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离婚后的征地补偿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01:40:32 339 人看过

1、妇女离婚后的征地补偿有哪些规定

关于妇女离婚后的征地补偿的规定以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为依据。离婚后已婚妇女是否有征地补偿费取决于确定征地补偿方案时已婚妇女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法院解释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承包土地依法被征用的,放弃统一安置并要求发包人支付已收到的安装补助金的家庭承包人,支持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其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土地补偿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要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当予以支持。但除地方性法规,自治性法规,,已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的专门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土地补偿分配另有规定。土地征用补偿的申请是什么。裁决的适用范围

所谓的裁决申请,具体指有关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争议。土地征收补偿包括三种补偿方式,可分为产值标准、多重标准和附着标准。如果对其中一项存在争议,将构成对赔偿标准的争议。申请仲裁程序第1步:向市、县人民政府提交协调申请:

协调申请应具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第二步:向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提交裁决申请:

如果协调失败或未能在申请协调之日起60天内协调,向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政府)申请裁决第3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构的裁决不满意,除国务院裁定外,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当是土地征用的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它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具体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和土地承租人。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和裁决主管部门是批准土地征用的人民政府的责任,涉及三个单位:政府办公厅、法律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的协调和裁决机构是一些省份的国土资源部门和政府法律机构

在当代社会,可能会出现一些关于征收妇女土地补偿费的争议。如果他们得到了,就没有必要做任何事情。如果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离开了,他们不需要支付报酬。然而,一些已婚妇女离婚了,返回该组织取决于该组织的内部决议

征地补偿的计算方法

农村征地补偿有多少协议

果园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不合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征地补偿费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用地,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工作通知如下:1、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法定标准各市、县在征用土地时,不得低于法定补偿标准计付补偿安置费用。除《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项目可以按法定补偿标准的低限计付补偿安置费用外,其他项目征用土地属水田、菜地、鱼塘的,土地补偿费计付标准不得低于同类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5倍;属其他耕地的,土地补偿费计付标准不得低于同类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5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不得低于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5倍;属果园和其他经济林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低于同类土地前四年平均年产值的35倍。各设区
    2023-04-18
    439人看过
  • 征地补偿的新规定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3、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
    2023-02-20
    128人看过
  • 征地补偿的新规定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三)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项补偿费用
    2023-04-30
    349人看过
  • 征地补偿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款的有关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
    2023-03-21
    260人看过
  • 征地补偿规定有哪些呢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
    2023-04-05
    222人看过
  • 海南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海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及使用管理,维护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省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时,支付的各项经济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管理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市、县、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负责经营管理被征收土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自治组织。第五条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市、县、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直接支付给所有者,不得支付给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第六条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劳动力安置,不得挪作
    2023-04-18
    20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妇女离婚后如何分割征地补偿款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7
      根据《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第4条的规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权益。 你可以得到补偿的前提是被征收的土地你有承包权
    • 离婚妇女土地承包权有哪些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时,遵循以下特有原则:严格保护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则;保障家庭成员享有均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有利于生产,方便经营、管理的原则。
    • 哺乳期妇女要离婚的补偿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5
      1.怀孕及哺乳期,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不可以。2.没有赔偿的责任,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产生的医疗费,男方有责任承担。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妇女离婚能得到哪些补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0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多义务,因而在离婚时付出较多的义务的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物质补偿,想要请求补偿就必须满足要求离婚补偿的条件: ①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 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履行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 ③一方在履行上述义务时比另一方付出得较多; ④
    • 征地补偿规定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3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