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构成所需要素为何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构成所需要素如下:
1.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2.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3.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二、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医疗事故侵权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
医疗事故侵权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有:
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医务人员或医疗单位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主观上的过失,通常是由于患者病情特殊或者病员体质特殊引起的。二是损害后果的发生属于医疗单位或医务人员难以防范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在输血中造成感染,如果医疗机构有过错,则为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没有过错而造成的输血感染,引起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不可抗力可能使医疗单位在正常的医疗活动中造成患者的损害,但因其直接原因是不可抗力,不是医疗过失所致,因而应当免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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