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保护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4:51:32 63 人看过

1、企业要注意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岗位。《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按照1990年1月劳动部发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这些禁忌从事的劳动除矿山井下作用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外,主要有:森林采伐作业、规楞及流放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连续负重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2、企业要注意女职工“四期”特殊劳动保护,妥善安排“四期”劳动。女职工的四期是指: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企业需要特殊的保护。

(1)经期保护。企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孕期保护。企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孕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产期保护。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4)哺乳期保护。企业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一年个人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女职工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例外。依据劳动合同法,只有女职工符合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过失性情况时,企业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余情形,如40条规定的过失性解除、41条的经济性裁员、44条规定的期满终止等,均不得对女职工适用,失少要等三期届满方能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0: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女职工相关文章
  • 哪些内容属于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一、妇女劳动保护的内容妇女劳动保护权益的法律保障,是指妇女劳动保护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法律制度。妇女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妇女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侵害妇女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妇女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包括哪些方面《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根据《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男女
    2023-06-06
    312人看过
  • 女职工保护法里有经期的保护吗
    对女职工月经期的保护,是女职工“四期”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月经期间特殊劳动保护做了明确规定。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根据《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下列劳动: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作业。根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健全相应的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对卫生室管理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女职工每班在100人以下的单位,应设置简易的温水箱及冲洗器。对流动、分散工作单位的女职工应发放单人自用冲洗器。患有重度痛
    2023-06-14
    396人看过
  • 女工保护的内容(2)女职工的"五期"保护
    女职工"五期"保护,是对女职工的安全健康实施全面保护。(一)女职工月经期保护女职工月经期间,除了不安排其参加禁忌从事劳动的工作外,对女职工集中的单位,要建立有冲洗设备的女工卫生室,尤其是从事巡回操作和长时间站立作业的女职工,更需要设立卫生室及冲洗设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第七十四条规定,"最大班女工在10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应设女工卫生室,且不得与其他室合并设置。""女工卫生室由等候间和处理间组成。等候间应设洗手设备及洗涤池。处理间应设置水箱及冲洗器。冲洗器的数量应根据设计数据来确定。按最大班女工人数,100~200名时,应设一具,大于200名时,每增200名时,增设一具。""最大数量女工在100名以下至40名以上的工业企业,亦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设置简易温水箱及冲洗器,对流动分散的工作,单位可发给女职工单人自用外阴冲洗器。"(二)女职工孕期保护女职工在孕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在《劳动法》和
    2023-04-22
    295人看过
  • 招聘不得限定性别,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哪些
    一、招聘不得限定性别具体情况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在招聘环节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等。据悉,《通知》对招聘环节中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表现进一步作出了细化规定。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二、招聘不得限定性别,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哪些(1)男女同工同酬。凡男女职工从事同样的工作时,享有领取同等劳动报酬的权利。《宪法
    2023-03-04
    95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1)劳动权利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2)录用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禁止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女工;(3)报酬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4)晋职晋级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5)劳动安排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6)四期保护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7)物质资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为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妇女获得物质资助创造条件。
    2023-06-06
    267人看过
  • 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如下: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2、女职工经期不得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3、妇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怀孕期间禁止的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4、女职工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5、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哺乳禁忌劳动,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6、未成年工人不得从事矿山、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7、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未成年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女职工孕期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有哪些孕期女职工可获得下列特殊的劳动保护: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用
    2023-07-05
    55人看过
  • 未成年工和女职工实行的特殊劳动保护有哪些
    未成年工和女职工实行的特殊劳动保护有:(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和哺乳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3)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4)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未成年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等。雇佣未成年工违法吗雇用未成年工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分析如下:1、雇佣16到18岁的未成年工,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特殊保护条件;2、雇佣童工是禁止的,即16周岁以下的员工,如果招用童工,一般的规定是每招一名罚款5000元,并责令将童工退回原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行政责任有什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
    2023-08-02
    59人看过
  • 五个“特殊时期”对女职工的保护有哪些内容
    女工的五个“特殊时期”保护内容是什么(1)女工经期,除了不安排她们参加被禁止从事的工作外,女工集中的单位,特别是流动作业和长期站立作业的女工,应建立配备冲水设备的女工卫生室,更需要设置卫生室和冲洗设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第74条规定:“女工最多的10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应当设置女工诊所,女职工保健室由候诊室和治疗室组成。候诊室应配备洗手设备和洗手池。处理间应配备水箱和冲洗装置。冲洗器的数量应根据设计数据确定。根据女工人数最多的班级,女工100-200人时设1人,女职工200人以上的,增加1人。女职工人数最多的工业企业,在100人以下至40人以上的范围内,还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设置简易温水缸和灌水器。对于流动性和分散性工作,单位可向女工发放一次性自用冲洗器p>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条规定,女职工经期不得安排在高海拔、低温、冷水作业,或者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2)女职工孕
    2023-05-07
    481人看过
  • 对女工有哪些就业保护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工作中至少受到以下措施的保护:
    2023-05-07
    232人看过
  • 女职工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是什么,女职工哺乳期保护有哪些
    1、《劳动法》第六十三条对女职工哺乳期的劳动安排规定了两个“禁止”,即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止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她们延长工作时间或上夜班。哺乳期女工的禁忌劳动包括: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有机磷化物和氯化合物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风钻、捣固机等全身振动大的作业,锻压、拖拉机驾驶哺乳期女工禁止从事的工作范围主要是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女工在哺乳期内,应暂时停止使用乳汁中可能排出的化学物质,为保证哺乳期女工有充足、优质的乳汁喂养婴儿,根据《女工禁忌症范围规定》(劳安字[1990]2号)精神,已婚待孕女工禁止从事铅、汞、苯等职业,镉等作业场所,属于三、四级有毒作业分类在《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哺乳期享受的特殊劳
    2023-05-07
    399人看过
  • 女工哺乳有什么保护?女职工生育有什么保障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为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用人单位应当在日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女工生多胞胎,她们每多生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有哪些保护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女工分为单胎、多胎、难产、流产等单胎者给予90天产假。产假可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产假15天,是指预产期前15天的产假;产后休假75天,是指产后休假75天。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是为了保证妇女健康的恢复。因此,产假不能提前或推迟。一般来说,产前假不应投入产后使用。如果孕妇提前分娩,可将不足天数与产后休假相结合;如果孕妇推迟生产,超出的天数可按病假处理,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可增加15天产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劳动部和上海市政府分别对人工流产作出规定。《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
    2023-05-07
    103人看过
  • 为什么要对女工实行劳动保护,保护女工的方面有哪些
    为什么要对女职工实行劳动保护(一)女性在身体结构和生理功能上与男性不同。她们有特殊的生理现象,如月经、怀孕、分娩、哺乳等。如果不为妇女提供特殊的劳动保护,让她们从事过度的体力劳动或在恶劣的环境中工作,将严重损害妇女的健康妇女不仅是创造社会财富的劳动者,而且承担着人类繁衍后代的崇高责任。他们是双重意义上的生产者。因此,妇女的健康不仅关系到妇女自身及其家庭,还关系到下一代和整个国家的健康对女工的保护包括哪些方面(一)禁忌劳动的范围:禁止安排女工从事地下矿山,国家规定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二)经期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三)孕期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孕期禁止劳动的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工作(四)生育保护:女员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产前15天和产后7
    2023-05-07
    480人看过
  • 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应当注意哪些保护
    《劳动法》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法》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劳动法》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法》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女职工哺乳期获得何种保护不得
    2023-07-24
    207人看过
  • 男职工和女职工的生育保险福利有哪些
    “生育保险”男女福利大不同。一起来看看吧。1.男职工用缴生育保险吗?生育保险个人不用缴费,公司缴纳比例为0.8%,但是无论男女都需要缴,缴满1年即可享受生育待遇,但男女职工享受的福利有所差异。男职工福利:(1)若配偶没有工作或者工作单位没交生育保险,男员工依法缴纳保险超过一年,可以代替配偶报销生育保险;(2)享受陪产假和相应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福利:(1)产假;(2)生育津贴;(3)生育医疗费;(4)一般情况下只有女性可以报销生育保险,报销时必须给4个月的平均工资。2.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上面说到,生育险是不用自个儿掏钱的,是单位帮我们交的的,所以只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在参保范围。也就是说如果你在生孩子前辞职了,又没找到新单位,生育保险停缴了,那么无论你之前缴了多少年,现在都不在参保范围了,所以在生孩子前,可不要一言不合就轻易辞职啊~
    2023-05-09
    24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女职工
    词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女职工
    相关咨询
    • 女职工怀孕保护方法女职工怀孕保护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6
      女职工怀孕期保护包括以下几种: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
    • 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有哪些,女职工如何休?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有哪些凡男女职工从事同样的工作时,享有领取同等劳动报酬的权利;对女职工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拒绝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其工资待遇;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等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对女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别有害的工作;实行女职工“四期”(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期间)保护,在月经期间不得让她们从事高空、装卸等繁重体力劳动和低温、冷水作业,应临时安排其他工作;在怀孕期间,
    • 劳动保护工作所要保护女职工的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6
      关于劳动保护,具体解答如下: 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2、工作内容的特殊保护 《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 保护女工的法律如何规定,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有哪些目前,我国保护女工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法第七章、《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禁忌劳动范围: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经期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孕期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
    • 女职工的生育期都有哪些保护措施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3
      1、产假时间的保证。 2、产假期间的工资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与正常工作时相同,不受任何影响。 3、产假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禁止。 4、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申报缴纳生育保险费。女职工分娩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内容包括:生育保险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