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作用和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8 09:30:19 92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行使撤销权的方法和效力。撤销权是指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如果行为人想要撤销已有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但需要注意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责任承担。

行使撤销权的方法是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撤销权的行使效力是,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撤 销 权 行 使 的 效 力 是 什 么 ?

撤销权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定的期限内,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或者民事法律关系,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行为或者确认其民事法律关系无效的权利。撤销权行使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恢复原状:撤销权行使后,受影响的行为或民事法律关系将被恢复到撤销前的状态,即恢复原状。这是撤销权最直接的效果。

2. 消除影响:撤销权行使后,受影响的行为或民事法律关系在法律上将被视为从未发生,从而消除其对当事人及其他民事主体产生的影响。

3. 返还财产:如果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为了返还财产,那么撤销权行使后,相关财产将返还给当事人或其他合法占有人。

4. 赔偿损失:如果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为了赔偿损失,那么撤销权行使后,相关损失将得到赔偿。

5. 停止执行:如果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为了停止执行,那么撤销权行使后,相关行为或民事法律关系在法律上将被停止执行。

总之,撤销权行使的效力主要表现在恢复原状、消除影响、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和停止执行等方面。在民事主体行使撤销权时,应当谨慎处理,避免滥用撤销权导致法律关系的紊乱。

民事主体在行使撤销权时,应当谨慎处理,避免滥用撤销权导致法律关系的紊乱。撤销权是民事主体在法定期限内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或民事法律关系,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行为或确认其民事法律关系无效的权利。其行使效力主要表现在恢复原状、消除影响、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和停止执行等方面。在行使撤销权时,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滥用撤销权,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16: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破产撤销权范围探究
    破产撤销权是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权利,用于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其范围包括债务人故意隐藏、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等行为,这些行为旨在恶意损害债权人的权益;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无偿转让财产、放弃财产或权利,或者为他人提供无偿担保的行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债务人按过低价格与他人进行交易,从而侵害债权人权益的行为。破产撤销权的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债务人故意隐藏、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等行为,这些行为旨在恶意损害债权人的权益;2.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无偿转让财产、放弃财产或权利,或者为他人提供无偿担保的行为;3.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债务人按过低价格与他人进行交易,从而侵害债权人权益的行为。破产撤销权范围包括哪些行为?破产撤销权是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权利,用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破产撤销权范围包括以下行为:1. 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将财产转让给他人,导致
    2023-11-10
    357人看过
  • 股东名册的作用和作用范围
    股东名册是记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人情况及其所缴纳出资额多少等事项的名册。股东名册可置于公司,并备案于公司登记机关。在名册记载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报登记机关备案。股东名册具有特定效力,它是公司对股东发出通知、确定股东、确认出资转让效力的依据。股东发生变更时,该法人股东的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应进行清算。该法人股东丧失法人资格时,应当依法予以注销。自然人股东发生变更的,可书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其权利义务。自然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赠人取得其地位。股东名册有什么法律效力公司的股东名册主要有以下法律效力:1、只有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才能成为公司股东;2、股东名册具有免责效力;3、即使具备适法的原因及方法而受让股份,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4、股东名册对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
    2023-07-03
    490人看过
  • 贷款合同中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和主体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主体,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如果债权人为多数人,可以共同享有并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也可由每个债权人独立行使。不过,因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在于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以,每个债权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将对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发生效力。确定债权人的撤销权的主体是否合格,关键在于确定哪些债权适合于保全。一、合同保全措施有哪些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分别是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1、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2、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为
    2023-04-11
    89人看过
  •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范围
    应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民法典》第658条第2款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对于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来说,赠与人不仅负有承诺赠与的法律义务,而且负有赈灾扶贫救困的道德义务。为了维护这类赠与法律关系的稳定,本条款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对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民法典》之所以规定不得撤销,一是因为赠与人如果采取这种方式与受赠人订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人员的解释和说明,应当已经考虑周详,如果再授予赠与人以任意撤销权,既有损合同的严肃性,也使受赠人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另外从公证的效力来说,具有债权内容的合同经过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直接具有申请
    2023-03-03
    482人看过
  • 业主撤销权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一、业主撤销权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业主撤销权的范围是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业主可以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二、业主撤销权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n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2024-02-09
    219人看过
  • 破产撤销权有哪些适用范围,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一、破产撤销权有哪些适用范围破产撤销权适用于如下范围:1.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如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的行为。2.债务人的无偿行为,包括:(1)无偿转让财产,如赠与。(2)放弃财产或权利,作为的放弃,如免除债务人的清偿义务不作为的放弃,如对将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依法律规定方式中断。(3)对外提供无偿担保。3.可撤销的非正常交易行为。非正常交易行为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按过低价格与他人进行交易而侵害债权人的行为。4.可撤销的偏颇行为。偏颇行为指债务人在临界期间内实施的,使个别债权人的地位得到伏于其他债权人的行为。二、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破产撤销权有下列四个构成要件:1.其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2.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一定期间内所为的某些行为,破产管理人或破产清算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这个期间称之为临界期间。3.必须
    2023-06-06
    457人看过
  • 人身权的保障范围及其作用是什么?
    人身权包括以下权利:1、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2、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3、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4、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5、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6、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7、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8、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一、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有以下:1、侵犯他人生命权的行为;2、侵犯他人健康权的行为;3、侵犯他人身体权的行为;4、侵犯他人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5、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等。二、侵犯人身权利的诉讼时效具体如下:1、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2、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总
    2023-07-01
    456人看过
  • 出纳工作的范围和内容是什么
    1、出纳的工作是按照财务部门发布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银行存款、各种票据、有价证券的收付和保管。其工作范围包括保管现金、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办理银行存款收支结算手续,办理出纳账户。收银员负责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一些与证券有关的详细分类帐簿。此外,他们还可以管理一些与收银员没有直接关系的固定资产账户和低值易耗品账户。但是,出纳不负责审计、保管会计档案和收支、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对于小企业,按照分账原则,至少设置一名会计和一名出纳,相互控制、相互监督,确保财务工作的安全和完整。出纳的工作对象是企业货币资金的流动过程,即记录、反映和监督企业货币资金的收支情况,存取银行存款。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货币资金的收支可分为购买、生产和销售三个阶段。营运资金注入企业后,随着生产经营期间采购、生产、销售过程的不断进行,其形式也将不断发生变化。同样,企业的货币资本也要经过资
    2023-05-08
    380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有什么作用?
    合同撤销权的性质一般是形成权。关于合同撤销权的性质,学术界观点不一。但通说认为合同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即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为撤销权人单方的行为,无须相对人表示同意,也无须其配合,就能使合同的效力发生变化。合同公证有什么作用合同公证并非订立合同的必要形式,已订立的合同是否要进行公证,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合同公证有如下作用:1.合同公证通过审查,来确认合法合同的法律效力,排除非法合同的错误效力。2.公证最本质的效力是社会公信力,公证机构自身,具有明显的行政性质与公示性质。3.对当事人双方来说,公证具有很高的证据效力,也为合同大大增加了效力保障。4.通过办理合同公证,能够规范、引导、监督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有效防止合同诈编等违法行为,促使合同双方积极履行合同,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从而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
    2023-07-28
    393人看过
  •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范围是什么?
    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具体包括: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
    2023-02-13
    309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的主体范围怎么确定
    1、撤销之诉的原告撤销权人是指因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示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1)如果债权人为多数人,可以共同享有并行使撤销权。(2)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起诉讼。(3)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其请示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2、撤销之诉的被告(1)兼有给付之诉时,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被告。(2)即仅撤销债务人之行为者为单独行为,以债务人为被告。(3)双方行为,以债务人之相对人为被告。(4)兼有财产返还,则单独行为以债务人及受益人为被告,双方行为以债务人之相对人及最后恶意之受让人为被告。一、如何来确定撤销权之诉的原告1、债权人撤销权由债权人以
    2023-06-23
    258人看过
  • 请求撤销权的情况和撤销权的解释是什么
    请求撤销权的情况如下:1、受害方的撤销权,是指权利人即受欺诈、胁迫方以及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方的撤销权。2、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是指效力待定合同的权利人即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利。3、赠与人的撤销权,是指在赠与法律关系中权利人即赠与人的撤销权利。4、破产撤销权,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后,权利人即清算组请求人民法院对破产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实施的,有害于债权人整体利益的行为予以撤销,并将该行为产生的财产利益回归到破产财产的权利。5、婚姻受胁迫方的撤销权,是指在人身关系的法律范畴内权利人即婚姻受胁迫方的撤销权利。撤销权的解释: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
    2024-04-26
    60人看过
  • 撤销权有哪些行使范围
    范围为: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一、哪些情况下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的情形:1、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2、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情况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的设立要求因债务人的行为是无偿行为或者有偿行为而有所不同。二、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撤销之诉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一年。债权人知道撤销原因的,自知道之日起,撤销权之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债权人不知道撤销原因的,自诈害行为发生之日起,为五年。期间届满,当事人撤销权消灭。合同被撤销,
    2023-03-29
    479人看过
  • 民法典撤销权行使范围
    法律综合知识
    民法典撤销权行使范围有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债务人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的。撤销权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4-04-22
    46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的范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3
      对破产撤销权的范围规定是: 1、债务人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等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放弃财产或权利、对外提供无偿担保等行为; 3、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按过低价格与他人进行交易而侵害债权人的行为。
    • 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撤销权效力范围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在成立撤销权的情形下,债务人的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均有权以自已的名义,以诉讼的方式,行使撤销权。基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被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即归于消灭,并自始无效。
    •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和行使条件都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热门推荐:债务追讨债务转让协议债务转移合同债务债务纠纷起诉书债权融资债务纠纷就一般人看来,债权人是可以随意撤销自己的债务的,但其实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在对债务行使撤销权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执行。而且在执行撤销权时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才能顺利行使撤销权。下面就由为您详细介绍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一、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根据债务人处分财产有偿与否,分为两种情况。债务人无偿处分其财产的,只须具备客观要件即
    • 怎么代理业主撤销权纠纷,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怎么代理业主撤销权纠纷业主撤销权纠纷是指业主认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撤销该决定的纠纷。《物权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是业主撤销权的法律依据。二.债权人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我国合同
    • 房屋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和撤销权作用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3
      房屋赠与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撤销权的行使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1、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2、赠与关系成立,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赠与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后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只有出现了法定撤销的情形才可以行使撤销权,比如: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