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融资法律制度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09:22:47 166 人看过

公司法关于融资的规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融资人的法律主体地位。

二、投资人的法律主体地位。

三、投融资项目要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

四、融资方式的选择。

五、回报的形式和方式的选择。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投资建议书的撰写。

七、尽职调查中可能涉及的问题。

八、股权安排。

融资担保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尽早同担保公司打交道

有的企业家至今仍以既无内债,也无外债为荣,只有在资金非常紧张,万不得已时才去找担保公司,并希望担保公司三五天内就作出担保决定。担保公司不是消防队,担保公司有自己的工作程序,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它们只有对企业进行充分了解后,才能决定能否担保。因此,建议企业家们未雨绸缪,尽早同担保公司建立联系,加强沟通,增进了解,使自己的企业在担保公司有了初步信用资料,一旦有担保需求时,就可以大大缩短担保公司的工作时间,不至于耽搁企业的商机。

二)充分认识企业自身的价值

有的企业认为自己规模小,既没有知名度,也没有高科技概念,担心担保公司不会给予担保。其实,担保公司的客户定位是中小企业,同时担保公司也不是风险投资机构,不一定要求申请企业有高科技概念。担保公司对客户的一般要求是:

1、在行业内具有比较优势

申请企业应该在某些方面超过它的竞争对手,担保公司不要求申请企业是国际领先或国内领先,只要能领先别人一步就行。

2、健康、稳健,有持续经营能力担保公司是根据企业的历史情况来判断企业今后的还款能力,因此要求企业有持续经营能力。

3、有还本付息能力

担保公司对企业的行业没有特别的要求,也不要求企业有很高的利润水平,只要企业的盈利水平超过资金成本就可以了。

由此可见,担保公司其实没那么多的限制条件,对于民营担保公司,不管任何企业、任何业务品种,只要风险可以控制,就可以受理。

对于那些申请金额太小的企业,如十万、二十万元的贷款,即使担保公司同意担保,有些银行考虑到其业务成本与收益不相称,可能不会受理这种业务。因此申请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下的企业,建议向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申请,或者以个人贷款的方式向银行申请。

《贷款通则》第六条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命令、规章,应当遵循资金使用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探析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下)
    三、我国公司司法解散的制度缺陷新公司法第183条对公司司法解散过于原则的规定,引发了诸多争议,在实践中导致了立案难、审理难等现象的产生。归纳起来,该条规定存在的缺陷主要有:(一)前置程序设置不明确。为防止恶意诉讼,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中应设置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前置程序,即必须存在股东在起诉前曾以内部救济方式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纠正错误决议的要求遭到拒绝,或者转让股权受到阻碍的客观事实。新公司法183条中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之规定,显然是作为公司司法解散的前置条件而设定的,但引发的问题是:该规定应作为起诉受理的前置条件还是司法判决的前置条件?且其他途径具体包括哪些具体方式?(二)诉讼主体的地位未明确。新公司法183条明确规定了原告的资格,但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在诉讼中应当分别处于什么地位?作为诉讼当事人的被告如何确定,应该是其他股东还是公司本身?没有明确规定。(三)解散的判断标准不具体。新
    2023-06-09
    247人看过
  • 公司债务融资的特征分析
    短期性: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可逆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流通性: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股权融资所得资金属于资本金,不需要还本付息,股东的收益来自于税后盈利的分配,也就是股利;债务融资形成的是企业的负债,需要还本付息,其支付的利息进入财务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公司债务融资的风险大于股权融资的风险吗不一定。债务融资是指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股权融资是指主要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融入资金。债务融资需支付本金和利息,能够带来杠杆收益,但是提高企业的负债率;股权融资不需还本,但没有债务融资带来的杠杆收益,且会稀释控制权。一般来说,对于预期收益较高,能够承担较高的融资成本,而且经营风险较大,要求融资的风险较低的企业倾向于选择骨
    2023-07-06
    275人看过
  • 上市公司融资的利弊分析
    当今社会企业融资活动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作为上市公司,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内源融资主要是指公司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是在公司内部通过计提折旧而形成现金和通过留用利润等而增加公司资本;外源融资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权融资方式;发行股票、配股及增发新股的股权融资方式以及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的方式。简而言之,三种融资方式分别是增发、配股和可转换债券。按照融资时否需要中介机构划分,上市公司融资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包括IPO,增发股票(增发,配股),公司债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权证等。间接融资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其他机构或个人借款。《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特别事项的通过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2023-07-05
    410人看过
  • 现代融资理论的“融资定律”与我国上市公司融资偏好分析
    就各种融资方式来看,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因此它是公司首选的融资方式。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经过长期的演进与发展,已形成了较完善的公司制度。在该制度下,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拉开了明显的差距,所以公司在选择融资方式时一般都遵循所谓的啄食顺序理论(ThePeckingorderTheory),即公司融资将根据成本由低到高的顺序,按内部融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的序列考虑融资方式的选择。简而言之,公司筹资先依靠内部融资,再求助于外部融资。在外部融资中,公司一般优先选择债权融资――银行贷款或发行债券,资金仍不足时再发行股票筹资。上述融资定律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普遍验证。1970~1985年,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占据第一位的融资方式均是公司内部留存收益,分别占本国融资总额的66.9%、72%、55.2%、54.2%。居第二位的均是对外负债,分别占本国融资总额的41.2%、25%、24%、27.5
    2023-06-09
    156人看过
  • 我国的公司融资案例分析
    1、企业简介:青岛某纺织公司于2006年2月注册成立,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主要经营纺织原料、棉纱、棉布、棉短线、羊毛化纤、针纺织品、纺织染料、纺织辅料、纺织机械、纺织机械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商务信息咨询。公司多年从事纺织品的进出口贸易,2006年随着人民币升值,公司领导层准确感知进口业务,特别是进口棉花原料巨大的市场利润空间,企业逐渐转型从事棉花的进口业务,并于美国、印度、南非等多个棉花主产国家和地区的主要供货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为保证进口棉花的品质,于2007年3月在印度成立办事处。2008年由于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企业棉花进口量较往年有所降低,但仍进口5100吨,累计实现购付汇750余万美元,全年实现销售收入7045万元。2008年由于国内外棉花、纺织品市场萎靡不振,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主攻内地市场的棉花贸易,在稳健的经营过程中进一步巩固了公司与上下游
    2023-04-13
    165人看过
  • 我国公司法人制度解析
    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也称为商事公司,是依照商法或有关法律成立的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包括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股份两合公司等。英美法中的公司法人与大陆法有所不同,既包括营利性的也包括非营利性的,且仅指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公司形式多样,大体上分为集资型和非集资型两种。集资型公司类似西方国家的公司,是由股东投资而成立,为企业联营的一种重要形式,非集资型公司属单一企业性质,如鞍山钢铁公司等。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的定义是什么公司法人格否认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
    2023-07-16
    151人看过
  • 西班牙融资租赁法律制度
    一、行业发展状况融资租赁在西班牙开始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原来由经济财政部进行管理,由于其所享有的税收上的特殊政策,造成一度发展过热、无序,九十年代初进入低谷,许多公司退出市场,后为规范管理融资租赁行业,改由西班牙银行进行监督管理,自此行业进入了稳步发展的阶段。据统计,西班牙目前全社会设备投资的30%是通过融资租赁完成的,增长相当迅速。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主体限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共100家左右。与租赁有关的行业协会有三个:西班牙租赁联合会(AEL)、金融机构协会(ASNEF)、和西班牙出租(SRA尤指汽车出租)协会。二、融资租赁的法律调整西班牙并无对融资租赁的专门立法,对融资租赁的法律规定仅是非系统地反映在各种相关法律法令当中。在1988年法律26号第七补充规定中关于信用机构的纪律和管理中定义了融资租赁,共须满足四个条件:1、在承租人的指定下取得动产或不动产,并将其的使用权以一定的对价(
    2023-06-09
    288人看过
  • 简析新公司法的一人公司制度
    2005年10月27日,新《公司法》正式颁布。该法首次明确确立了一人公司制度,用完整的一节篇幅对一人公司制度进行了规定。一人公司法律地位在新《公司法》上的确立,并不是说我国此前不存在这种公司,事实上,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实质上的一人公司是广泛存在的。一人公司与传统公司法人制度的冲突,使它在传统公司法框架体系下很难得以规范,新《公司法》对此进行规定表明了我国学术界对公司法法理的突破。笔者不揣浅薄,试着对新《公司法》第一章第三节有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进行简要解读:一、第58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新法第58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这条规定从主体上确定了,在我国自然人和法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并且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这就在我国公司法上首次明确确立了一人公司制度,是我国公司法理论与实践发展的重要成
    2023-06-09
    390人看过
  • 融资监管政策:企业融资法律风险分析
    我国企业融资相关法律法规是:1.企业应当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及时、全面提供监督检查所需信息资料;2..企业和监事会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防止涉密信息资料失泄密;3.监事会应当严格执行“六要六不”行为规范,遵守企业有关工作制度,恪尽职守,依法监督,廉洁自律。中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境内保险的程序是如何按照一般的保险投保程序即可,没有特殊的要求。“境内的法人”,既包括依照我国法律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也包括经我国政府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国法人;本条规定中的“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各类组织,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未取得法人资格的联营企业等等;本条规定中的“境内的保险公司”,是指我国的保险公司以及经批准设立在我国境内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如果上述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或
    2023-07-13
    358人看过
  • 区分公司债与企业债:从法律角度分析
    二者的区别如下: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屋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区别股票与公司债券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筹资的性质不同。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政府、金融机构或企业(公司);股票发行主体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2、存续时限不同。债券作为一种投资是有时间性的,从债券的要素看,它是事先确定期限的有价证券,到一定期限后就要偿还。股票是没有期限的有价证券,企业无需偿还,投资者只能转让不能退股。3、收益来源不同。债券投资者从发行者手中得到的收益是利息收入,债券利息固定,属于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计入公司运作中的财务成本。股票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有权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得到股息、红利,股息和红利是公司利润的一部分。4、价值的回归性。债券投资的价值回归
    2023-07-16
    235人看过
  • 金融控股公司债权人保护法律制度
    一、金融控股公司债权人风险的形成机制(一)金融系统性风险理论上而言,货币的符号性使金融业的经营具有天然的无限扩展性。而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金融业的高负债经营模式易使金融机构的生存极大地维系在公众债权人的信任之上,一家金融机构的危机,往往引起一连串金融机构倒闭的多米诺效应,形成风险传染。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混业经营的载体,是金融业的微缩,金融业固有的内在脆弱性和风险传染性必然体现于其中,这就使得其债权人较其他类型公司的债权人承担更大的系统性风险。(二)道德性风险金融是一国经济的核心,金融机构的连锁倒闭所引起的整个金融业的恐慌无疑是对社会经济稳定的巨大冲击。政府为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构建起了存款保险制度、投资者保护基金、保险保障基金等金融安全网设施,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和金融体系的安全。但是这些措施极易引起金融控股公司的道德风险:金融安全网的存在使其所属的金融子公司将从事高风险业务获得的收益归自己
    2022-04-10
    354人看过
  • 保释法律制度探析
    检察院取保候审说明暂时不需要拘留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或者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因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最终确定有没有罪,要等案件侦查结束。如果需要依法起诉的案件,需要等到法院判决。检察院变更取保候审的检察院变更取保候审后的流程:1、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存在犯罪事实的、犯罪情节轻微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不起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会起诉到法院;2、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不会中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
    2023-07-10
    238人看过
  • 公司人格独立制度的价值分析
    人格是法律上的主体资格,法律上的人有自然人和法人,现代民商法普遍将公司作为一种法律上的人,即法人,因为公司存在的基础是独立的名称、住所、资本、组织机构等,在此基础上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因此获得了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这时公司作为一个整体已经与自然人相类似,被赋予了法律上的独立人格,公司因此也就被赋予了可以对抗其创造者的法律权利。公司拥有与其成员财产相区别的、权利界限清晰的、可以独立支配的财产,公司只能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清偿债务,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独立人格制度的设计使公司有仅有血有肉,而且有了灵魂,不仅可以动,而且还可以思想,所以在经营活动中游刃有余,它一经提出,就如携带了魔界的符咒,迅猛发展,又变幻无常,推动了投资的增长和资本的积累,它突破了以往合伙经济主体中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规定,使股东的经营风险具有了确定性和稳定性,从而有利于鼓励投资,加速资本的积
    2023-02-28
    121人看过
  • 我国现行公司资本制度浅析(上)
    论文摘要:新实施的《公司法》做了重大修改,修改主要体现在:将实缴资本改为认缴资本、降低公司最低资本限额、放宽出资期限、扩大投资方式等方面。修改后的公司资本制度仍属于法定资本制范畴。这次重大调整使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更加完善。新实施的《公司法》做了重大修改,在此次修改中,借鉴了国际上公司资本制度的发展趋势,对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了较大的修改,摒弃了严格法定资本制,过度到允许分期缴纳的法定资本制。其变化和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仍属于法定资本制范畴1993年的《公司法》关于公司资本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23条、第25条、第78条,这些规定强调资本总额一次发行,一次性全部缴纳,不允许分期缴纳,实行的是严格的法定资本制。2005年对上述规定进行了较大修改,修改后的《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
    2023-06-05
    244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海外市场融资融券交易制度分析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在以美国市场为代表的分散授信制下,证券公司直接对提出融资融券申请的投资者提供信用,其特点为:证券公司在整个业务运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其他交易主体(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广泛参与,主体的参与资格没有特别限定;资金来源不限于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证券公司可以直接向其他主体或向金融市场融通,回购、抵押贷款等方式运用较多;券种来源极为丰富,因为在美国市场上存在大量如保险基金、院校投资基金等长期投资者,可以提供丰
    • 我国的融资公司案例分析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07
      对于企业直接从国外进口的货物,中信银行为其办理未来货权质押减免保证金开证业务,引入第三方物流单位,进口货物从装船、到港到入库放货全程由监管单位监管操作,中信银行在收到企业存入足额保证金并收到相应提货申请后,发指令给监管单位指示其放货。
    • 小贷公司融资额度有什么限制?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18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 新民事诉讼法制度之分析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0
      (二)设立执行审查裁决机构和明确异议诉讼审理机构笔者认为,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执行局应设立执行实施、执行审查裁决和综合协调三个内设机构,真正实行执行实施权和执行审查裁决权分离,赋予执行审查裁决机构对执行程序中执行异议的审查和裁决权。对事实清楚,简单明了的执行异议,可由裁决法官独任并书面进行审理;对重大案件或者案情复杂的执行异议,应由裁决法官组成合议庭公开听证审查,有特殊
    •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主要分析情况?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8
      上市公司融资的问题是一个热门的问题,也是上市公司在市场化过程中遇到的一个普遍而又复杂的问题。资金短缺是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财务问题,因而融资问题是上市公司普遍面临的必须首先解决的现实问题。资金短缺引发的融资问题不只是表面现象问题,其背后蕴含着融资的资本结构,公司治理和激励机制等问题。这三者是密切联系、相互作用的。而资本结构又由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构成,进而引出股权结构、债权人市场及其内部组成等更深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