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的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1:52:50 148 人看过

1、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3、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4、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5、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6、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房屋征收补偿纠纷的处理

1、明确补偿的对象与补偿的范围

(1)补偿对象:房屋征收补偿的对象是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或产权人,其中包括代管人。代管人包括私有房屋的代管人和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或附属物的管理人即房地产管理局。

(2)补偿范围:A、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B、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C、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但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给以适当补偿。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征收范围确定后,凡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租赁房屋的行为,一律得不到任何补偿。

2、合理选择补偿的方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的规定:“征收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这两种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

3、重视征收房屋价格评估

(1)房屋征收估价的意义:A有利于房屋征收活动的有序进行。B有利于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加强管理。C有利于征收当事人加快协商进程。D有利于裁判及时处理纠纷

(2)房屋征收估价的范围:房屋征收评估价格为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括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助费以及被征收房屋室内自行装饰装修的补偿金额。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征收非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助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被征收房屋内自行装饰装修的补偿金额,由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来确定。

(3)估价的方法:市场比较法权重调整法

(4)估价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合法、自愿原则、回避原则、公示原则

(5)估价的程序:A选择评估机构B实地勘察C确定价格D公示初步估计结果E对估计报告异议的复核F专家委员会技术鉴定

(6)如何完善评估机构:脱钩,侧重,领会,效率

4、认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对协议进行公证。

(1)签订的基本原则:A合法原则:程序,内容,形式均要合法。B平等协商原则

(2)主要条款:A标的物。B被征收房屋及安置房屋的面积、质量与四至。C安置与补偿。D履行期限。E安置地点与面积。F安置房产权的归属。G违约责任。H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3)协议的公证

5、目前在房屋征收补偿纠纷中,有两类问题最难处理:

(1)是如何认定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即是住宅用房还是营业性用房,性质不同补偿标准不同,甚至差异非常巨大;

(2)是对被征收房屋承租人的权益保护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0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程序的流程分析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拆迁许可申请。(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3)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房屋征收中的调查登记程序是什么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
    2023-07-06
    189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流程有哪些?
    一、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流程有哪些?第一方面:土地征收程序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
    2023-06-03
    459人看过
  • 混用房屋征收拆迁程序,原来房屋征收方在打这个算盘!
    众所周知,与拆迁相关的法律程序很多,每一种都有其独立性和特殊的适用对象、条件,譬如针对城市房屋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针对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和耕地的集体土地征收,针对违法建筑的处置直至拆除,针对棚户区的改造,针对危房的排险等等。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地方频频上演了两种甚至多种程序“混用”的情形,这无疑让被征收人感到一头雾水。那么,这类程序混用究竟目的何在呢?被征收人又该如何识破并加以应对呢?情形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省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聂荣律师曾代理过这样一起案件: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拟对人民路延伸工程小白家沟段红线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委托人李先生的房屋在此次征收范围之内。2013年7月,丰润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作出《集体土地征收预公告》,组织进行了入户调查工作后,于2014年7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但涉案项目却一直使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推进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安
    2023-05-22
    470人看过
  • 汇总:拆除房屋前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
    众所周知,590号令是当下房屋征收领域的基础性法规规定,是广大被征收人必须要了解的内容。本文,在明拆迁律师不讲“怎么拆房”,而重点总结拆房之前的重要法定程序。请注意,如何拆房是政府需要研究的事情,老百姓研究这块儿就显得有些滞后了……不管是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环境整治,还是其他名目繁多的征收项目,只要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就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根据该“征补条例”的规定,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要遵循以下程序:一、要符合法定的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要求、满足“四规划一计划”根据“征补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
    2024-01-13
    134人看过
  • 如何启动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
    如何启动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由房屋征收部门启动。房屋征收部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方案通过后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民意作出的修改。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较多的,由国务院讨论决定政府的行政会议。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应当足额到位,存入专门账户,专款专用。立面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住宅转非住宅(住宅
    2023-05-08
    143人看过
  • 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如何启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是由房屋征收部门启动的,房屋征收部门制订征收补偿方案,方案通过后就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门面房拆迁补偿标准正规的商务用途的房屋,按商
    2023-04-27
    435人看过
  • 房屋征收决定程序有哪些环节
    1.对征收范围的确定建设项目的立项需要选址,选择地址无疑要对拟征收范围内建筑、居民、环境等社情、民情进行调查摸底,进行比较,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从而选择征收成本最低、对被征收人影响最小和公共利益最大的方案,为制定补偿方案提供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规定:“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2.进行规划审查和计划的编订项目在选址后就要进行规划审查
    2023-04-27
    404人看过
  • 2024房屋征收拆迁程序需要多久
    一、房屋征收拆迁程序需要多久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征地拆迁手续办理流程城市房屋拆迁,是建设单位根据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在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一系列法律行为。通常而言,城市房屋拆迁流程如下(鉴于以招、拍、挂的方
    2024-04-03
    222人看过
  • 2022房屋征收强拆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一、2022年行政强制拆迁程序是怎样的1、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作出书面行政裁决,履行送达程序送达给被拆迁人,同时在行政裁决书不能缺少权利告知内容。2、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完,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人民政府才能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3、拆迁人已经按行政裁决的规定提供了拆迁补偿资金。4、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之前,应当邀请有关行政机关、拆迁当事人代表、社区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同时,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强制拆迁前,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才能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5、依法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时,应当提交7种资料:(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2)行政裁决前的调解纪录和行政裁决书;(3)被拆迁
    2022-04-13
    54人看过
  • 房屋征收过程中的调查登记程序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被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时,首先要张贴调查登记公告,然后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登记、公布调查结果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违章建筑被拆迁有补偿吗按规定,一旦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为弥补所有人损失,拆迁方要给拆迁补偿。不过,因为现在搭建房屋要经有关部门审批,但是有些人为争取更多补偿,或是没意识到要批准等,未经审批搭建房屋,即为违章建
    2023-06-18
    95人看过
  • 农村集体房屋征收如何确权,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一、农村集体房屋征收如何确权对农村集体土地是房屋进行征收的,征收部门会进行产权调查,而被征收人可以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等材料进行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
    2024-01-22
    445人看过
  •  房屋征收决定的司法程序期限是多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的诉讼期限为六个月。同时,《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此,当事人需要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的诉讼期限为六个月。《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征收期限是多久?房屋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对个人或组织的房屋进行征收或征用的一种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征收条例》规定,房屋征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被征收房屋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利益,并给予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合理的补偿。根据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房屋
    2023-08-21
    396人看过
  • 城乡房屋拆迁同样的征收程序合法吗
    拆迁中的城市房屋和农村房屋的同一征收程序是否合法?我相信我们都遇到过这个问题。在征收过程中,既有国有土地,也有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未经依法征收,直接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程序,违反了法定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集体土地的征收将涉及土地用途的改变和耕地的保护,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在办理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前,必须经过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同时报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在实践中,受利益驱使,征收人通常会绕开法定的审批程序,但后果可想而知,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导致被拆迁人的补偿大打折扣。因此,我想提醒大家,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补偿不合理或补偿过低,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让律师尽快介入案件,找到征收方的违法点,维持我们的法律赔偿。补偿方面:由于土地性质不同,补偿价格会有较大差距。集体土地征收主要是指《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而国
    2023-05-08
    57人看过
  • 房屋征收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如何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
    2023-06-13
    19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房屋征收决定的前置程序有哪些征收程序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2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大量被征收人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在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放,专款专用。 房屋征收决定前有三个前置程序: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讨论市、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3)补偿费用全额到位,专用账户专用,专款专用。 社会
    • 征收土地房屋有什么样的程序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1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前提条件(满足公共利益需要)。(二)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3)房屋评估。1、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择;2、评估机构的评估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3、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初步评估结果;4、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10日内申请复议评估,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
    • 房屋征收规定有哪些,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7-03
      1、进行摸底调查 (一)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向被征收人发放以下四种文件:《拟征收告知书》、《入户调查登记表》、《评估机构选定表》、《评估机构名录》。 (二)征收房屋必须要履行公示程序,这是对被征收人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尊重。 2、选定评估机构 (一)由被征收人依据《评估机构名录》填写《评估机构选定表》,选定被征收房屋的评估机构,被征收人应当在拟征收告知书发布之日
    • 城市房屋征收程序和农村房屋征收有什么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08
      城市房屋和农村房屋征收程序不同之处有: 1、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之上,而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虽然可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但一定是非国有土地之上。 2、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对所占土地是享有使用权,拆迁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征地拆迁的补拆迁房屋一般占有宅基地,归当地农民集体所有,拆迁需征为国有,改变所有权。 3、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主要依法律的规定,实施是地随房走;而征地
    • 汇总:拆除房屋前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11
      众所周知,590号令是当下房屋征收领域的基础性法规规定,是广大被征收人必须要了解的内容。 本文,在明拆迁律师不讲“怎么拆房”,而重点总结拆房之前的重要法定程序。 请注意,如何拆房是政府需要研究的事情,老百姓研究这块儿就显得有些滞后了…… 不管是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环境整治,还是其他名目繁多的征收项目,只要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就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 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