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拔地能否赠与
根据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方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工作,依法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和改变土地批准用途与性质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规划、物价、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工作。而无偿转让是允许的,只需要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即可,因此划拨地是可以赠与的。
二、哪些情况下需要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与他方合作开发建设房屋分成的;
(二)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作价入股以及与他方合资经营的;
(三)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抵债的;
(四)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与他方易房、易物的;
(五)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城镇直管公房作为商品房转让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哪些情况需要缴纳土地收益
(一)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出租进行经营的;
(二)改变划拨土地的批准用途与性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由本单位进行经营的;
(三)在划拨土地的地下建筑物内进行经营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划拨土地不交出让金能否赠与
122人看过
-
划拨土地能否赠与他人,划拨土地赠与所需证件和资料有哪些
399人看过
-
国家划拔土地能继承吗
139人看过
-
划拔土地上房子能出租吗
220人看过
-
土地出让金与划拔价什么区别
444人看过
-
行政划拨地能继承或赠与吗
228人看过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
省划拔土地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1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相关法律规定了划拨土地的定义,规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
-
政府进行划拔土地能办土地证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9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是可以的。 但在转让过程中,需受以下限制: 在转让房地产时,应按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该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该政府还有权批准不(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这时,转让方(即:您)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仅供参考。
-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赠与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林地承包经营权和其他方式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当然也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赠与他人。除此之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继承也不可以遗赠他人。 2、以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方依法享有的权利,三十七条规定,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转让与转
-
赠与合同能否在异地公证?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5可以是双方一方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赠与事实发生地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公证事项由事住所、经居住、行或者事实发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产公证事项由产所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产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事项适用前款规定按照述规定房主选择房产所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公证选择其户籍所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公证选择权主要于房主
-
受赠人是否有权撤销赠与,被赠与人能否撤销赠与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5赠与人有下列情形可以撤销赠与: 1、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损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三、未按照赠与人协议履行有关义务的; 4、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