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构成所需要素为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7 15:45:56 245 人看过

一、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构成所需要素为何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构成所需要素如下:

1.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2.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3.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二、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医疗事故侵权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

医疗事故侵权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有:

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医务人员或医疗单位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主观上的过失,通常是由于患者病情特殊或者病员体质特殊引起的。二是损害后果的发生属于医疗单位或医务人员难以防范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在输血中造成感染,如果医疗机构有过错,则为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没有过错而造成的输血感染,引起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不可抗力可能使医疗单位在正常的医疗活动中造成患者的损害,但因其直接原因是不可抗力,不是医疗过失所致,因而应当免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如何赔偿?什么情形下医疗机构没有赔偿责任?
    陈女士称自己34岁的独生子在湖南湘雅二院做手术,重症监护室待了22天病亡,她带着孙子已维权2年多。医院延误救治被认定存在严重过错,医院负主要责任,但是医院却否认延误治疗,陈女士已将医院起诉,还请求对湘雅二院的主要责任医生进行立案查处。医疗事故怎么赔偿呢?医学会认定本案中患者的死亡是医院过错导致的,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而对于医疗事故的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案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仍应当对因自己的过错行为给患者造成的死亡等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第2款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理解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能按照《条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该条规定并没有免除其按
    2023-05-07
    400人看过
  • 医疗行为构成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怎么判定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医疗机构承担的替代过错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一、医疗事故致孕妇坠胎如何赔偿医疗事故致孕妇坠胎应当赔偿以下费用:1、医疗费;2、误工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4、陪护费;5、残疾生活补助费;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扶养人生活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计算标准可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请问医疗纠纷案件中谁来举证医疗诉讼双方均具有举证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
    2023-02-04
    421人看过
  • 医疗纠纷中民事责任构成要素的研究
    医疗纠纷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1、必须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因某种行为损害受害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的客观事实,既包括物质损失,也包括精神损失;2、必须有违法行为或技术失误,违法行为包括两种形式作为,行为是指行为人积极执行法律或者规章制度禁止的行为,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不执行法律或规章制度要求的行为;3、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确定医疗纠纷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之一,如果医生的违法行为与患者的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生和医院无论是否具备其他条件都不承担责任;4、必须有过错,在医疗纠纷中,医务人员的过错只有一种形式,因为故意造成患者损害的,构成的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不再属于医疗纠纷的范畴,医疗纠纷中的过失也包括过失和过于自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
    2023-07-02
    5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保险赔偿的构成要素详解
    [案例]2001年6月13日,成某将其自有的一辆东风货车投保了车损险、第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3座,每座限额5万元),保险期限自2001年6月14日零时起至2002年6月13日24时止。2001年11月23日,成某聘用的驾驶员何某在送货回来的途中,由于超车时车速过快,与正常行驶的一辆解放货车发生追尾碰撞,何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何某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被保险人成某以自己损失较大为由未对驾驶员何某亲属作任何赔偿,随后不久成某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金4万元,保险公司审核后认为此起事故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责任,随即赔偿被保险人成某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金4万元。这是一起被保险人由于发生保险事故而产生不当得利的责任保险错赔案。[案例启示]我国《保险法》第49条第2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在我国保险市场中,责任险的快速发展已成为
    2023-07-02
    297人看过
  • 谁应该为医疗事故负责任并赔偿?
    一般而言,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鉴定都由谁出钱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7
    31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构成的四要素是指哪四要素
    一、医疗事故构成的四要素是指哪四要素医疗事故构成的四要素如下: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事故责任人必须有违法过失行为;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行为;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医疗事故纠纷案件怎么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案件的处理措施是,首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
    2023-05-22
    53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标,医疗事故责任怎么分?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一、如何认定医疗事故?(一)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二)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三)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四)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五)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二、医疗事故责任主要包括哪些情形?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
    2023-05-07
    265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如何确定构成民事责任
    一、医疗损害赔偿如何确定构成民事责任构成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要件如下:1.行为的违法性。医疗事故中,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违法或违规行为。2.有损害事实存在。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违法行为,但并无损害事实即不构成民事责任,更不发生损害赔偿问题。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在医疗事故中,构成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主观过错,仅指医疗机构和其医务人员主观上是否有过失。二、医疗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医疗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
    2024-01-17
    296人看过
  • 医疗事故所需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
    2023-04-02
    392人看过
  • 私人诊所医疗事故是否有责任赔偿
    一、私人诊所医疗事故是否有责任赔偿私人诊所发生医疗事故后,如果是诊所医务人员过错造成的,私人诊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二、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
    2023-06-12
    67人看过
  • 医疗行为赔偿责任
    (一)医疗损害是指造成损害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损害侵害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医疗损害赔偿包括患者作为弱势群体一方受到侵害的情形,而不包括因为医方的权利受到损害而引起的纠纷。(二)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各种医疗行为过程中,由于违反相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在医疗程序上或者医疗用药过失给患者造成生命和健康损害时,在患者和医务人员、医疗机构之间产生的赔偿债权债务关系。如何认定医疗损害赔偿责任1、如果非医疗机构或非医务人员对人损害的,虽然可能构成损害赔偿,但并非医疗损害赔偿。如非法行医给人造成损害的,只能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2、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除医疗机构所属的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以外,还包括医疗机构聘请外单位的医师、专家、临时坐诊的医务人员或进修、实习等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该医疗机构不得以医务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推脱责任。医疗机
    2023-07-02
    367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如何界定赔偿
    一、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如何界定赔偿医疗事故纠纷主次责任的赔偿,是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源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二、医疗事故民事诉讼时效是几年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
    2023-10-05
    417人看过
  • 构成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要素有哪些
    一、构成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要素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机动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2.受害人收到了身体或者财产损害;3.致害人行为与受害人所致损害间有因果关系;4.责任由致害人进行承担。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要怎么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3.诉讼解决,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打官司需要什么材料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3.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4.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5.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
    2023-07-10
    241人看过
  • 2024医疗纠纷不构成医疗事故情形下赔偿责任的确认
    医疗纠纷不构成医疗事故情形下赔偿责任怎么确认案例介绍:15日,原告李某因头昏眼花、腰背疲软到被告医院治疗,诊断为脾肾两虚。同年2月1日,原告因右眼视力渐进性下降2年到被告医院就诊,诊断为右眼老年性白内障。同年4月25日,原告在被告处住院治疗,诊断为不典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于同年5月20日出院,后仍在被告处门诊治疗。19日,原告左眼视物障碍20天,经被告医院CT检查,诊断为脑垂体瘤。同年9月26日,原告到上海医院行手术切除垂体瘤。出院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因治疗脑垂瘤产生的费用,双方发生纠纷。经卫生局委托医学会鉴定认为,医院诊断不典型再障成立且治疗合理,无违法违规医疗行为;不典型再障与垂体瘤系两个并存疾病,医疗行为与垂体瘤引起的视力障碍无因果关系;医方对患者的后果无责任。鉴定结论: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被告医院据此认为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被告医院承担30%赔偿责任。[评析]本案涉及民事责
    2023-12-21
    28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中有哪些要素不构成医疗事故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07
      下列六种状况并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即: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可按照医疗操作规范采取紧急救治措施。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的医疗意外不属于医疗事故。所谓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医疗意外是医护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不能预见、防范和避免的。医
    •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 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这里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和护士等,他们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 2、行为的违法性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
    • 不构成医疗事故是不是就要负责医疗赔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0
      医疗事故的处理方法 1、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3、已确
    • 贻误治疗时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哪些情况不会构成医疗事故赔偿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7
      贻误治疗时机如果病情严重的继续治疗的,那么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 一.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二.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四.因
    • 医疗事故责任赔偿主体是谁,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1)凡是医务人员受聘于医疗机构,在执行职务的时候过失造成医疗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应当是其所在的医疗机构,而不是医务人员个人。 (2)对于医疗单位虽然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情况,应由开办单位承担后果。 (3)对于没有医师执业许可证而借用、租用、挂靠使用执业许可证,双方约定一旦发生纠纷由承包人(借用人)自己解决,医疗机构不负责的情况,被挂靠人要对挂靠人的挂靠经营过程中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