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实施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和步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09:20:23 319 人看过

(一)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暂停办理事项包括:

(1)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2)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3)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4)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5)房屋、土地租赁;

(6)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征地拆迁的,实施方案报区县建委批准。

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请时,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拆迁实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

区县建委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

(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主要内容: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工程名称、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协议内容:

1、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包括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2、实行房屋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安置房屋地点、安置房屋面积、差价及结算方式、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期房安置的,还应当明确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

3、另行审批宅基地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地上物补偿、新批宅基地地点、面积、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将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交房地权属管理部门。

(六)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超过项目拆迁总户数的40%的,区县建委在受理拆迁人裁决申请前,应当组织听证。

裁决可复议、诉讼。

(七)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

属于征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的,由区县建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复议、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前,应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拆迁期限(1年+6个月)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为1年。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建委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6个月。

(九)拆迁结案

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完成拆迁后1个月内向区县建委移交拆迁档案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拆迁流程步骤具体是怎样的

咱们国家的拆迁分为城市国有土地的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拆迁,分别对应不同的拆迁程序。先说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程序,征收方会在拆迁前张贴安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被拆迁人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市县级政府下发书面的征收决定公告,而后会组织大家选择评估机构,由评估机构对大家的房屋进行评估。对于评估报告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之后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在法定的时间不复议、不诉讼又不签字的,由征收方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再来看看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征收方应先在需要征收的地方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然后县级政府取得省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后,再张贴正式的土地征收公告,同时发布安置补偿方案,再组织大家在签约期限内签约,如果在签约期内不签字,由县国土局下发书面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在决定书规定的时间内不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由征收方申请法院强制征收。大家在遇到征收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维权的时间点,及时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4: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拆迁程序相关文章
  • 征地拆迁需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规?
    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土地管理法第47条还规定,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物业公司主要涉及哪些纠纷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保管合同纠纷、相邻关系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名誉权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无因管理纠纷等。发生纠纷之后,可以通过法院
    2023-07-04
    69人看过
  •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实施前向负责人报批;配备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及时通知当事人到场;以及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等。一、委托执法的法律依据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委托执法是指有行政执法权力的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将自己的行政执法事项委托给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其他组织行使,但由委托执法主体承担该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法律后果的执法方式。二、行政处罚多久出决定行政处罚要7日才能做出决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
    2023-06-20
    233人看过
  • 实习期辞职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里是没有实习期这一说法的,只有试用期,而试用期是在正式合同里的。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可以提出辞职,正式期提前30天。所以实习期辞职,提前三天就可以了。试用期与实习期的不同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目的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而在实习期间,学生与所在的实习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受劳动法调整。权利义务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2023-06-14
    193人看过
  • 交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需遵守哪些规定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1、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3、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4、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5、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6、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一、交通强制措施凭证是否要两个人送达交通强制措施的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并没有规定要两个人送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2023-03-04
    188人看过
  • 罚款实施需要遵循哪些规定?
    行政处罚执行需要遵循的原则有:1.处罚法定原则;2.公正公开的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5.一事不再罚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促成执行和解应遵循的原则执行和解从本质上说是当事人对其处分权的行使,检察机关在调解过程中,要注意做到依法监督,既促使法院纠正其错误裁判,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又要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不侵害被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在调解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原则:1.自愿原则。执行和解是当事人对其处分权的行使,是当事人意志的体现,是否愿意和解,达成如何协议都应取得当事人的同意,检察机关只是通过自己的协调促使双方达成一致,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当事人,尤其是被申诉人身上。2.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检察机关在处理民事申诉案件整个过程中都应遵守的
    2023-07-02
    308人看过
  • 修路拆迁是否需要遵守规划?
    若协议违反法律规定,是可以拒绝的。我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修路拆迁房屋怎么补偿修路拆迁房屋的,其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
    2023-07-02
    363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拆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拆迁程序是调查核实、逐户走访、编制拆迁计划、申请拆迁、发出拆迁公告、签订协议、实施拆迁。 拆迁人应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当地房产管理局或建设局办理拆迁许可证,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拆迁许可证签发单位与拆迁许可证同时签发拆迁通知书... 更多>

    #房屋拆迁程序
    相关咨询
    • 拆迁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15
      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拆迁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实施房屋拆迁前,拆迁人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
    • 拆迁人要遵守哪些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11
      拆迁人须遵守的规定: (1)必须在拆迁许可证批准的拆迁范围内实施拆迁; (2)必须在拆迁许可证批准的拆迁期限内实施拆迁 (3)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应在拆迁现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工作流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实施拆迁单位名称、拆迁工作人员名单等,接受监督。
    • 拆迁时要遵守哪些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9
      第一,首先需要律师代为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 拆迁人需要遵守那些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7-15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 强制拆迁的实施步骤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步骤:(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5)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6)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7)房屋