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全楼被告是否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20:03:59 358 人看过

高空坠物全楼被告是合法的,有可能加害的人员都需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一、高空抛物伤人事件,有不在场证据可以免责吗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也就是谁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那么就不需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事件,并且造成他人损害的,那么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在被害人被砸到时,又找不出不在场的证明,如楼下的行人被楼顶的物砸中,现在不能断定该物所有权人的话,那么在整个可能砸中的区域内,不能证明该物不属于自己的话,那么都不能免除侵权责任。

当然,在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又规定了,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2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侵权责任相关文章
  • 高空坠物导致全楼业主受伤,是否需要赔偿?
    高空坠物砸死人全楼住户来赔偿依据的法律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人保车险高空坠物砸伤车辆有赔偿吗?人保车险高空坠物是否有赔偿,车险理赔客服专员回应视事件性质和理赔方式而定。爱车停放在小区住宅楼下,突然有物品从天而降将车辆砸坏,这种事情屡有发生。凶器还种类较多,常见的有矿泉水瓶、生活垃圾等,车主通常愤怒但无奈,因为即使事发地点有监控摄像,如果不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多数找不到元凶,只能自己承担爱车损失。中国人保车险的理赔客服专员回应:由“高空坠物“引起的车辆损失分为多种理赔方式及要求。如遇到的是人为恶意事件,现在已经有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他人恶意行为险,可以赔付该种情况下的车辆损失。他人恶意行为险规定保险汽车在停
    2023-08-06
    247人看过
  • 高空坠物致亡全楼96户被诉责任划分是什么
    一、高空坠物致亡全楼96户被诉责任划分是什么高空坠物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一种是意外。前者是一种自私损人的行为,比如从窗户向外抛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后者则是由于客观条件引发的意外事件,比如风把玻璃吹落,墙体瓷片由于年久脱落等。但是,不管是哪一种行为,高空坠物都被认为是一种侵权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
    2023-05-03
    164人看过
  • 高空坠物是否被写进《民法典》了?
    高空坠物写进《民法典》了。《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
    2023-08-12
    414人看过
  • 高空坠物有楼层限制吗?
    关于高空坠物几楼以上要负责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主要是看高空坠物对于人身安全以及物品财产是否造成了伤害来具体分析,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一楼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楼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是不能提供相关得到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都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民法典》对高空坠物的依据规定是什么,对于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的责任分担,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也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
    2023-04-18
    145人看过
  •  避免底楼高空坠物技巧
    以上是关于防范高空坠落物的一些安全建议,包括避免在高架上观看广告牌、留心居民楼房可能出现的坠落物、要小心高楼的墙面装饰物和窗户玻璃碎片、注意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关注警示牌通告、尽量走内街、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1、避免在高架上观看广告牌。2、留心居民楼房可能出现的坠落物。3、要小心高楼的墙面装饰物和窗户玻璃碎片。4、注意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5、关注警示牌通告。6、尽量走内街。7、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8、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底 楼 居 民 如 何 应 对 坠 物 风 险 ?底楼居民如何应对坠物风险?根据《民法典》第286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同时,《刑法》第114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制定居民公约或者业主大
    2023-09-05
    85人看过
  • 高空坠物告楼上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1)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2)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3)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4)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
    2023-06-27
    279人看过
  •  全权高空坠物:法律概况
    这段内容讲述了高空坠物事故的侵权责任问题。如果不是人为导致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人为抛物导致的高空坠物,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那么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根据高空坠物事故,如果不是人为导致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人为抛物导致的高空坠物,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那么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 建 筑 物 所 有 人 、 管 理 人 或 使 用 人 : 责 任 范 围 与 举 证 责 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14条规定,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根据第216条规定,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证明自己已经尽到足够的注意,并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足够的注意。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民事责任,
    2023-09-02
    228人看过
  • 楼房高空坠物责任是谁承担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
    2023-03-01
    362人看过
  • 高空坠物全栋负责合理吗?
    一、高空坠物全栋负责合理吗?合理,如果是没有找到侵权人,那么全楼业主都要承担。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高空坠物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特征有哪些?(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1、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2、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四)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该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而言。1、在司法实践中,过于自信的过失杀人同间接故意杀人有时难以区分。两者的共同点是:都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并且都不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区分两
    2024-02-06
    286人看过
  • 高空坠物起诉被告如何应对?
    一、首先看动员原告撤诉的不妥之处:1、违背了撤诉是原告自愿的原则。起诉撤诉是原告行使自己诉讼权利的意愿,即原告自愿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作为法官动员原告撤诉岂不是强迫当事人为违心的行为,显然是不合法的。2、不符合诉讼的“两便”原则。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直贯穿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法院审理的“两便”原则。让原告撤诉后再起诉,势必加重当事人精力上和经济上的负担,造成我们通常所说的讼累,因为当事人需另行写起诉状,需多交一半的诉讼费,有的还要承担两倍的代理费,法院还需另行立案,重新审理,这样既不利于提高审判效率,也有违司法为民的宗旨。二、再来看裁定驳回起诉的做法的不妥之处:1、被告不适格并非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方面的条件。其中第二个条件是“有明确的被告”。在审判实践中往往将正确的被告与明确的被告相混洧,一旦发现原告起诉的被告不正确,就认为是不符合法定的起
    2023-06-01
    276人看过
  • 写字楼高空坠物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防疫法律法规有哪些防疫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保障公民及时、准确获得疫情信息。在疫情防控期间,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定期公
    2023-08-10
    52人看过
  • 高空坠物没伤人是否犯法
    高空坠物没伤人,犯法。无论高空抛物有没有砸到人,该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一、民法典业主被高空抛物损伤该怎么办可以要求高空抛物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若不能确定行为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二、高空抛物物业有责任装摄像头吗没有,高空坠物属于个
    2023-03-25
    410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中的高空坠物被告是谁
    民事案件中的高空坠物的被告应当是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受害人因高考坠物受到伤害的,应当由侵权承担责任,这个侵权人应当是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不用承担责任,不能证明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民事案件中的高空坠物的被告应当是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受害人在受到侵权后,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请求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进行赔偿。一、高空坠物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
    2023-06-29
    336人看过
  • 一楼放高空坠物怎么处罚
    一、一楼放高空坠物怎么处罚1、一楼放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赔偿这些费用: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高空坠物伤人谁来承担法律责任1、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不明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2023-06-11
    48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侵权责任
    相关咨询
    • 高空坠物全楼被诉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1
      对于高空坠物全楼被诉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高空坠物致死全楼成被告,怎样处理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6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高空坠物至楼层是否应该负全责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一楼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楼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高空坠物致亡全楼是否都有责任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3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 高空坠物起诉全楼包括一楼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03
      高空坠物起诉全楼时可以包括一楼。但一楼不存在高空抛物的可能性,一楼住户可以主张免责,从而不对高空坠物承担责任。在发生高空坠物的情形最先需要确定责任人,在查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之下就可以让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来承担责任,在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赔偿之后是有权向责任人进行追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