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三次热潮之后,行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大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竞争的迹象。譬如较早前新冒头的中国互联网新型创业公司IMO、联众、米聊、开心偷菜、人人、互动百科等,大多昙花一现,泯然于鼠标之外,在占有市场绝对话语权的庞然大物面前,成了市场的牺牲品。不过,也有业内观点认为,互联网行业的垄断问题与传统行业并不一样,说寡头垄断并不准确。
互联网竞争靠的是XX效应,谁的收入高,谁的影响力就大。这种垄断是自然形成的,是自然垄断。
这样的垄断不能怪企业,因为这是自然竞争的结果。互联网最大的特点是无边,没有保护,所以竞争起来一马平川,这是个赢家通吃的产业。例如腾讯,确实有非常多的优势,在互联网的每个领域都具有太多的优势。对这样的企业,政策就应该给它划一个边界。事实上对每一个行业来说,如果在这个领域的控制力达到80%以上,就可以认定存在垄断,就要进行反垄断的处理,要求他在这个领域里拆分。在互联网行业,我们现在对这一点没有有效措施,企业可以肆意扩展,因为钱太多了,走到哪里都无往不胜,人家也没有违法,只靠影响力和钱就行。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不能用行政的办法处理,只能事先把规则制定好。
因此,应对互联网的垄断,一是要修改《反垄断法》,虽然《反垄断法》涉及到互联网的垄断问题,但是远远不够。二是在《反垄断法》的基础上出台有关互联网反垄断的实施细则。三是考虑到一些互联网企业的创新和一些小的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应该出台支持这些互联网企业创新的法规,光靠《反垄断法》限制有垄断地位的公司还不够。四是出台维护市场自由竞争的法律,正面加以规范市场,对一些企业加以保护。
事实上,技术竞争的面具下,互联网行业中出现的一些不正当竞争形象,更应引起关注,例如山寨抄袭、捆绑搭售、限定交易和拒绝交易、歧视性垄断和绑架用户等行为。
互联网行业的不正当竞争案例越来越多,如何有效防范,我建议:一是互联网公司自身要规范运作,公司本身要自律。二是在法律上规范公司的行为,要明确如何防止不正当竞争。三是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基础要出台实施细则,没有细则没法儿在法律上做出判断。四是应该成立有关的互联网协会,通过协会的组织来实现自律。
垄断竞争是指有许多厂商在市场上销售近似但不完全相同的产品。垄断竞争是在旧经济中常见的一个特征,同时这一特征在新经济(又称知识经济)时代表现得更为明显。是经济学中比较典型的市场形式之一。...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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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联系与发展探析反不正当竞争法发展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21、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联系: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都属于竞争法的范畴,二者有许多相似之处,相互交叉,互为补充。如果一个国家只是反对垄断,而不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就可能会滥用它们的自由竞争权利,随意侵犯其他企业的正当权益,或者侵犯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反对限制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是同等重要的任务。市场经济既然会同时出现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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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垄断竞争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12垄断竞争的定义:是指有许多厂商在市场上销售近似但不完全相同的产品。 垄断竞争企业的短期与长期均衡垄断竞争市场的定义:是指一个市场中有许多厂商生产和销售有差别的同种产品的市场组织。 企业垄断竞争是指许多厂商生产并出售相近但不同质商品的市场现象。 垄断竞争是在旧经济中常见的一个特征,同时这一特征在新经济(又称知识经济)时代表现得更为明显。 垄断竞争是经济学中比较典型的市场形式之一。 进行垄断性竞争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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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中, 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3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要看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即是否有不正当竞争的过错,存在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存在损害结果等。仅根据您的表述,本律师认为尚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但是对第三人的责任问题,存在实际证明的难度,同时因为你们与网络公司之间的代理建设网站关系,网络公司并不对第三人直接承担责任,但可基于一定关系,由你向其追偿。但是你们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完全清晰,建议直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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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协议是否属于横向垄断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2答: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属于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法》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