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男方的户口在广东省地,女方户口在福建省的地,两人登记结婚,现男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经与女方协商未果,拟向法院起诉离婚,则有权管辖的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况。
1、若男方一直在地居住,而女方因结婚离开地超过一年,与男方共同在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地法院,而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若男方一直在地居住,而女方因结婚离开地未达到一年,与男方共同在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地法院,而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3、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地,女方去了地,若女方离开地超过一年,男方离开地也超过一年,并且女方在地连续居住已超过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法院,而、、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4、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地,女方去了地,若女方离开地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法院,而、、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5、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地,女方去了地,且女方在地连续居住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地法院,而、、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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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规定是怎样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3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法律规定如下:确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确定由确定地域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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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5根据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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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案件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25一般原则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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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6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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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是怎样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9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