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哪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4 20:37:46 261 人看过

一、龙岩市长汀县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的地点

龙岩市长汀县汀州镇卧龙商城F栋101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龙岩市长汀县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材料

1、直系亲属提取,提供合法关系证明

2、委托他人代办还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供核验)、正式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省外购房的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者工作证明

4、结婚证

5、《商品房买卖合同

6、申请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供核验)

7、申请人银行储蓄卡

8、购房增值税发票

9、备案信息表

三、龙岩市长汀县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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