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生育保险办法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20:25:06 266 人看过

杭州正式公布新制定的《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新规将职工未就业的配偶也纳入生育保险享受范围内。生育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必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津贴与月平均工资挂钩

《办法》规定,职工生育休假时可以拿到生育津贴,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具体规定为:

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3个月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男人结扎也可享受生育津贴

不论男女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也能拿到生育津贴。

计划生育手术津贴按照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和计划生育手术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具体规定为:

放置宫内节育器按2天计发。

取宫内节育器按1天计发。

输精管结扎按7天计发。

单纯输卵管结扎按21天计发。

产后结扎输卵管按14天计发。

人工流产按14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按16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按30天计发。

中期终止妊娠按30天计发;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按40天计发。

职工未就业配偶也享受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都可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

其中,女职工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外地生育的,其在生育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到统筹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

女职工单位为其缴满12个月生育保险、且符合条件生育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支付生育医疗补贴费,剖宫产2000元、助娩产1500元、正常产(含顺产、流产、引产)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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