小区供暖天数不足物业承担半数暖气费
148人看过
-
大连供热初暖气不暖咋办
180人看过
-
大连供暖期要小心“暖气病”
277人看过
-
冬季供暖前莫忽视暖气问题
254人看过
-
天津暖气什么时候开始供暖
469人看过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
-
小区供暖井盖没盖造成业主受伤怎么办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8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小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共用设备设施负有维修、养护和管理的责任,而此时物业公司又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受害人可以向物业公司主张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
-
暖气供暖的标准温度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1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0日至次年的3月25日。采暖期内用户室内温度应为18℃±2℃,但不得低于16℃。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天数,对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供热温度等于14℃或者高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
暖气不给供暖费怎么办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8保留好证据,不搭理对方,对方起诉时,您积极应诉答辩,让供暖公司主张赔偿。超过一年期限,对方证据难以搜集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工程供应合同中水电暖暖气暖气暖气给暖气造成损失乙方应当如何处理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7、场地等的要求,为乙方顺利竣工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陈设等甲方应自行采取保护措施。工程相关记要进行签证工作。6)依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项。7)施工进程中乙方工作人员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工作:1)指派专人为本工程的施工监理,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确认工程量,保证如期竣工。2)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严防火灾,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路堵塞、渗漏水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