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法法律体系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18:31:33 356 人看过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

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第六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第八条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第九条外资企业应当在审查批准机关核准的期限内在中国境内投资;逾期不投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外资企业的投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一条外资企业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第十二条外资企业雇用中国职工应当依法签定合同,并在合同中订明雇用、解雇、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

第十三条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外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条外资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进行独立核算,按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外资企业拒绝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的,财政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五条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可以在国内市场或者在国际市场购买。第十六条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七条外资企业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纳税并可以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

外资企业将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的,可以依照国家规定申请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部分所得税税款。

第十八条外资企业的外汇事宜,依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办理。外资企业应当在中国银行或者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指定的银行开户。

第十九条外国投资者从外资企业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以汇往国外。外资企业的外籍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正当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以汇往国外。

二、其他的法条规定是什么?

《外商投资法》第二十条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由外国投资者申报,由审查批准机关批准。期满需要延长的,应当在期满一百八十天以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第二十一条外资企业终止,应当及时公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在清算完结前,除为了执行清算外,外国投资者对企业财产不得处理。

第二十二条外资企业终止,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第二十三条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四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企业法相关文章
  •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上市法律初探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上市法律初探随着中国加入WTO,有意在中国境内的A股或B股上市的外商投资企业都已跃跃欲试。中国外经贸部和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11月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上市发行A股或B股。目前,有关部门也正在加紧制定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上市的具体操作办法。一、外商投资企业转换成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在中国已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商投资企业)若要申请上市,首先必须按照1995年1月10日中国外经贸部发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将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基本条件是有关的外商投资企业须有最近3年的盈利记录,由原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作为发起人或与其他发起人(至少有5个发起人)签订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章程,报原外商投资企业
    2023-06-09
    332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法的“三资”企业法包括哪些
    三资企业法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三个部分内容,主要针对于含外资成分的企业。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在中国境内允许设立的合营企业,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并能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营企业的设立,一般要经过立项、洽谈签约、审批和登记注册四个阶段。1.立项。立项是中国合营者向企业的主管部门呈报拟与外国合营者设立合营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转报审批机构审批的法律程序。项目建议书是中国合营者向其审批机关上报的拟与外国合营者举办合营企业的申请。项目建议书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合营对象及其资信情况;②合营目的;③经营范围;④生产规模;⑤投资总额;⑥投资方式;⑦生产技术和主要设备;⑧主要原材料和燃料的供应;⑨销售市场;⑩回经济效益等。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主要是从宏观上论述项目
    2023-03-16
    452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外商投资企业股改有什么要求?
    1、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否需要发行新股前三年必须盈利?2014年6月24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中外合资经营等类型企业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函》(商办资函[2014]516号),提到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则取消了公司发行新股必须最近3年连续盈利、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最近3年连续盈利等条件。近期,部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来函咨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申请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否仍需符合最近连续3年盈利的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说明: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申请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机关可依《公司法》执行,无需再要求应有最近连续3年的盈利记录。因此,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无需发行新股前三年必须盈利。2、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是否一定要达到人民币3千万元?《公司法(2013年修订
    2023-06-09
    276人看过
  • 企业法律顾问: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税务问题
    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将主要涉及两方面的税务问题。一是,清算委员会作为清算期间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将对企业所欠缴的所有税款进行清理和追缴,包括企业在经营活动期间的所有税项的汇算清缴,包括极其广泛复杂。经过确定的所欠税款,将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规定的清偿顺序予以清偿。二是,清算本身也可能产生新的税赋,例如财产清理过程中固定资产的转让处理应当依法缴纳流转税;员工的补偿费用需由企业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等。一、经营期间欠缴税款的清理(一)欠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清理1.税收减免期为了更好地吸引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所得税法》)中的一些税收优惠,比发达国家和其他部分发达国家更加优惠,使得外商投资者普遍收益。《所得税法》第八条对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还有两免三减半的的优惠,如果外商投资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实际的经营期限少于十年,
    2023-06-09
    466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
    内容提示:谈判目的谈判原则谈判程序和内容试点企业情况(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谈判目的,逐步建立企业投资者、经营者和职工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决定工资的机制。通过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与用人单位都有良好、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效地保护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经济秩序的稳定(2)协商原则。即工会与投资者协商、劳动保障部门指导协调的原则。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引导工会和用人单位借助协商机制确定和调整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劳动保障部门作为政府宏观调控和立法监督的行政部门,不直接参与企业集体协商,而是参与各级工会的指导和协调。坚持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谈判内容的原则。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要按照《劳动法》和《福建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的规定,对协商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坚持积极与稳定相结合的原则,倡导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2023-05-07
    286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法还有效吗
    外商投资企业法
    外商投资企业法还有效;只是涉及到认缴制的部分要做相应调整,(1)取消对外商投资(含台、港、澳投资)的公司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的限制或规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由公司投资者(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并在合营(合作)合同、公司章程中载明。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在批复中对上述内容予以明确。(2)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比例规定有吗现行《公司法》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内容规定了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并要求一次性缴足。而与之相对,修订草案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并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同时允许2年分期缴清
    2023-03-29
    259人看过
  • 法律对外商投资企业分期出资的期限包含有哪些规定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其所称的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2015年,全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6575家,同比增长11.8%。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是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而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的,至今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体系,其中重要的法律、法规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等。除此之外,外商投资企业的主管部门(商务部)和相关部门(主要是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还颁布了大量的部
    2023-04-14
    300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属于三资企业吗
    一、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企业属于三资企业吗答案是属于的。“三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即独资企业)。它们是根据中国的外资企业法例规定,在中国注册登记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它们登记为中国的企业法人,因此必须遵守中国的法例,受中国的法例保护和监管。根据中国的外商投资法例规定,任何国家地区的公司、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以在中国规定的开放城市或地区设立“三资企业”,从事政府法例允可的营商活动。一个境外自然人或一个境外企业在大陆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该投资者投入资本总额占总投资额的100%就称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国外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二、法人独资是什么意思法人独资一般是指法人独资企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02-27
    197人看过
  • 法律上规定什么是企业劳动关系
    一、法律上规定什么是企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二、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要遵守单位的管理规定。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
    2023-04-15
    293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期限以及出资比例的法律规定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有:现金、实物、场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和其他财产权利。1.外方投资者以现金出资时,只能以外币缴付出资,不能以人民币缴付出资。2.中外投资者用作投资的实物,必须为自己所有、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并应当出具其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任何一方都不得用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用自己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实物出资,也不得以企业或者投资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3.在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时,中方投资者可以用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如果未用场地使用权作为中方投资者出资的,则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场地使用费。中方投资者以场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其作价金额应与取得同类场地使用权所应缴纳的使用费相同。4.中外投资者出资的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必须是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工业
    2023-06-06
    174人看过
  • 外商按新规投资办企业
    广东东莞市外汇局近日下发通知,从2011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等六类业务,需按新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如新设房地产类外商投资企业,除了提交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表,还需增填承诺书等。这六类包括: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新设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2023-06-06
    439人看过
  • 外商投资经营范围的法律规定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第一条为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使外商投资方向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并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的项目以及其他形式的外商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外商投资项目)。第三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进行部分调整时,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适时修订并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是指导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
    2023-06-09
    261人看过
  • 外资企业法公司法有什么联系
    目前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综合经济成为世界第二,因此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参与进中国市场。当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涌入中国,相应的工作岗位也随之增多,为了保证互相的群益不受损害,加强管理,国家制定了外资企业公司法,那么外资企业法公司法之间有什么关系呢?外资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关系1、外资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公司法是规范、调整公司的设立、组织、行为、解散、清算、及其他对内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广义的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各种法律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括。外资企业法则是调整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外资企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可见两部法律都是关于规范企业经营与管理的法律规范,外资企业法的特殊之处在于强调协调经济运行,以及特定对象是外资企业。2、投资主体之比较公司法所指的投资主体应该包括除上述所提及的中国组织,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外资企业法还包括外国的组织和非中国公民的自然人。公司法所规范调整的投资主体是
    2023-03-16
    224人看过
  • 企业投资境内独资企业时的相关法律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死亡后,该企业并不必然解散。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投资人死亡后,其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的,该企业才应该解散。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以上情形的应当解散。投资人有什么风险1、投资人的风险有,投资的资产未能带来收益的风险;与其他投资人或者投资对象产生纠纷的风险;投资的资产未能收回,甚至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以及投资行为无效的风险等。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
    2023-07-12
    61人看过
换一批
#外商投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律。... 更多>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是为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1997年发布的办法。 1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1996年6月15日国务院批准,1996年7月9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2号发布) 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
    • 做外商投资是法人投资还是外资企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7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是内资还是外资的回答为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brach适用什么法律法规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0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ch适用什么法律法规呢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ch适用什么法律法规呢
    •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进行清,法律怎么规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9
      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的流程如下: 1、依照公司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 2、在解散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3、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以公司财产分别清偿债务,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需要注册外商投资企业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如果还是国外的投资,就要申请如果是以该外商独资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的话,新企业就是内资企业了,不需该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