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开发实践中,由于受到土地资源或者开发资金的限制,部分房地产项目往往采用联建开发的方式。即:在不成立项目公司前提下,一方提供土地,由另外一方(或合作双方)提供资金等并各自以自己名义参与开发。联建开发中,联建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是合作各方最为关注的焦点。
首先,合作主体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对合同效力有什么影响?我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资质管理,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主体依法不能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很显然,合作双方如果都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其联建合同肯定无效。但是,是否所有参与合作的当事人都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联建合同才有效呢?笔者认为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果联建开发中不具备开发资质的一方只是提供资金而并不实际实施开发建设,具体的开发建设皆由具有资质的出地一方组织实施,此种合作并不违背资质管理制度的立法本意,而且实际上也无损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那么,其联建合同就可以认定是有效的。一些地区现行司法实践也基本采取此立场。
其次,联建合同是否要经过审批登记才能合法有效?笔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18条规定:“合作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一般认定合建合同无效,但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或房屋已经基本建成,又无其他违法行为的,可以认定有效”。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前,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联建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而是以合同是否得以实际履行来认定其效力。《房地产管理法》颁布实施后,按照该法第27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价合作开发经营,但该法没有规定合作开发必须经过审批登记方可生效。由此,笔者认为,没有经过审批登记的联建合同可以认定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朱兵
-
房地产项目转让受让方律师合同谈判与合同拟定
178人看过
-
合同真实性与法律效力的关联性
297人看过
-
合同法律关系的认定 -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
104人看过
-
从本案谈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
87人看过
-
合同效力与法律效力、法律约束力的区别
124人看过
-
律师函的法律效力与法律责任
103人看过
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
联建合同的效力是如何确定法律效力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9(一)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二)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已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三)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订立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
-
律师谈: 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8代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述,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可见,要订立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代书遗嘱订立过程中,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继承法》第18条对见证人的资格做了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代书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满1
-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法律效力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30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特点: 1、多式联运合同是双方合同,合同双方均负有义务和享有权利。 2、多式联运合同是有偿合同。 3、多式联运合同是不要式的合同。 4、多式联运合同有约束第三者的性质,收货人不参加合同订立,但可直接获得合同规定的利益并自动受合同约束。
-
用法律谈谈无效合同执行的问题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7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如下: 1.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反悔财产的要折价补偿。 2.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双方的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3.对因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经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完毕的,应当按有效合同处理。
-
土地承租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承租合同的法律效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2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三)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四)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