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存在的方式特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3 05:40:10 351 人看过

监护有四种方式:法定监护、遗嘱指定的监护、父母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和其他形式。法定监护是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遗嘱指定的监护是由遗嘱指定的监护人承担的监护责任,父母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是一种形式以提供子女安全保障,而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委托监护是委托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遗嘱监护是遗嘱中指定的监护人。

监护有四种方式:

(一)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的法定监护,法定监护是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

(二)遗嘱指定的监护,遗嘱指定的监护是由遗嘱指定的监护人承担的监护责任。

(三)父母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父母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是一种形式,旨在为子女提供安全保障。

(四)其他形式,除上述三种方式外,还有其他形式可以实现监护。

(二)指定监护。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

(三)委托监护。

(四)遗嘱监护。

其他形式的监护有哪些?

监护是指在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无法自我监护的情况下,由法定监护人或其指定监护人进行的监督和保护。除了传统的父母监护、家庭监护和学校监护外,还有以下几种其他形式的监护:

1. 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有监护权的人,如祖父母、其他亲戚或社会机构等,在法律上被赋予对未成年人进行监护的职责。

2. 指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可以由有关机关指派一名监护人,代替其履行监护职责。

3. 社会监护人:在某些国家或地区,社会机构或组织被指定为监护人,负责照顾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

4. 医疗监护人:在医疗机构中,医生或其他医疗人员被指定为未成年人的医疗监护人,负责其医疗护理和治疗。

5. 信托监护人:一些信托组织或慈善机构被指定为未成年人的信托监护人,负责管理其财产和遗产,并确保其得到适当的护理和保护。

以上是一些其他形式的监护,这些监护形式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在选择监护人时,应该充分考虑其资质、能力和道德品质,以确保被监护人的利益和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监护有多种方式,包括法定监护、遗嘱指定的监护、父母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和其他形式。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委托监护是指监护人由有关机关指派一名监护人,代替其履行监护职责。遗嘱监护是指在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无法自我监护的情况下,由法定监护人或其指定监护人进行的监督和保护。法定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有监护权的人,如祖父母、其他亲戚或社会机构等,在法律上被赋予对未成年人进行监护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4日 0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抵押方式的种类和特点是什么?
    抵押方式有:1、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2、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让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或者将其财产权移交债权人控制,以动产或者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4、留置,存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中;5、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保证合同履行而提前支付一定金额的行为。抵押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2、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动产是指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影响其使用价值,不降低其价值的财产。3、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4、财团抵押,又称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5、共同抵押,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
    2023-07-05
    491人看过
  • 什么是自由还款方式,自由还款方式的特点是什么
    以北京为例,自由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后,确定贷款每期的最低还款额度,借款人可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度的情况下自由选择每月的还款额度进行贷款偿还的还款方式。自由还款方式的主要特点:(一)只要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借款人可以自由设定每月的还款金额,最大程度地方便了借款人。(二)借款人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电话调整每月的还款额,操作省时省力,避免了办理提前还款等操作手续。(三)目前设定的最低还款额与等额还款方式比较,还款数额有一定程度的降低,有利于借款人的债务安排。(四)除最后一期外,每月先按照借款人通知的金额扣款,如果还款账户余额不足,还要按照最低还款额进行二次扣款,减少借款人贷款逾期的可能性。在使用自由还款方式进行贷款偿还的过程中,除每月的正常还款外,借款人还可办理以下还款相关
    2023-12-02
    430人看过
  • 企业融资方式及特点是什么
    1、外源融资和内源融资我国跨国企业与发达国家跨国企业融资方式比较西方国家在融资方式上,一般是优先考虑内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债务融资比重明显高于股权融资的比重,这一融资方式符合梅*斯的融资优序理论。我国跨国公司的融资行为则有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我国跨国公司的融资行为与西方国家都有显著不同,中国跨国公司的融资结构中,内源融资的比例普遍很低,外源融资占绝对的比重,甚至部分跨国公司的融资结构完全依赖外源融资;长期负债和总负债水平较低,所有者权益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在总体资产负债率水平偏低的情况下,仍然存在着强烈的股权扩张冲动,不能有效利用债务融资的财务杠杆效应,增加企业价值。在融资顺序的选择上,首先是外源融资,其中首选股权融资,然后才选择债权融资,体现出较为明显甚至强烈的股权融资偏好。可见中国跨国公司更依赖对外融资,特别是较高水平的股权融资。2、自筹,业主(或合伙人)的个人资
    2023-06-12
    229人看过
  • 侮辱罪的行为方式及特点是什么
    行为的主要手段有:(1)暴力侮辱人身(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3)文字侮辱。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同时,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一、用手贱撕破女人的衣服是否犯法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暴力侮辱、言语侮辱和文字侮辱。如果以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污辱罪。二、诽谤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诽谤罪的构成条件如下:1、诽谤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2、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并且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诽谤
    2023-02-24
    433人看过
  • 商标转让几种方式的特点是什么?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一、商标持有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一)商标持有人的权利商标持有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1、使用权:商
    2023-06-21
    277人看过
  • 企业融资的特点及其方式是什么
    一、企业融资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当资金短缺时,以最小的代价筹措到适当期限,适当额度的资金;当资金盈余时,以最低的风险、适当的期限投放出去,以取得最大的收益,从而实现资金供求的平衡。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个渠道,其中内源融资主要是指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协助企业融资即企业的外部资金来源部分,主要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协助企业融资两类方式。直接协助企业融资是指企业进行的首次上市募集资金(IPO)、配股和增发等股权协助企业融资活动,所以也称为股权融资;间接融资是指企业资金来自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等债权融资活动,所以也称为债务融资。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单纯依靠内部协助企业融资已经很难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外部协助企业融资成为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外部协助企业融资又可
    2023-03-27
    428人看过
  • 终生监禁的特点是什么
    一、终生监禁的特点是什么1、终身监禁的特点包括: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的的罪犯,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二、终身禁驾的情形1、禁驾原因包括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几种情况。终身禁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此应依照2、构成犯罪。被终身禁驾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
    2023-06-16
    359人看过
  • 债务重组的方式有什么特点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债务重组。2、债务转为资本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解决。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4、以上三种方式组合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一部分转
    2023-03-12
    383人看过
  • 没收财产的方式有什么特点
    一、没收财产的方式有什么特点没收财产的方式有的特点如下:1.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方法。这是没收财产的法律属性,具体地说,没收财产与罚金一样同属于财产刑范畴。这一特点使没收财产与其他非刑罚方法划清了界限,同时又赋予没收财产刑具有其他一切刑罚方法的共性,如法定性及强制性等。2.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适用。3.没收财产以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一部或全部财产强制无偿收归国有为内容。首先,其适用对象只能是犯罪分子,对那些没有触犯刑律而只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只能适用相应的非刑罚方法。其次,该刑罚的内容是剥夺犯罪人的现有财产,这是没收财产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最大区别。二、没收财产中的财产具体包括哪些财产类型没收财产中的财产具体包括的财产类型如下:1.违禁物,即未经法律许可不得私有之物,如毒品、枪支弹药、假币等;2.组成物,即对于犯罪行为来说成为不可缺少的要素之物,如行贿罪中的标的物;3.供用物,即供犯罪
    2023-07-23
    171人看过
  • 监护权的变更是客观存在
    在实践中,监护权或监护职责发生变更是种客观存在的现象,监护权可以因监护人间权利移转而发生权利主体的变更,还可以因监护人主体范围或其他原因变化而在权利的内容、范围、及其他方面变更。对于未成年人而言,由于未成年人的成长是伴随着养育和教育,因此,诸如抚养教育和学校教育而出现的法定监护和委托监护就会产生,目前在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是否负有监护职责问题上,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为肯定说,认为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监护职责;一种是否定说,认为学校不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因而其责任不是监护职责。在关于监护权的移转问题上,有的观点认为,学校的监护职责基于监护职责的自然转移,认为家长把未成年学生送到学校,则学校就应对学生承担一定的监护职责,也就是说监护职义务随被监护人的转移而转移。也有的认为,是基于监护人与学校之间的默示的委托关系,将家长将未成年学生送到学校,视为家长将监护职责部分地委托给学校承担,故学校因
    2023-02-13
    148人看过
  • 什么是押金?存款担保的特点是什么
    1、押金的概念押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在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之前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或替代物,根据民法的相关理论,定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押金具有从属关系。押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解除而消失。保证金的设立是切实可行的保证金由合同双方约定,但只有双方就保证金达成协议,如果没有实际交付保证金,就无法设立保证金保函。只有当合同双方实际向另一方交付定金时,定金才能成立。押金只有在合同成立并交付后才能提前支付,履约才能起到担保作用。因此,押金应提前支付。保证金是双重担保的是指担保合同双方同时享有的债权。换句话说,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其义务,定金将丢失;收到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合同定金通常与预付合同并存。指为保证合同正式订立而在合同订立前交付的定金。合同的订立需要一个过程,它经历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有时这个过程相对较短,但在某些情况下,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很长时间,尤其是在
    2023-05-03
    359人看过
  • 合肥地产业存在的特点
    一、合肥房地产过热,存在泡沫最近一段时期,合肥俨然是一个巨大的工地:林立的脚手架包裹着一座座山样的建筑,重重叠叠,连绵一片,运送建材的车辆穿梭在尘土飞扬的马路上,各种施工的操作声和机器的轰鸣声从不同方向传来。很显然,合肥的地产业正处在一个热火朝天、高速发展的时期。其实这一点,从政府公布的数据中同样得到印证,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房地产给我市GDP增长的贡献率就呈逐年递增的态势,成了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为合肥的GDP增长速度在我省乃至全国同等城市中名列前茅提供了有力的支援。但不同的声音却来自于外界。先是去年理论界对全国各大城市日益盛行的圈地风提出担忧,再是今年以来,国内几家大报通过对上海、北京、广州、武汉等城市的调查,对地产经济的泡沫若隐若现发出警示,此外,几年来,大小媒体对各地商品房空置率居高不下的现状更直观的表述,也一直未停过。在某些早几年开发好的小区里走走,总会找到许多
    2023-04-26
    393人看过
  • 监护人存在问题
    如果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或者对指定的监护人不认同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并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确定法定监护人的顺序规定时应注意以下两点:(1)在先顺序人优先于在后顺序人担任监护人。但是,此顺序可依监护人的协议加以变更。(2)在先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既可全体同作监护人,也可依其协议只由部分人做监护人。被告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指定监护人应该怎样处理被告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指定监护人的处理办法是: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监护人,或请求有关部门指定监护人。如果是指定监护人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可以担任监护人,但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
    2023-08-13
    366人看过
  • 当前国家赔偿方式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赔偿方式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的赔偿方式为辅。国家赔偿主要是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还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法规定,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方式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国家赔偿方式,是指国家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形式。我国国家赔偿法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主要是出于以下目的:1、国家确立赔偿制度的目的在于更有效保障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使其在受到国家机关的侵害后能得到相应的补救。因此,原则上应当是“同等损害、同等赔偿”。采用以金钱赔偿为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为辅的方式,能保证受害人得到与其所受损害相当的充分的赔偿,避免由于方式单一造成的局限性,使受害人从数量、质量、程度、类型上得到真正的救济。2、以金钱赔偿为主,以其他方式为辅的赔偿方式充分考虑了效率要求。国家机关承
    2023-08-15
    24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监护存在哪几种方式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7
      监护存在法定监护、指定监护、遗嘱监护、委托监护这四种方式。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 什么是监护人,监护人的设立方式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30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 监护人是什么意思啊? 监护人有哪些特点?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31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1.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能给孩子提供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生活学习环境; 3.监护人不存在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恶习。
    • 保证人追偿方式的特点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4
      保证人追偿权是指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保证人在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了其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在承担的的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 监护人责任具有什么特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0
      1、监护人责任是对人的替代责任。 2、监护人责任是过错推定责任。 3、监护人责任的确定受行为人财产状况的制约。 4、监护人责任以公平责任为补充。 5、对于成年监护制度,我国民法尚未建立,本条留出适当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