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消极回避和积极回避有什么不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8 09:40:54 120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中消极回避和积极回避有什么不同?

申请回避,又称消极回避,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法官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行为。

积极回避,又称自行回避,即应当回避的主体主动申请退出审理活动的行为。审判人员具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关系的;

(5)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有以上法定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主动退出该案件的审判及其他相关工作。

《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利害关系”、“其他关系”、“可能影响”等较为模糊的词语具体规定。学术界中,一般认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涉及相关人员的利益:“其他关系”是指在前两种情形之外的某种关系,诸如老上级、老部下、老同事、老同学、老朋友等;有可能影响秉公办案的,但是必须以“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为前提条件,不能不加分析的一律回避。

二、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回避的情形包括三种:

1、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适用范围,申请回避和作出决定的程序等内容组成。

民事诉讼中消极回避和积极回避是两种不同的回避方式,消极回避是诉讼中当事人或者是法定代理人按规定申请法官退出审理的行为,积极回避是由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审判员是当事人或其近亲属跟该案件有利害关系等,主动提出退出审理活动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5: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中是否适用回避制度
    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制度。一、回避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对于审判人员的范围,《若干规定》明确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其他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执行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二、回避方式和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可见我国回避制度的方式是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并用。自行回避即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应主动退出该案件的审判及其他相关工作;申请回避则是仅属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申请,说明理由,如果回避事由是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
    2023-06-14
    15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院不同意回避中途退庭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院不同意回避中途退庭将会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缺席审理来进行。缺席判决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这一制度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结案率,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一、缺席判决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
    2023-03-25
    394人看过
  • 民事诉讼回避向谁复议?
    民事诉讼回避向作出回避与否的机关复议,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而不得办理该案件。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一、驳回申请回避后的救济措施当事人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均可申请回避,如回避的申请被驳回,可申请
    2023-06-27
    45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应如何提出由谁来决定是否回避
    审判人员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回避。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一、是否属于应回避情况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可以做为回避的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规定,审判人员具有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等情形,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二、刑事案件被告人有哪些权利?1、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有权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3、有权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自己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5、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申请审判长对证人
    2023-03-29
    109人看过
  •  诉讼回避制度:行政案件中的回避规定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回避制度的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当事人申请回避时需要说明理由,且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决定前应暂停参与本案工作,但紧急情况下可以除外。人民法院应在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决定回避申请。对于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而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回避的规定也适用于其他人员,例如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
    2023-09-04
    93人看过
  • 结婚的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是什么
    1、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结婚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男女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禁止要件结婚的禁止要件,是指人们在结婚时必须排除的条件,是婚姻的障碍。我国现行民法典从三个方面对此作了规定。(一)、禁止重婚重婚是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我国法律要求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已有配偶的男女在配偶死亡或双方离婚前都不得再行结婚。已有配偶又再行与其他异性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的行为是重婚行为。所以,我国法律禁止重婚要求申请结婚的男女必须没有存续着的婚姻关系。重婚不仅是违反婚姻家庭法的行为,而且也是违反刑法的行为。禁止重婚也是大多数国家的立法通例。(二)、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禁婚亲是指禁止结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其立法依据主要有两点:一是基于优生学上的要求。二是基于伦
    2023-07-30
    256人看过
  • 民事诉讼回避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民事诉讼回避诉讼期限是多久?需要在三日内提出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超过三日的申请不予受理。二、哪些当事人需要进行回避?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其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是实体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而不能以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的双重身份出现,所以必须回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是指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2024-01-17
    170人看过
  • 垄断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
    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是市场结构中的两种不同形式,前者指市场上只有少数几个具有影响力的厂商,后者则是指市场上只有一个厂商。在寡头垄断中,厂商不能独自决定价格,而在完全垄断中,厂商可以独自决定价格。这两种垄断形式在市场上有明显区别。 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是两种不同的市场结构。寡头垄断是指市场上只有两个厂商,每个厂商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其产品的价格具有相当的影响力;但厂商决策时要考虑竞争对手的反应,独自不能决定价格,不是价格的制定者,更不是价格的接受者,而是价格的寻求者;诸寡头的产品之间可以完全相同,也可有产品差别;其他厂商进入产业相当困难,甚至极为困难,同样退出一个行业也是很不易的。而完全垄断则是指一个厂商面对众多的消费者,行业内部只有一个厂商,厂商的产品没有替代品,因而没有竞争者;厂商独自决定产品价格,是价格的制定者;厂商可以根据市场的不同情况,实行差别价格,以赚取最大的超额利润。可以看出,
    2024-01-05
    68人看过
  • 避免医疗事故发生:积极协商
    第一种方式: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特定的第三人参加。第二种方式: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达成调解协议。这种办法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向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第三种方式:当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可由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遗产纠纷协商解决时注意什么遗产纠纷协商解决时注意以下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
    2023-07-03
    157人看过
  • 刑事回避和治安回避的区别
    民事和刑事回避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2.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3.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因此,民事和刑事回避的决定机关和程序存在一定差异。在民事案件中,回避的决定由审判长作出;而在刑事案件中,回避的决定由院长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二
    2024-01-05
    8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回避程序是什么规定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应当注意的是,证人不属于回避的范畴。一、由审判长决定回避的有哪些人员由审判长决定回避的人员有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审判人员的回避,是由院长决定的,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二、回避制度的适用有什么范围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是非常广的,我国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都适用回避制度,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司法人员回避。三、律师可以适用回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律师并不是回避的对
    2023-03-06
    433人看过
  • 民事诉讼需要回避的情况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上述材料中被告没有权利去申请回避的,因为根本不知道或者不能证明法官与原告是否有何种关系。其次如果有权利申请,被告要求书面回复,是否书面回复还是口头回复应该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民诉的第48条规定一、回避的法律后果在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到法院作出是否同意申请的决定期间,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外,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暂停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法院决定同意申请人回避申请的,被申请回避的人退出本案的审理或诉讼;法院决定驳回回避申请而当事人申请复议的,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判或诉讼。二、回避的程
    2023-03-25
    318人看过
  •  法定诉讼回避事由
    诉讼代理人
    该段内容讲述了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条件,包括三种情况:相关人员属于本案中的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同时,相关人员与本案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以及相关人员与本案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对案件的公正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条件主要包括三种:一是相关人员属于本案中的当事人,或是本案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是相关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有利害关系;三是相关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2、相关人员与本案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3、相关人员与本案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对案件的公正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诉 讼 回 避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诉讼回避是保障人民法院公正审判、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
    2023-09-13
    80人看过
  • 国债回购具有什么积极意义
    一、国债回购具有什么积极意义1、国债回购交易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国债的流动性。当国债持有者需要资金,但又认为持有国债收益较高,不愿将其所有权作永久性转移时,可通过国债回购方式在不放弃国债所有权的情况下融入资金。2、债券回购交易开展有利于国债一级市场的发展。回购业务的存在,增加了国债的流动性,降低了持有者的风险,增加了国债的吸引力。3、国债回购交易的开展对于利率市场化有积极的作用。回购利率对于筹资者是筹资成本,对于出资者则是收益率,它是双方公开竞价的结果,反映了市场资金的供需状况。4、国债回购交易的开展,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提供了工具。二、国债的发行方式有哪些1、公募法。即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国债发行的公募招标方式按招标标的物分缴款期、价格和收益率招标三种形式,按确定中标规则分单一价格招标(荷兰式)和多种价格招标(美国式)。2、承售法。即由金融机构承购全部国债,然后转向
    2023-06-15
    1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事回避和民事回避到底有什么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1
      一、民事诉讼中: (1)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2)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外 二、刑事诉讼中: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
    • 什么情况下民事诉讼可以回避,民事诉讼法还有决定回避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1
      可以回避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对于审判人员的范围,《若干规定》明确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其他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执行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
    • 民事诉讼中回避法官什么情形会要求进行回避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04
      首先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 民事诉讼回避为哪些诉讼继续进行?民事回避的规则是?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3
      民事诉讼中,回避的情形由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进行详细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
    • 婚姻中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分别有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16
      结婚的积极条件有: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消极条件有: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